① 官员作假、为恶,竟然如此简单。一个县官竟然敢谋杀朝廷派下的查赈官员。李毓昌是进士出身,又有朝命在身,县令王伸汉竟然悍然买凶杀人。细细想一下,这是王伸汉第一次杀人否?而且王伸汉只花了4000两银子就收买了上官——淮安知府王毂,后者为其一路开路灯,在上报给江苏按察使的报告中,确认了李毓昌系自杀。而江苏巡抚、两江总督竟然都毫不怀疑,一路报给刑部。后来两江总督、江苏巡抚等相关高级官员分别被判处流放或免职,一点都不冤枉。还有多少冤案在这样的模式下发生呢? ② 小小知县竟然将赈灾款的四分之一揽入自己腰包,相当于四十多年的俸禄,可见腐败之巨。李毓昌不愿同流合污,反被指责破坏了赈灾的“潜规则”。嘉庆皇帝恨恨地说:“大不法小不廉,吏治不清,民生何赖?”山阳县一县如此,其他地方呢?连救人命的赈灾款都敢贪污,他在平时绝不会是个清官!当时,这样的贪官污吏又有多少呢? ③ 3个仆人收了500两银子,就敢谋杀朝廷命官,真是无法无天。 ④ 最让人心寒的是,如果没有负责监察工作的高官介入,此案可能根本就翻不了。李泰清发现侄子死得蹊跷,就跑到都察院诉冤;都察院接到的冤情案件多了去了,而此案已经经过了江苏省和两江总督府定案,牵扯太广,要想翻案,何其难!好巧不巧,李毓昌的老师、山东同乡、左都御初彭龄将案件上报给了嘉庆帝,有了皇帝的指示,此案才得以最终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