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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上山下乡”?国家鼓励退休人员回农村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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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7

“鼓励引导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退役军人等回乡定居。”
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促进人才、资金、技术下乡。
这一《方案》提出,为一些想回乡养老的退休老人提供了条件,同时也有几个现实的问题,困扰着部分退休老人。
方案提出,要组织农民积极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护等乡村建设重要事项,鼓励在外就读大学生发挥所长参与家乡事业发展和志愿服务。

方案动员能人回乡建设。引导品行好、有能力、有影响、有声望、热衷家乡建设事业的专业人才、经济能手、文化名人、社会名流等能人,回乡参与建设。

健全县、乡、村服务体系,让更多在村能人想干事、能干事、真干事、干成事,让更多在外能人想回来、回得来、留得住、干得好。


鼓励引导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退役军人等回乡定居,当好产业发展指导员、村级事务监督员、社情民意信息员、村庄建设智囊员。

聘任一批有威望、讲公道的回乡能人作为邻里矛盾调解员,积极探索“包案化解”等工作方法。支持设计下乡服务,引导爱乡村、懂农民、熟悉当地情况的设计师及团队下乡,为乡村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开设乡村建设讲堂,帮助培养本土设计人才。

探索通过岗编适度分离等多种方式,鼓励城市在职科教文卫体等工作人员定期服务家乡。鼓励在乡在外能人以资助、捐赠、引资等形式,支持家乡公益事业,开展尊老敬老、关爱儿童、助学助残、帮扶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


方案还提出,对符合条件的设计师、大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企业家等,对其子女、配偶、父母等近亲属在入托入学、就业就医、养老入院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

方案要求,各地要把开展“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作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抓手,健全县级统一组织、乡级深化落实、村级具体实施的责任体系,以村庄规划凝聚共识、汇聚人心、集聚力量。



退休人员回乡养老,不仅对于推动农村发展有着积极作用,对那些希望回到自己的家乡享受宁静生活的老人也是很有帮助的。但确实存在一些现实问题,我们一起讨论下~



一、住宅问题

在乡村定居,必须要有合适的住宅。如果老家留有房产,肯定没问题。

如果老家没有房子,或是祖宅已经严重损坏的,就麻烦了。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城市退休人员不能买卖或继承宅基地。没有房子,怎能安居呢?

另外,虽然农村的房产可以继承,但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在老人在世时,以老人名义在原宅基地上重建,这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如果家中老人已经去世了,房子垮塌以后,宅基地就不再属于自己家的财产,这时要重新建房就存在政策障碍了。

二、带娃问题

60几岁的退休人员,正是帮子女带娃的阶段,就算自己想回乡定居养老,可能也身不由己。

三、医疗问题

退休人员的身体每况愈下,乡村卫生所的医疗条件恐怕不能满足医疗的要求,这也是让他们不能放心的因素。

四、养老问题

虽说《方案》指出,对符合条件的人群,对其子女、配偶、父母等近亲属在入托入学、就业就医、养老入院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

但大部分年轻人更希望留在城市打拼,那么退休人员回到乡村,就要远离子女,也就不得不面对以后的养老问题。

对于城市退休人员返乡养老的建议,您有什么想说的,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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