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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位主任/创始人高端对话:律所管理的精进之路

张颖 同人法律
2024-08-26

周六现场
NEW JOURNEY


「聚焦律所管理·开拓之路」圆桌沙龙


同人法律携手法律先生、庭立方、无讼、新则、麦读、律新社、部落学院、律所管理资讯、法蝉、法培学院、青狮营、极律、lakingdom法盟、法律小伙伴、维途刑务、元甲等17家法律媒体和法律科技公司联合发起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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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文化与绩效管理

打造最幸福的中国律所

……共绘未来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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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1



彭帅:作为卓安所主任和庭立方的联合创始人,您如何看待律所的公司化和数字化趋势呢?

陈绍娟这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必然,我们律师行业现在其实还在讨论分工,但整个社会已经在讨论的更深入的协作,而这恰恰才是问题的关键。
当我发现传统的合伙人制度很难发力,就开始在我们律所引进外部管理者,他们原来都是上市公司的高管,其管理能力是毋庸置疑的。
但他们对律师事务所的运作机制,和律师行业的工作特点,并没有一个很深刻的认知,所以我也在不断的和这些优秀的管理人才沟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他们所推行的管理制度,是与律所整体规划和律师职业发展相适应的。
对于数字化转型的问题,我们今天又开了整整一天的会议,就是在讨论这个议题。接下来,我们将会与法蝉合作,开发一款数据化管理系统,从办案全流程来协助我们的律师,更高效的完成工作。



QUESTION2



彭帅:从京师深圳所的发展经验出发,职业经理人是如何推动我们律师行业变革的?

陈修我个人是很支持律所引入外部管理者的,但他首先需要对我们这个行业有所了解。京师的律所职业经理人,就算不是律师,也是有法学背景的专业人才。


当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进行分离,就需要有职业经理人这么个角色,来进行资源整合与调配。
随着中国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目前律师行业有点儿像春秋战国时期,多种律所管理模式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我们暂且无法论证哪种方式是最好的,但有些模式适合现在发展。英国2014年就有了上市的律师事务所。
传统的律师事务所要想走向现代化管理,就需要这批善于道而又精于术的职业经理人,这和数字化转型一样,二者共同构成我们的快车道。



QUESTION3



彭帅:恒都这么一支迅速实现律所规模化的铁军,在人才管理方面有什么独到见解?

江锋涛:说到人才管理,我也曾为之苦恼。但现在,我们成功解决了人才问题,在此稍作分享。
恒都始终相信「一流的事务所需要一流的律师,一流的律师要有一流的客户」。
我自己还充当着恒都首席人力官的角色:律所所有要职的候选人面试,我都会亲自把关。
在与律师的沟通中,待遇薪资这都不是最重要的问题,我会去了解他们最希望自己能在恒都得到什么样的发展,然后去协调、去匹配。
就在去年,我曾写了一篇文章《恒都迎来改革开放》。我们听取了律师以往的建议和期待,把他们不尽满意、不太认同的事项和做法,逐一进行改进。
我最近第七次翻开了《中伦的秘密》这本书。张学兵在其中说道:中伦和金杜之间的差距,可能就来自第一批海外归来的律师,选择了当年拿出更好的条件和待遇的金杜。
律所的发展离不开人才,能够吸引和包容人才决定了律所最终能走多远。因此,我们要去培养这么一个内部的文化土壤,并不断对此更新改善。



QUESTION4



彭帅:我们的星瀚所,一直被视作国内精品所的翘楚。作为创始人,您如何看待品牌化和规模化二者间的悖论

卫新先明确这两个问题:你的客户是谁?你的市场是谁?你才可以找到自己的方向,搞清楚规模化的目的。


一个企业的生存之道和利润来源,在于人与人之间的协作。不过,市场上那些不靠谱的潜在合作对象,有可能抬高我们的交易成本。反之,当彼此之间建立起信任,我们的交易成本就会大大降低。
律所管理中有两个核心成本:交易费用的降低,管理成本的上升。
一个律所要实施规模化、拓展业务领域,它的人才队伍一定也在壮大,此时管理者最应该关心的问题是:管理成本上升了多少?
律所的规模化是法律服务分工的基础。只要我们都发挥比较优势原理,只专注于专业内自己最擅长的那一件事情,彼此之间又能进行交换、达成交易,那么一定会产生增量,整个社会、行业和个人的财富都能够增加。



QUESTION5



彭帅:作为中国最幸福律所申同所的创始人,您是如何看待律所规模化和品牌化的呢?

杨林兵:首先我们需要去定义一下,这里的品牌化究竟是什么?指向了多维度的评价指标:专业优势,律所文化,组织治理,行业地位,社会声誉等。


我们格外讲求互相陪伴这件事,也就是价值共生的这个过程。能向我们的客户实现这种价值,那申同的品牌效应就很明显了。
律所规模化的三种主要形式:联盟做大,合并做大,自然做大。当我们认真思考每种逻辑,会发现各自背后都有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就国内的总体形势而言,无外乎两条路径:资本力量推动规模化和倚仗行业资源持续壮大。至于第三种,有可能的路径,商业模式的颠覆创新,这在律师行业很难发生。


反观欧美律师行业,他们的律所规模化做得并没有我们好。或者说,他们在规模化道路上并没有中国人这么急功近利。不过,这也和我们特色的政治经济社会背景有很大的关系。
最后提一点是,希望大家去关注去思考规模化之后,我们的律所应该怎么办?
当前一个很有趣的苗头是:优秀的律师不做律师业务了。所谓「律者仁心」。如果我们律师行业的专业特性,和这种显著性丧失了,会不会内化(类化)于其他的商业组织了呢?




感谢



「法律先生」创始人彭帅律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绍娟律师、北京京师(深圳)律所联合创始人陈修律师、北京恒都律所创始合伙人江锋涛律师、上海星瀚律所创始人卫新律师、上海申同律所创始人杨林兵律师出席本次线上圆桌沙龙,并为大家带来精彩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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