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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和观点丨一张图读懂最新《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司法解释》

李冬颖 田思远 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 2023-08-26


诉讼时效limitation of actions2018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诉讼时效司法解释》),如何来理解这一司法解释?


先来看一下


 原《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那么问题来了,民法总则施行前(即2017年10月1日前)诉讼时效期间已经满两年的,能适用新的规定再延长一年吗?

民法总则施行前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开始计算但还没有满两年的,按两年算还是按三年算?

特殊的一年诉讼时效还能作为抗辩理由吗?


《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的条款就是上述问题的答案,完美解决了《民法总则》新的诉讼时效规定与原《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的衔接问题。



看完博和所田思远律师的图示,是不是对《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的内容一目了然?




李冬颖 合伙人

lidongying@bohelaw.com

专业领域:

家事法律服务

商事争议解决

田思远 合伙人

tiansiyuan@bohelaw.com

专业领域:

金融法律服务

商事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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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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