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区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取缔时间点确定!禽类产品冰鲜上市
坚持“分区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科学划定活禽交易取缔区域。
中心城区(含屯溪区、黄山高新区、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应当于2020年4月底前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取缔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和划定禁止活禽交易区域范围。
黄山区、徽州区、黄山风景区应当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取缔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和划定禁止活禽交易区域范围;
其他县应当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取缔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和划定禁止活禽交易区域范围。
推进禽类肉品冰鲜上市
力促家禽业转型升级
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禽类养殖、屠宰和调运等环节的监督管理,鼓励家禽养殖场或经纪人调运活禽到邻近家禽集中屠宰场屠宰销售,实行冰鲜上市。
各地要立足实际,抓紧谋划筹建小型自动机械化家禽集中屠宰场(点),积极推进我市家禽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配合落实禽类屠宰场所环境保护要求。对达到家禽集中屠宰场(点)基本条件的,要严格规范家禽产地检疫工作,经检疫合格的家禽方可进行宰杀销售,并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推进禽类流通升级
确保市场供应丰富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力度,设立禽类产品集中供应专区专柜,实行生鲜超市化经营。
商务部门要引导有条件的商场超市、肉品经销商、配送中心、市场经营户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和改造,积极参与禽类产品冰鲜上市交易,多元化保障冰鲜禽类产品市场供应。
农业农村部门要支持禽产品规模养殖企业和加工企业建设冷库,配备使用各种新型冷链物流装备,完善产地预冷、保鲜运输等设施,扩大冰鲜、冷冻产品的配送范围。
严格禽类产品市场准入
强化禽类产品质量安全
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禽类产品经营单位持照持证经营。严厉打击经营病死、注水和未经检验检疫等禽类产品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防未经检验检疫的禽类产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经营病死、注水和未经检验检疫等禽类产品违法违规行为。
对暂时不列入取消范围的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持续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市场方按照放开条件依法经营。对达到条件恢复活禽交易的市场要确保按时清洗消毒、定期休市、过夜零存栏等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配合落实禽类屠宰场所环境保护要求。城管部门要加大农贸市场外划定禁止活禽交易区域内的巡查,对违规交易、宰杀活禽行为的联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属地乡镇和街道社区要做好辖区内背街小巷、居民小区违规交易、宰杀活禽的管控工作。
加大人畜共患疫病防控知识宣传
严格落实防控要求
卫生健康部门要落实人畜共患疫病防控工作。做好防控知识宣传。对暂不取消活禽交易的,加强市场从业人员等高暴露风险人群的医学监测,指导禽类交易市场和经营者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和人员防护工作。
家禽集中屠宰点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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