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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歙县一村民误食毒蘑菇,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回顾
许某,男,58岁,歙县许村镇跳石村村民。9月3日下午和妻子吕某上山砍柴时发现树丛边有一片野蘑菇,外观和去年采摘并食用的野蘑菇十分相似,便采摘回家食用。食用半小时后,妻子吕某突感腹痛,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许某也感觉有些腹胀,当时两人并未在意,以为是肠胃不适。次日凌晨5点半,许某、吕某全身酸痛,腹泻、呕吐症状愈加严重,遂拨打120前往歙县人民医院救治。通过抽血检查,医生发现许某、吕某两人血清酶谱数值异常,疑似中毒症状,随即将二人转至市人民医院急诊科。
医生提醒
我市部分农村地区有采摘并食用野生蘑菇的习惯,每年5月至9月,是误食毒蘑菇中毒事件高发期。近年来,随着禁食野生蘑菇宣传工作的普及,相关病例大幅减少,我市现有病例大多来自偏远山区,50岁以上的老年人居多。
对待野生蘑菇“三个不”
误食野生蘑菇怎么办
◆ 目前,对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应尽早通过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家庭催吐可用手指、鸡毛、筷子等刺激咽喉部促使呕吐,并尽快拨打 120 送医院救治。就诊时最好携带剩余蘑菇样品,以备进一步明确诊断。
◆ 要警惕中毒“假愈期”。部分病人经治疗后,急性胃肠炎症状逐步缓解甚至消失,给人以病愈的感觉,其实此时毒素正在通过血液进入肝脏等内脏器官,侵害实质脏器。所以,在中毒初期症状缓解时,仍应留在医院积极接受治疗,观察一段时间,确保病情稳定好转再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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