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屯溪第一次!民警受委屈,警方用这种方式力挺!
公安民警
是法律的捍卫者
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者
但在执法过程中
遭到群众拒不配合
暴力袭警、不实投诉等情况也偶有发生
对此类行为
公安机关决不含糊
严厉打击
“下面,请胡松伶副区长为刘国军发放维权正名书和抚慰金……”
12月2日上午,在黄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信访二楼会议室,一场维权正名仪式正在进行。分局领导为前不久受到不实投诉的民警刘国军发放《维权正名通知书》和维权抚慰金,以澄清事实、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这也是屯溪公安分局发出的首张《维权正名通知书》。
事情要从不久前的
一个投诉电话说起
投诉人:“你好,我在市人民医院,这里有医患纠纷,警察把我亲人的头打伤了,麻烦来人处理下……”
11月24日晚,110接到市民竺某投诉,反映警号为0361**的民警动手打人。屯溪公安分局警务督察部门接到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指令后,立即启动核查机制,就投诉反映情况进行核查。
黄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孙水发:“我们调阅了视频监控,查听了110接警录音,询问了当事人和投诉人,经仔细核查,情况不属实。”
经调查,11月24日21时左右,黄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中市派出所民警前往市人民医院处理一起医患纠纷警情。在现场的患者家属情绪激动,并伴有过激行为,为维护医院正常秩序,中市派出所所长刘国军欲将一名家属带离现场,此时,患者其他家属便上前拉扯、推搡,殴打刘国军及其他民警,抓伤刘国军手背,伤痕多达十余处。在此过程中,患者家属竺某拨打110,投诉刘国军动手殴打其家人。
中市派出所所长刘国军:“我们整个执法过程都是依规依法进行的,包括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都是根据公安机关执法接处警工作规范佩戴的。当事人因为家庭变故,情绪可能比较激动,对公安机关执法产生抵触情绪。”
获悉情况后,屯溪公安分局领导果断处置,启动救治绿色通道,第一时间调配警力支援现场,将涉事人员传唤至办案区。警务督察部门向投诉人竺某反馈核查情况时,竺某称对现场情况不清楚,因听闻家人被警察打,便打了110报警。竺某当即对不实投诉致歉,表示今后一定改正。因涉嫌妨害公务罪,目前,患者家属周某某和孙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刘国军从警15年,依法执行公务中,首次被人殴打和不实投诉,心里难免委屈。除公开正名外,警务督察部门还特别安排了心理疏导与法律援助,抚慰刘国军情绪。
刘国军:“感谢上级组织对我的关心和厚爱,让我从委屈中很快走出来,迅速投入工作。以后遇到这样的情况,还是会义无反顾履行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遇到不法行为首先要去制止,制止过程当中也要学习提高保护自己的能力。”
屯溪区副区长、黄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胡松伶:“通过这个仪式,鼓励我们广大民警在今后依法大胆公正文明执法,我们欢迎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但对无理、恶意的投诉,甚至诬告陷害,侵害我们民警、辅警的不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以维护我们民警、辅警的合法权益和声誉,绝不让他们流血流汗又流泪。”
据了解,2019年2月1日《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正式施行。黄山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研究出台《黄山市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在全国公安系统中,率先成立黄山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大队,专门负责日常维权工作。
遇到哪些情形警务督察部门将依法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公安民警、以及辅助民警执法的辅警,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中,受到暴力袭击的;被车辆冲撞、碾轧、拖拽、剐蹭的;被聚众哄闹、围堵拦截、冲击、阻碍的;受到扣押、撕咬、拉扯、推搡等侵害的;以及本人及其近亲属受到威胁、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受到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被恶意投诉、炒作的;本人及其近亲属个人隐私被侵犯的;还有,被错误追究责任或者受到不公正处分、处理的等情形。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辱骂民警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实施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以妨害公务罪、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等定罪,酌情从重处罚,且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规定实施以来,黄山市公安机关已办理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案(事)件68起,追究侵害行为人刑事责任21人,行政处罚38人,批评教育10余人次,发出《公安民警维权正名通知书》3份,为85名民警、辅警提供救济、恢复名誉、挽回损失。
黄山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大队大队长程磊:“再次呼吁广大市民能够理解、支持、配合民警执法,警民携手,共同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记者:程蕾
编辑:程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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