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数字资产?(修订精编版)
修订说明
整整三年前,2020 年 10 月 7 日,我在本公众号里发表了《什么是数字资产?》一文。这篇文章是我们三位作者长达两个月思考的结果,也可以说是 Solv 创新旅程的起点。这篇文章通过对比数字世界与现实世界里的凭证类型,得出一个大胆的判断:数字世界需要一种对应于现实世界“票证”的、更灵活的通证类型。在这个判断的基础上,我们历时两年,提出和设计了 ERC-3525 半同质化通证标准,并获得以太坊社区通过。可以说,这篇文章奠定了我们之后的创新探索方向。
就创业而言,我们走了一条少有人走的路:不是基于对市场上已经发生的现象和已经出现的成功范例去复制和微改进,而是基于对一个纯理论问题的研究、根据对事物发展的规律的把握,确立主攻方向。从商业角度来说,这是十分冒险的策略,我们不会推荐后来者选择这样的策略。主要风险并不在于错误判断了方向,而在于时机的把握。这种创新和创业模式,经常容易出现的问题是,猜对了方向,但猜错了时机,倒在黎明前,启发了后来者。
相比较而言,我们算是比较幸运的。如今距离文章发表已经整整三年,整个行业经历了半轮起落,在 2022 年以后整个行业剧烈下滑的局面中,ERC-3525 和半同质化通证在一些领域仍然取得了很不错的进展,不但 Solv 在数字基金平台和复杂数字资产表达方面的进展得到了同行们大力的支持,而且我们的合作伙伴们在其他领域也取得了一些突破,比如我们在澳洲孵化的 Unizon 数字发票项目在 CBDC 试点计划中取得佳绩,而一些合作伙伴将 ERC-3525 用在 Web3 游戏、社交等领域,也有不错的反响。我们还将在近期公布一些重大的生态进展。这些成绩这也反过来印证了当时我们在文章里的判断。我们认为,虽然这篇文章有些内容已经过时或者了无新意了,但是仍有一些现实意义,甚至仍有一定的启发性,因此决定将此文修订重发。
现在回头来看,这篇文章一个突出的缺点就是篇幅过长。很多时候,篇幅太大不仅不利于把事情讲清楚,反而会让读者迷失在细节中而抓不住重点。此次重发,我对文字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和精简,希望能帮助读者更容易把握主旨。对于那些实在没有耐心读几千字长文的读者来说,我还可以在这里做一个极简版、微博体的归纳。整篇文章其实就讲了这样一个逻辑:
1. 互联网是纸张和印刷术的升级。
2. 纸张和印刷术虽然是一套技术工具,但有两个差别很大的应用:传播和合约。传播需要能够低成本大规模快复制和分发信息,而合约则需要可信、精准、不可篡改、不可抵赖,保护隐私和高效执行。
3. 信息互联网只善于支持信息传播应用,不善于支持合约,表达信任。
4. 区块链增强了互联网的能力,使之能够表达合约和信任。
5. 纸张与印刷术技术时代,合约和信任的载体有五种,分别是:非标准合约和法律、制式合约、票证、证券和货币。但在区块链中,只有智能合约和NFT 对应非标合约和制式合约,同质化通证对应证券和货币,票证没有对应的数字资产形态。
6. 结论:区块链中需要一种专门表达数字票证的通证类型。
当然以上的归纳略去了很多有价值的内容,有时间的读者还是欢迎读下面的全文。
最后必须指出的是,今天我们对于数字资产的理解已经大大地加深了。在新的理解框架之下看来,这篇文章里所描述的,以及今天区块链行业还在使用的表达通证和数字资产的方式,仍处在一个非常初级的状态。通证和数字资产表达,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在技术实践上,短时间还将有巨大的升级。我们不久之后将就这个问题发表新的观点,以及发布一批新成果,也希望与行业内研究者共同探讨进步。但在这篇修订重发的文章里,我们还是尽量保持原作发表时的风格和面貌。
孟岩
2023 年 10 月 2 日
什么是数字资产?
孟岩 王玮 周志强
2020 年 10 月 7 日首发
数字资产正在成为数字经济和数字金融的一个中心话题。区块链的出现重新定义了数字资产,为数字资产创造了巨大的机遇,但同时也为其研究带来了艰难的挑战。到底什么是数字资产?区块链上的数字资产跟此前中心化系统中的数字资产到底有何不同?这些不同是如何发生的,又将产生怎样的影响?本文档致力于对数字资产的上述相关问题进行较为系统化的探索和讨论。
资产的定义
要讨论什么是“数字资产”,首先要讨论什么是“资产”。就此,我们提出如下的定义:
资产是由交易或其他约定行为形成和调整的、具有明确的所有者或控制者的、预期会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所构成的集合体。
关于以上定义,需做以下说明:
首先,资产一定有预期的经济收益。这其中“预期”是一个关键点。作为资产,它未必要产生正向现金流,甚至未必要有确定的经济收益,只要在此时此刻对其未来经济收益存在一个大于零的预期值即可。这表明,资产纯粹是一个主观判断,而且究其本质而言,是一种猜测。由此我们还有一个重要的推论,即资产一定要有分配收益的安排。既然资产有预期收益,那么不管收益是否真的产生,必须事先安排好收益分配的规则。可以有规则而无收益,不能有收益而无规则。
其次,资产是权利的集合体,是法律概念,而不是物理实体。例如我们平时会说“这间房屋是张三的资产”,但其实,物理上的房屋并不是张三的资产,这间房屋的所有权和控制权所构成的集合体才是张三的资产。换言之,资产的实质是该本体所衍生出来的所有权及控制权集合体。这是帮助我们理解资产的一个重要问题。
第三,这个定义要求有明确的所有者或控制者,也就是说有决定资产安排与处置的主体。这其中“明确”是一个关键要求,其意义在于,对于任何一项资产,一定有确定的主体掌握其所有权或控制权,一个主体要么是这项资产的控制者,要么不是,不存在模糊状态。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推论,即资产状态是可变更、可控制的。因为如果资产的状态不可变更、不可控制,那么所谓的所有者和控制者就毫无意义。
第四,资产的创建和调整是通过交易或其他约定行为实现的。这解释了资产的来源,也解释了所有者或控制者控制变更资产状态的方式。交易比较容易理解,那么如何理解“约定行为”呢?这里的约定,包括私约、法律法规、组织章程、族群习俗乃至普遍共识。总之,资产的状态调整总是需要以某种明确的程序进行,并获得外部规则的保护甚至确认。
第五,资产是可以符号化和表达的。前面指出,资产实际上是一组权利集合体,而不是衍生这组权利的基础本体(土地不是资产,土地的所有权才是资产)。但是这并不是说资产就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资产可以被符号化甚至物化表达。货币、股票、期权、债券、票据、地契等等这些东西,就是资产的符号或者物理化表示,它们本身除了代表资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之外,并无其他意义。因此,关于资产,应该清楚的区分基础本体(土地)、作为权利集合体的资产(土地所有权)以及资产的物化表示(地契)。这种概念上的明晰,对于下面对于数字资产的讨论十分重要。
我们可以应用上述的资产定义来考察一些有趣的问题。
例如,一般来说,土地无疑是一类资产,但倘若甲乙二人登上一片新大陆,面对一块无主的土地,二人决定通过格斗的方式决定土地的归属。那么在格斗发生之前,这块土地是资产吗?根据定义,此时此刻这块土地并不存在明确的控制者,而在未来,甲乙双方都有可能是、也有可能不是这片土地的的控制者,因此无主的土地不是资产。
健康是资产吗?在各种健身广告当中,“健康是人生最重要的资产”这样一种说法已经是老生常谈,那么实际情形如何呢?我们可以认为,健康能够产生预期的经济收益,但是健康是一种权利集合体吗?健康状态可以被以交易或约定方式调整吗?似乎都文不对题。因此,健康不应该被视为资产。
再比如,若某人疯狂的迷恋某种物品,并积极收藏,而除他之外全世界所有人都觉得这些收藏品一钱不值,那么这些收藏品的所有权是资产吗?很多人都会回答不是。但我们根据定义可以看出,资产是极其主观的,如果一个人主观预期未来这一物品具有经济收益,哪怕全世界其他人都不同意,这一物品对于他来说也是资产。为理解这一点,不妨设想这个人预期未来可能会有其他人突然对这一物品产生兴趣,并且高价求购。也可以反向考虑一下,若该物品遗失,这个人愿意为了寻回它,愿意支付一定量金钱。这样想来,这样的收藏品的确是具有预期的经济收益的,它确实是资产。
资产的表达
在上面的讨论中,我们指出,资产是一组权利的集合体,它很抽象,但可以符号化和物化表达。我们还指出,货币、证券、地契等标准化票证都是资产的表达形式。但如果追根溯本,我们会认识到,合约才是资产的基本表达形式,票证只不过是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制式合约而已。
举例说明,若甲乙双方签署的一份借款协议,对于债权方来说,便是一份资产。而这份协议未必要以标准化票证的方式表达,它可以是手写的白条,也可以用指印代表签名,但只要满足合约的基本要件,便可以受到法律或者习俗的保护,成为一份最简单的资产物化表达。
逻辑分析上如此,历史上看,也是如此。
至少在五千年前,在苏美尔文明中,以文字书写的合约就已经出现[1]。到近古时期,更是在东西方所有主要文明中得到全面应用。而合约技术一旦产生,就成为表达权利归属、债务关系和其他资产的主流形式。
在合约技术自身的发展中,存在一个从一般到特殊、从异质到匀质、从非标准化到标准化的过程。
非标准的、一般的合同先出现,随后则出现制式合约,先是约定俗成,然后以法律法规或者行业标准的方式规范合约的基本格式(schema)、元数据(metadata)和规则框架,允许双方填写一些定制化内容,这大大提升了合约制定的效率,降低了交易摩擦,而且为以背书方式进行合约流转创造了条件。
票证便是一种特殊的标准化制式合同。票证的突出特点是其篇幅短小,往往可以印在一页纸、甚至一张小纸片上。这并不意味着票证的合同条款一定简短,而更主要的是因为票证的标准化程度更高,凝结了更广泛的共识,从而很多有关票证使用方面的条款,不必印刷在票证之上,而是置于票证之外,约定俗成,或有明文规范。例如,对于发票、支票、本票、汇票、期票、当票等票据,以及身份证、户口、学历证明等证件,国家都有专门法律条文予以规范,无需印刷在票证上,使得票证本身可以非常简洁。
证券则是一种特殊的票证,它通常是不记名的标准化同质票证,因此具有较低的理解障碍和交易摩擦,也就是说具有很好的流动性。不过证券最重要的意义还是在于其绝对的同质特性(fungible),也就是说,任意两个单位的同种证券,其实质完全一样,可以不加区分。由于有这种特性,证券就将其所表达的抽象的资产权利简化成一维对象,把复杂的利益权衡降解为数量关系运算,从而能够把数学这个最为强大的工具引入到资产世界中。其重要意义,无论怎样强调都不过分。
最后,货币只是一种特殊的证券,是具有最大自由度的、最大共识的、同质的标准化制式合约,其最重要的特点,是由政府作为合约一方,强制所有民众作为另一方无条件地接受合约。中国最早的纸钞,如北宋交子、元明宝钞,都在纸面上明明白白写了合约条款。
而在美元纸币上,其条款简化到一句话:
"THIS NOTE IS LEGAL TENDER FOR ALL DEBTS, PUBLIC AND PRIVATE" (本票为一切公私债务之法偿物)
关于货币的讨论永远充斥着激烈的争论。我们无意在此卷入关于货币实质、货币起源的争论,也并非暗示货币在历史上真的是从合约开始次第演化出来的。事实上,两者在历史上的发展是相互交织缠绕在一起的,未必能论及先后。货币学者周子衡曾经论证过,货币早期就是个差额支付工具,是要配合合约使用的[2]。货币演变成全额支付形式,那是文明晚近发展的结果。但是既然如今两者都已经发展到高度成熟的阶段,我们在概念上构建整个体系的时候,就应当认识到,若就交易工具而言,合约才是基础的、一般的,而货币乃是高级的、特殊的。然而,货币的这种特殊抽象又极有力地具象化了交易当中的价值概念,因此得到了极其普遍的应用,以至于我们当代人每日淹没其中,反而比对合约熟悉得多。
重点在于,我们构造出一个层层递进的概念构造,即合约是最基础、最一般的资产表达,标准化制式合约是特殊的合约,票证是特殊的标准化制式合约,证券是特殊的票证,货币则是特殊的证券。五者的关系表达为下图:
至此我们基本完成对于传统资产及其表现技术的讨论。下面我们将重心放回到数字资产上。
数字资产——资产的数字化表达
所谓资产的数字化表达,就是把在上一节中的资产表达方式数字化。比如说,本来用纸和文字表达的合同,可以用数字化的 PDF 文件来表达;本来纸质的登机牌,表达为手机钱包里的电子登机牌;本来的纸质股票,表达为中证登系统当中的电子记录;本来的纸质钞票,表达为支付宝里的余额;本来的纸质房产证,表达为国家房地产登记数据库里的一条记录。这些,都是资产的数字化表达。而这些以数字化方式表达的资产,其基础本体,倒可能是非数字化的事物,比如房屋、股权、金钱等。当然,其基础本体也可以是数字内容,比如一部数字电影,一张数码照片,一部网络小说等。
我们建议将数字资产严格地定义为资产的数字化表达。
区块链是合约数字化的技术平台
关于区块链的实质,已经有很多不同的观点论述。有人认为是分布式账本技术,有人定义为一种有特色的数据管理技术,有人定义为智能合约平台。本文作者当中的两位(孟岩、王玮)在 2017 年底与中关村区块链产业联盟元道、朱佩江共同提出将区块链主要视为通证(token)的支撑基础设施[3],亦在业内引起广泛讨论,获得一定程度的认同。
著名经济学家朱嘉明认为,区块链是人类有史以来内涵最丰富、外延最广阔的技术之一[4],因此难以全面概括。我们提出要从合约支持技术角度理解区块链,并且将区块链视为在文字-纸张沿用数千年之后,在合约支持技术领域最重大的技术升级。
文字-纸张作为一项技术,对人类文明的推动作用很可能超过其他所有技术的总和。文字-纸张技术的应用,有两大场景,一是传播信息,二是支持合约。可能有人认为,合约也是一种信息,因此两者并无分别。但是仔细思考便可得出不同的结论。将文字写在纸上,复制多份,广而告之,传播观点与思想,这是一种用途。而记录协议事项,形成共识甚至法律条文,保存证据,便于未来监管仲裁,这其实完全是另一种用途。在前一种用途中,人们追求低成本的复制、编辑、传播,因此印刷术得到普遍应用。而在后一种用途中,人们的诉求恰恰相反,追求合同的真实性、不可复制性、不可篡改性、不可抵赖性,唯恐伪造,遑论复制、编辑,因此至今还广泛使用手写签名以及复杂的防伪印刷技术予以认证。
理解文字-纸张这两大应用场景的差别,就可以立刻对互联网与区块链的异同得出新的认知:互联网是文字-纸张技术在信息传播场景中的数字化升级,而区块链是文字-纸张技术在合约支持场景中的数字化升级,示意如下图:
因此我们将区块链(片面地)描述为由多方共同维护的、支持数字化合约的创建、验证、存储、流转、执行以及其他相关操作的分布式系统。区块链的前驱技术为文本合同、签名、制式合同、票证、证券、货币、法律等合同技术,这些技术的应用已有数千年历史,而区块链是这一场景上数千年来最重大的一次技术升级。由于合约及律法是人类制度的基础,因此区块链将有能力影响一切制度安排。
首先,区块链以其特有的、以哈希指针构成的时序单链表存储结构,使得用区块链表达的合约,在一致性、防篡改性、抗抵赖性和可靠性方面大大提升,非常接近物理对象。这就大大降低了安全风险和维护成本。
其次,区块链的分布式、多方维护本质,极大地提升了透明性,降低了信任风险和监管成本。
第三,区块链普遍的、无处不在的密码学应用,为保护数据隐私提供了丰富的手段。
第四,区块链可以有效地包装和表达数据资产,并促进其交易,通过市场发现其公允价格。
第五,区块链中的智能合约可以用代码表达合约条款,并在条件触发时自动执行,从而将合约执行这一原本需要人来完成的工作,转而由计算机完成,这极大地降低了合约的执行成本。
综合以上特点,我们可以这么说,区块链才是计算机和网络产生之后,第一个能够有效支持合约数字化的技术。而合约的数字化,也只有在区块链出现之后,才真正得以实现。
正因为区块链本身是数字化合约的平台,而合约又是资产的基本表达方式,因此区块链就成为资产数字化表达、也就是数字资产的理想基础设施。
区块链中的资产数字化表达
迄今为止,数字资产主要是以同质通证(fungible token)的形式存在。从比特币开始,区块链和开放金融领域里绝大多数的数字资产都设计成同质通证。在以太坊生态中,这种同质通证往往是遵循 ERC-20 标准创建的。据我们统计,截止 2020 年 9 月 底,以太坊主链上部署的 ERC-20 智能合约共有 29.7 万个,而创建 NFT 通证的智能合约仅有不到 6,500 个,两者相差 45 倍,可谓悬殊。
但实际上,根据前面的讨论,智能合约才是最基本的数字资产表现形态。
以太坊支持图灵完备的智能合约,这使得区块链升级为一般的数字化合约管理平台。也就是说,区块链有能力以表达一般的、非标准化的合约,这就是智能合约。当然,其表达能力与自然语言相比还远远不及,但已经能解决很多实际问题。而且,既然区块链能够数字化表达一般的合约,那么拾级而上,也可以数字化表达制式合约、票证、证券和货币。
我们将对应的技术展现如下图:
目前在区块链中已经有效的支持了多种资产表达方式:
对应于一般的非标合约以及法律,在区块链中以智能合约(Smart Contract)和 NFT 实现;
制式合约同样以智能合约和 NFT 实现,但可以用模板技术提高标准化程度;
票证是内容丰富、适用面极广的资产表达技术。目前区块链中没有对应票证的标准实现技术,但通过深度运用智能合约,这一点不难实现。
证券和货币,在区块链中可以用同质通证(fungible token)或原生的数字货币(native cryptocurrency)来支持,这是最高级、最特殊的资产表达形式,但在区块链中是最早实现的。
由此可见,区块链已经具备了支持所有主要数字资产形态的能力,并且为数字资产的定义、管理、应用带来了巨大的技术优势,成为当前数字资产最理想的支持平台。
6. 总结
本文探讨了从资产定义到数字资产表达、分类以及区块链数字资产的一系列问题。我们首先将资产定义为由交易或其他约定行为形成和调整的、具有明确的所有者或控制者的、预期会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所构成的集合体。然后,我们指出合约是资产的最一般的表达形式,而制式合约、票证、证券和货币则是标准化程度依次提升的合约表达形式。对于数字资产,本文将其定义为资产的数字化表达。对应于资产的五个表达形式,区块链都提供了理想的数字化支持。因此我们认为,区块链是数字资产理想的支持和管理技术平台。
[1] David Graeber, Debt: The first 5,000 years
[2] 周子衡,账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
[3] 元道,孟岩,通证(token)是下一代互联网数字经济的关键,https://blog.csdn.net/myan/article/details/78712506
[4] 朱嘉明, 未来决定现在:区块链·数字货币·数字经济,山西人民出版社,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