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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运动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北京开放游泳馆等室内健身场所
在前期开放户外健身场所后,北京终于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期间北京市体育健身场所开放防控指引》,对游泳馆等室内健身场所开放提出指引。
基本防控措施有落实预约限流措施、严格执行清洁消毒措施、做好健身人员查验和登记管理。所有进场健身人员实行“绿码”准入制。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坚持个人信息、出入时间登记等措施。对拒绝接受扫码、体温检测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场。
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在严格落实基本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重点落实好以下措施:
1.游泳场所和地下空间的体育健身场所在开放前,要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重点做好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游泳场所水质应由卫生监督所检测合格后恢复营业。
2.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应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每天早、中、晚至少开窗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同时保持排气扇等抽气装置运转正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可参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室内体育健身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防控指引》。
3.健身人员应参照市疾控中心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佩戴口罩指引》,坚持科学佩戴口罩,随身携带口罩,根据不同场景正确佩戴口罩。
4.运动过程中原则上应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人员聚集。游泳、滑冰、轮滑项目人均运动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其他室内运动项目人均运动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室内体育健身场所最多人数按照50%限流开放。
5.有关体育项目的培训、健身辅导、团体操课等集体活动在保证人员不聚集和保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按照不超过平时培训人数的75%组织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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