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多名党员干部被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昌都市江达县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等安全文明驾驶,坚决遏制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将近期查处的10起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江达县字嘎乡本青寺管委会副主任曹俊义无证及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4月5日凌晨,曹俊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四季富氧酒店路段时,被江达县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检测,曹俊义属于无证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39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7月,曹俊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江达县民政局副局长袁琳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4月14日23时许,袁琳酒后驾驶机动车送朋友回家途中,被江达县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检测,袁琳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公安机关处以暂扣机动驾驶证6个月、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7月,袁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达县娘西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吉美无证及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5月31日凌晨1时许,吉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江达县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检测,吉美属于无证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1月,吉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江达县娘西乡人民政府驾驶员多登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5月29日23时许,多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江达县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检测,多登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公安机关处以暂扣机动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1月,多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达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达娃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10月30日1时47分,达娃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江达县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检测,达娃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公安机关处以暂扣机动驾驶证6个月、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达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达县卡贡乡宗玛寺管委会一级科员桑杰旦增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10月30日2时20分,桑杰旦增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江达县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检测,桑杰旦增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公安机关处以暂扣机动驾驶证6个月、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桑杰旦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达县卡贡乡农牧综合服务中心专技人员次仁桑珠无证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11月22日20时许,次仁桑珠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江达县交警大队门口时,被江达县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检查,次仁桑珠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4日、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次仁桑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达县娘西乡根普寺管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四级调研员扎西郎加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年1月31日凌晨0时50分,扎西郎加酒后驾驶机动车至县农行门口时,被江达县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检测,扎西郎加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公安机关处以暂扣机动驾驶证6个月、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5月,扎西郎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达县汪布顶乡第二小学原党支部书记、副校长向巴嘎登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10月30日凌晨3时许,向巴嘎登酒后驾驶机动车至县政府门口时,被江达县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检测,向巴嘎登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公安机关处以暂扣机动驾驶证6个月、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5月,向巴嘎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达县波罗乡第二小学二级教师向巴宗珠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10月30日凌晨3时许,向巴宗珠酒后驾驶机动车至县政府门口时,被江达县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检测,向巴宗珠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公安机关处以暂扣机动驾驶证6个月、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5月,向巴宗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网信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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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总编:普布旺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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