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司法司法解释(五)》与公司治理法律实务暨公司纠纷的诉讼
中行法培[2019]第80号
《公司法司法解释(五)》与公司治理法律实务暨公司纠纷的诉讼思维高研班·邀请函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
承办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公司法智库专委会
参加对象:
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顾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管理人员;各级人民法院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各法律院系民商法教学、研究有关人员。
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19年8月2日
讲座时间:2019年8月3日—4日
举办地点:成都市(具体与会地点另文通知)
参加办法:
1、参加的代表须交纳讲座会议费38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
2、本课程支持同步转播至律师事务所或企业,费用为15000元/两天,提供电子版讲义。欢迎各律师事务所加盟,共建学习型律师培训基地。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
二零一九年七月
讲座日程安排
8月3日(星期六)9:00-12:0014:00-17:00
(一)《公司法司法解释(五)》的理解与适用
1、关联交易的规范
(1)关联交易的内部赔偿责任
(2)关联交易中合同确认无效与撤销问题
(3)本解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董事职务的无因解除与离职补偿
3、公司分配利润的时限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重大分歧解决机制
5、原告中小股东调查取证申请书的形式要求
(二)公司法人治理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法律风险防范
1、公司治理中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2、公司治理案例评析
3、公司法人治理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法律风险
4、公司治理相关文书法律风险
(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案件审理若干问题
1、审理原则
2、诉讼主体
3、增加诉请
4、资本显著不足的认定
5、人格高度混同的认定
6、举证责任
7、拒证责任
8、适用限制
9、对公司进行不正当支配和控制的认定
10、责任范围
11、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行为的认定
(四)公司纠纷的诉讼思维
1、公司诉讼的含义、特征、案由、管辖、主体设置、前置条件、诉讼时效及除斥期间
2、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体系架构和内在法理
3、解决公司类诉讼思路:“抠字眼”、“理概念”、“捋法条”
4、回归民法原理、严格适用法律和体系化理解法条的思维方式
5、理论热点问题:公司对外担保、股东知情权保护等等
主讲专家:某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资深公司法专家,长期从事商事审判,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司、合同、担保物权、票据、证据等
8月4日(星期日)9:00-12:0014:00-17:00
公司治理法律实务——公司高管责任、股东利润分配纠纷、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清算与解散
(一)《公司法司法解释》视角:公司高管责任(股东派生诉讼)
1、《解释四》关于股东代表诉讼的规定及其不足
2、高管职责把握与关联交易之关系
3、高管职责把握与股东派生诉讼的关系
4、出资不实时董高监的责任
5、高管人员重大错误认定标准及诉讼依据
6、董事职务的无因解除与离职补偿
(二)《公司法司法解释》视角:股东利润分配纠纷
1、《解释四》关于股东利润分配的规定及其不足
2、利润分配的标准
3、诉请主张利润分配的情形
4、不当或违法利润分配的处理
5、利润分配之诉判决的对世效力
6、公司分配利润的时限
7、利润分配经常遇到的若干问题
(三)《公司法司法解释》视角:公司决议效力
1、适用的条款——公司法22条
2、决议效力之诉原被告主体把握
3、决议程序瑕疵、方法瑕疵、内容瑕疵的审查
4、决议部分撤销及其效力
5、决议效力之溯及力
(四)《公司法司法解释》视角:股东知情权纠纷
1、行使知情权应具备股东身份
2、固有权
3、查阅原始凭证
4、判决主文和知情权的代理行使
5、股东有不正当目的的认定
6、无法查询的赔偿责任
(五)《公司法司法解释》视角:公司清算与解散
1、三类解散与三类清算
(1)自愿清算与自愿解散
(2)行政清算与行政解散
(3)司法清算与司法解散
2、司法解散
(1)僵局的具体情形
(2)“调解”优先原则及其影响
(3)解散诉讼与清算诉讼的关系
(4)债权人不能申请司法解散,可申请司法清算
3、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性质
主讲专家:刘俊海 民商法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律顾问
2019年会员邀请
一、个人会员8000元/年,全年所有课程免费参加,仅限本人参加
二、普通B级会员10000元/年,可免费参加培训6次
三、普通A级会员18000元/年,可免费参加培训13次
四、贵宾会员34000元/年,可免费参加培训27次
五、VIP会员15万元/年 名额不限
2019年课程转播(培训基地)邀请
一、2万元/3场 有效期:6个月
二、3万元/10场 有效期:12个月
三、4万元/16场 有效期:12个月
四、5万元/25场 有效期:12个月
五、6万元/60场 有效期: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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