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拟建意外险“黑灰名单”标准 千亿市场规模迎整顿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共同牵头,联合11家保险公司成立了课题组,在充分进行行业调研后,研究制定了《保险行业意外险风险名单评定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即意外险“黑名单”“灰名单”标准,主要目的是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
新闻一出,激起千层浪!要知道,意外险的背后,是千亿级市场规模。
01
“意外险”不“意外”
意外险以保费低廉、保障范围广、功能强、赔付高,成为大众买保险的入门刚需级,社会需求广泛,客户数量众多。
低门槛的购买方式,高金额的理赔款,不仅方便了真心想买保险的人,也让歹毒之人看到“财路”。也正因此,恶意骗保等欺诈行为频频发生。
骇人听闻的“杀妻骗保”、“杀子骗保”等引起舆论热议的恶性伤人案,几乎都有犯罪分子恶意绕过被保人告知环节投保的情形。
公开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意外险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175亿元,同比增长9.23%,赔付支出298亿元,同比增长11.19%。
当巨额保险利益进入犯罪分子的视野,在侥幸的心理、扭曲的金钱观、粗浅保险常识的催化下,是否会为恶性伤人和骗保案提供土壤?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02
刻画全方位风险评价体系
关于意外险改革并进一步规范的指导,在今年3月份银保监会就做出明确规定。
3月25日,银保监会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的意见》,其中,《意见》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建立反保险欺诈长效协作机制”。
《意见》指出,发挥行业自律组织和基础平台作用,组织建立行业意外险反欺诈工作联盟,提升行业整体防控欺诈风险的水平。
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医疗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打击保险欺诈、防范道德风险的长效机制。
而此次中国银保信与中国保协等联合制定的相关《保险行业意外险风险名单评定指引》,就是进一步夯实反欺诈措施。
《指引》以意外险为起点,通过行业共议方式,提供行业认定标准参考,形成业务操作规范,支持行业欺诈风险信息共享,提升行业欺诈防控水平。
此次拟定的《指引》,是一套全方位刻画主体风险行为、风险等级的评价体系。
以六种风险行为和四级风险等级为框架,先依据风险行为对主体进行评定,明确是否列入风险名单,再根据风险行为客观事实对主体进行定级,判断其列入风险名单的风险等级。
六大风险行为
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
故意虚构保险标的。
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
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
夸大损失的程度。
故意不如实告知。
四大风险等级
一级风险:主体因风险行为被权威机构(法院、行政机关等)刑事判决或行政处罚。
二级风险:主体因风险行为被公安机关立案。
三级风险:主体的风险行为尚未达到一、二级认定标准,但对行业造成影响。
四级风险:主体的风险行为尚未达到一、二、三级认定标准,但对3家以下(不含3家)保险公司造成影响。
高额保险的风险防范问题,在全世界都是难题。在国际上,全球范围内保险骗赔占整个赔付保险金额的10%到20%之间,这是全球通病。
当道德面临金钱的考验时,我们就不能将希望全部寄托在人性上。这时候,行业共享的信用体制,或许是另一种解题思路。期待行业反欺诈共享机制早日健全,也期盼,在健全的行业信用体系下,保险真正成为保障。
编辑丨章依
排版丨Vi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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