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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代表与工人团结 | 工人宝典

木舟 微工荟 2018-07-10

   

核心提示
选代表,当代表,看看别人都是怎么做的!


中国工人的数量很多,但是普遍的不团结,离工人很近的工会,作为工人利益的代表,由于把资方操控,完全导向资本家一边成为资方控制工人的傀儡和工具,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经常在大部分工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台。

 

农民工人大代表,作为工人政治上的代表,参与国政,结果这些人要么就是资本家或者高级管理、工程师,要么就是屁股坐在政府和资本家一边,勉强为工人说几句不痛不痒的话,身后是一帮媒体瞎起哄,营造农民工代表为工人说话的假象。

 

 

要说工人没有代表吧,在这个社会机制下,工人名义上还是有代表的,比如工会、人大代表,甚至官方的各级工会也宣称是代表职工利益的,但是对于这些代表,工人都是唏嘘一笑、嗤之以鼻的,因为与其说是工人代表,不如说是工贼。

 

 

被推上前台的工人代表

 

近年来,很多工厂在搬迁、倒闭,或裁员,工人面临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都在恶化,尤其是在企业偷偷搬迁拒绝给工人经济补偿的情况下,激发了很多工人的不满,自发的罢工猛然增加。


一旦工人罢工,政府和资方就会做出反应,通常就会要求工人们选出代表,政府出面调停要求工人与资方开展谈判。

 

在工人这边,这个时候就面临推选代表的问题。

 

很多时候,由于代表们担心遭到方的报复,所以不敢太冒头,而且,工人们对于工人代表也不一定那么信任,担心代表没收买。有的时候,工人拒绝选代表,他们说:我们都是自己代表自己。 

 

这一点,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闻效仪就说过:


在一些劳资纠纷事件中,要组织工人谈判时,往往找不到协商代表,停工的不是‘一群工人’,而是‘工人一群群’,停工现场没有人愿意站出来统一工人诉求和表述具体要求,即使产生了协商代表,谈判的结果也可能反复地被工人否决,形成不了集体协议。

 

在官方的介入下,比如工会、劳动局,工人被要求推选代表,把大家的诉求集中起来表达出来,有的时候,尽管工人事先把诉求书打印了出来并散发出去,但是资方往往不会轻易的屈服,还找来警察来维稳,一场消耗战不可避免,工人急切的想解决问题,如果队伍没有散掉的话,最后也不得不推出代表。

 

勉强推出来工人代表,说明代表本身还有诸多动摇,这也导致了外部力量,比如工会、政府等这个时候会利用工人这样的弱点,来迫使工人做出妥协或者包办替代以实现自己的特殊目的。

 

据新青年论坛记载,2006年烟台奥利威女工维权争取工会的斗争吸引了全总的注意和介入后,罢工工人不屈不挠地要求「必须先成立工会再复工」,并且要求最早的六名坚强维权的女工也要参加工会选举。但是资方则坚决反对以这六名工人骨干复职为工会选举条件,在严重僵持下工人代表「为了顾全大局」说服工人与资方妥协。

 

可是,就在选举当天当天,资方开除了工人骨干刘美珍及其五名同伴,她们被迫在公司大门外望着工会成立,这也导致后来成立的工会缺乏坚强的工人领导,在资方的强势打击报复下很难应对。

 

 

2010年的南海本田罢工声势浩大,经过几轮的斗争,工人一度感觉罢工要失败了的时候,地方工会殴打工人重新激化了矛盾,激发了工人的团结和战斗意志,这个时候,公司的大老板开始出面调停,知名学者也介入谈判,罢工工人谈判代表团应运而生,最终化解了被激发起来的工人的愤怒。

 

这个过程中,有人吹捧“民选工人代表团”的产生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劳资谈判,但是正如一个工友所说,这简直就是一个大忽悠:


今天罢工顺利的很的 就你们那几个不知哪来的工人代表,搞的我们变主动为被动操!我很佩服人大那个曾庆洪,广汽的副总,忽悠人不是一般的厉害 叫他把打人的交出来 说着说着就不知怎么搞的,他一句明天会贴出公开道歉信就搞定了 跟他谈工资 讲着讲着就以现在不谈具体要求 等下会跟你们代表商量搞定 其他都没提过。 就这样就让代表们(百分之九十人不知哪来的代表,有人反对他还怒骂,操!!)答应明天开工 三天后公司在给答复。。

 


 

工人代表的局限

  

通常代表的产生都非常简单,一般是谁要是在罢工中表现积极,敢于站出来多说几句话,而且和大家的关系都还好,大家就会集体推选他,不会有什么选举的过程。

 

代表的作用一般也是局限在传递工人的意见,参与谈判,然后把资方的意见带给工人,让大家共同做出决定,工人代表只有谈判权,决定权在全体工人。

 

比如,2011年深圳沙井冠星表链厂的维权中,工人选出了自己的代表,与资方谈判的时候,资方非常愿意或者说希望谈判代表(工人代表)有决定权,但是工人们回绝了这个意见,认为决定权在全体工人。谈判的时候,除了部分工人代表参与外,其他工人代表还在旁听。

 

由此可见,工人代表是一个临时性的委托,在工人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情况下,统一诉求和表达具体要求以及参与谈判,但是是否接受谈判结果则需要经过工人大会的认同和通过。实际上采取的是直接民主的形式,这一点避免了工人们对代表的不信任,也是工人代表汲取工人力量的方式,代表不只是几个人,背后站着的是全体工人。

 

 

工人的团结,通过工人代表的联络初步得到了实现,虽然没有经过正式的选举过程,但是在集体的监督下行使着自己有限的权力,起到了临时性的组织作用。

 

只不过这样的状态还是一种十分涣散的,容易在警察介入以及数日的消耗战中遭受巨大溃散。更严重的是工人无组织的状态直接导致罢工的准备,罢工的组织性和斗争领导都处在真空的状态,不可避免的决定了很多罢工都做出了巨大的妥协,而且工人代表大部分也都遭到了资方的秋后算账。

 

不仅如此,在工人的阶级意识还非常不发展的时候,不少工人会觉得老板说话总不会有假,对资产者的欺骗性和虚伪性认识不足,以为可以劳资两利,皆大欢喜,甚至放弃罢工的手段,听信所谓的承诺。


然而,工人对资产阶级的幻想和真诚往往被敌人利用来欺骗工人,瓦解工人的团结和斗争诉求,对此,资方往往在工人代表上下功夫,利用和打压工人。

 

比如,在工人涣散的情况下,管理人员是工人代表的主要人选,因为他们在生产过程中就承担了管理和组织工人的工作,能力上容易得到一般工人的信服。

 

可是,恰恰是这些基层管理人员,带有两面性,一面是代表老板管理生产,不可避免的带有强烈的老板意识和优越感,对于维权带有很多的幻想。另一面,在罢工涉及到全体人员的利益的时候,他们也被迫卷入进来,以代表全体工人利益的面貌暂时凸现出来。

 

 

工人代表在这样的土壤下产生,而资方则利用这样的状况,采取一些分化、收买的手段,这对于工人的团结与斗争是非常不利的。

 

 

工人代表的未来

  

随着越来越多的工人自发斗争的产生,工人代表不断的从工人群众中涌现出来,对于这些代表,政府和资方无一例外的会采取限制和打压措施,工人代表在罢工过程中被拘留,不管是否成功,都会在罢工后被资方辞退,这些都成为了工人维权中的一个普遍现象。

 

在笔者看来,政府和资方打压工人代表不能简单理解为对工人个体的侵害,也不是公民的权利救济问题,实质上是要在罢工中以及罢工后切断工人领袖与工人群众的进一步联系和组织,一方面瓦解工人斗争起来的组织基础,让工人失去领导,另一方面让罢工经验和策略无法传承下去。

 

俗话说,枪打出头鸟,但是没有出头鸟就不可能有工人斗争的真正胜利,工人代表来源于群众,工人代表的保护也必定要依靠工人群众。

 

 

在现实中,涌现出来的工人领袖往往是具有大无畏的牺牲精神和战斗意志的工人,他是劳资矛盾恶化和工人运动发展的产物,是铁的趋势,不可阻挡,任何的法律和官方工会都控制不住的。

 

近年来,为了应对劳资危机,便于控制工人运动,工会直选作为一种改良措施开始推销了出来,不错,这样的举措也是工人斗争的产物,我们需要利用这样的形势去进一步推动工人斗争和工人组织的发展,这是一个策略问题。

 

但是广州胜美达争取工会的例子,广州汽车产业白木工会的例子都告诉我们,工会直选的公开斗争不是保护了工人代表,而是让工人代表暴露在资方和政府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之下。


基层的工人群众还处在毫无组织和毫不知情的的情况下,工人代表或领袖则被完全束缚在工厂的选举政治和工会行政事物中,工会主席是得到了法律的保护,但是脱离工人又怎么组织工人呢?

 

有人说,工人代表的保护是核心问题,甚至只有代表有了充分的保护,才会有更大的空间去组织群众。但其实这是一个避重就轻的提法。


问题的关键应该在以下两点:

 

其一,如何更好更快地把工人切实组织起来,充分实行民主的策略,扩大工人代表的群众基础。

 

 

其二,工人代表除了要学会谈判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学会如何领导罢工斗争。

 

这两点不是一时半会就能解决的,需要更多的努力和探索,历史上有一些经验,这里不便详谈,只列举一二。

 

 

巴黎公社的工人代表制

  

1871年,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是由巴黎各区普选选出的城市代表组成的。这些代表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其中大多数自然都是工人,或者是公认的工人阶级的代表。

 

巴黎公社废除了资产阶级民主,实行无产阶级民主。它采用普选制,直接选举公职人员,如公社委员会成员都是经过直接和普遍选举产生的。公社的代表们亲自制定和通过法律,亲自执行自己通过的法律,亲自检查实际执行的结果,亲自对自己的选民直接负责。

 

 

马克思写道:“公社不应当是议会式的,而应当是工作的机关......”,在马克思看来,议会制度只是少数代表们的清谈馆,隔几年决定一下到底由统治阶级中的什么人在议会中压迫人民,这就是资产阶级阶级议会制的本质。

 

巴黎公社就是这样一个与清谈馆决裂的无产阶级争得民主的制度,代表们组成的公社委员会是巴黎公社的最高机构,它代替了旧的国会和官僚机构,实行议行合一,统一负责公社的立法、行政和司法。

 

公社委员会下设执行委员会、治安委员会、财政委员会、劳动与交换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军事委员会、司法委员会、对外联络委员会、粮食委员会和社会服务委员会等10个委员会。各个委员会主席由公社委员会成员兼任,并吸收5~8名工人和其他劳动人民参加。

 

在公社会议中委员们讨论决定公社事务之后就各自分工去干,而不像在资产阶级议会中那样,议员们通过了法令,却还有另外一批官僚肆意发号施令,官僚特权的利益往往替代了人民的利益。

 

后来的1905年俄国革命,出现过一种由罢工工人作为罢工委员会组织起来的代表会议,简称“苏维埃”,它是一种工人和士兵的直接民主形式,其代表可以随时选举并随时更换,暗含着巴黎公社式的政权形式,进一步发展了工人阶级的代表制。

 

 

 

推荐阅读:

 

集体谈判中,工人的团结和代表的谈判技巧

 

2010南海本田罢工的关键特点与两大最重要教训(请复制以下链接打开)

http://www.youth-sparks.com/bbs/viewthread.php?tid=3576&extra=page%3D2&page=6


  

广而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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