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手了!严控进口冷链食品风险
严控进口冷链食品风险
国务院出手了!
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规定作退运或销毁处理。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海关部门组织指导督促查验场地经营者或进口企业,对进口冷链食品的集装箱内壁、货物外包装实施消毒。 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承运企业不得开箱。冷库接受进口冷链食品时,应如实记录并核对集装箱号及铅封号,做好货物的出入库记录,相关资料和记录应至少留存2年。 对从口岸放行的进口冷链食品,在社会冷库或企业冷库倒箱过车、入库存储前,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查验货物所附的消毒证明,如未消毒,则在掏箱卸货时,对该批货物的集装箱内壁、货物外包装实施消毒。 进一步完善追溯管理,做到所有进入市场的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多地发现阳性样本
11月7日晚,山东省德州市报告在进口冷链食品常规抽检中,发现一水产店从天津港进口的一批冷冻猪肉核酸检测呈阳性。
11月8日凌晨,天津市防控指挥部通报,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海联冷库一份环境样本新冠病毒检测呈阳性,一名装卸工人核酸检测呈阳性。
同日,太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第76号通告,11月7日,太原市在对进口冷链食品抽样检测中,发现1份从天津港销往太原市的印度产冷冻带鱼外包装箱样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
冷链食品外包装核酸检测呈阳性早有发生。10月中旬,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青岛新冠肺炎疫情溯源调查过程中,从工人搬运的进口冷冻鳕鱼的外包装阳性样本中检测分离到活病毒。这是国际上首次在冷链食品外包装上分离到新冠活病毒,并证实接触新冠活病毒污染的外包装可导致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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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溯源建设加快
多地正在抓紧冷链溯源建设。11月5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省商务厅联合下发《关于进口冷藏冷冻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应用“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的通告》,要求省内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进口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的生产经营者,自2020年11月9日起,全面应用“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
部分省份的食品追溯平台已正式运行。11月1日起,北京冷链食品追溯平台正式运行,对未按照追溯平台管理要求录入相关追溯数据的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相关经营主体要做到不采购、不销售、不使用。
11月6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建设的四川省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川冷链”正式上线,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川冷链”分秒精准查出问题批次产品的全省流向和经营商户。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北京、上海、浙江、福建、广东等逾十个省市实施冷链食品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