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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举报!景德镇发出通告!
关于对违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奖举报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严格执行市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管理,根据《景德镇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景德镇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奖举报办法》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公安、环保、城管等部门设立举报电话负责受理举报。举报电话:110、12369、12319,受理违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举报。参与举报处理的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二、举报下列行为,经调查属实的,根据规定给予举报人100元至2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一)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的;
(二)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活动的;
(三)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的;
(四)在禁燃区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
(五)违法违规储存烟花爆竹的。
三、同一违反禁燃规定行为有多人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部门受理举报的时间先后为准;联名举报的,资金平均分配;举报人同时举报多项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累计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景德镇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通告
景德镇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
景德镇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责任编辑:俞 跃
校 对:郑梦婷
一 审:江 超
二 审:肖 津
三 审:陈俊绮
文章来源:景德镇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