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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这一案例入选!

知产北京
2024-09-13





由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开展的“第八届(2023年度)中国十大文化娱乐法治事件”评选活动近日落下帷幕。


经过事件征集、汇总,首轮筛选、公众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环节,本次活动评选出对2023年度中国文化娱乐法治建设具有深远影响的10项重大、代表性事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创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



第八届(2023年度)中国十大文化娱乐法治事件
01《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管理办法》两部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0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文化法学首次被写入中央文件0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微播公司诉创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做出二审判决,认定创锐公司在抖音APP平台的数据抓取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刷宝App不正当竞争纠纷案)04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术语》《网络表演(直播)平台运营服务要求》《网络表演经纪机构运营服务要求》等行业标准  05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并于2023年5月1日正式施行06笑果文化因在演出中出现严重侮辱人民军队的情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无限期暂停在京演出并处以高额罚款处罚07广州互联网法院认定《三国志战略版》网络游戏抄袭《率土之滨》网络游戏,网络游戏的规则和机制构成作品的独创性表达08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09全国首例影视剧台词声音权纠纷案: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就孙红雷诉睡神飞科技公司声音权纠纷案做出原告胜诉判决10北京互联网法院就全国首例涉“AI生成图片”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原告对基于自身智力投入所产生的“AI生成图片”享有著作权


第八届(2023年度)

中国十大文化娱乐法治事件

(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微播公司诉创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做出二审判决,认定创锐公司在抖音APP平台的数据抓取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刷宝App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2023年3月1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创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做出二审判决,维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创锐公司在未投入相应成本的情况下,直接采用技术手段或人工方式获取微播公司赖以经营和获利的视频资源、评论内容,掠夺微播公司的经营成果,并以此与微播公司争夺流量和用户,削弱了微播公司的竞争优势,损害了微播公司的合法权益,此种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综合考虑创锐公司的主观恶意、涉案行为的持续时间、刷宝App的下载量及其投放广告所付金额、创锐公司持有相关浏览量及收入等证据但拒不提交等因素,判决创锐公司消除影响、赔偿微播公司500万元。


关键词:网络数据抓取 非独创性数据集合 不正当竞争


入选理由:本案探索明确了非独创性数据集合的法律性质,区分了著作权法保护的权利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益范畴,保护了平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本案是规范数据抓取行为的典型案例,对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数据利用行为进行了积极探索。





来源: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

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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