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法院办理涉黑案 自立案侦查至审查起诉,全程提前介入
5月20日上午,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文某荣、文某俊、文某喜等16人犯非法经营、敲诈勒索、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一案。该案系一起被告人人数众多且羁押地点不同的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6名被告人羁押于澄迈县看守所,10名被告人羁押于海口市一所。
庭审现场
为确保从严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响应清零攻坚战的号召,刑庭安排骨干力量自立案侦查至审查起诉阶段,全程提前介入该案,指导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梳理案情、明确定性、聚焦争点、核实证据,并审查是否遗漏罪行、遗漏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等情况,把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问题解决在庭前,实现侦、诉、审无缝衔接。
因本案被告人人数众多、羁押场所不一,且疫情期间押解难、开庭难,龙华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庭审活动。确定开庭时间后,钟文渊院长立即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押解犯人、开庭地点、庭审方式等相关事宜,并安排专人与澄迈县看守所、海口市一所沟通协调,最终确定将羁押于澄迈县的6名被告人提解至法院,同时利用远程视频设备连线羁押于海口市一所的10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文某荣、文某俊、文某喜等1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又结伙非法经营客运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黄某彬、林某民等4人身为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提供便利,帮助其逃避处罚,分别触犯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提请本院依法判处。庭审中,审判长韩晓波合理引导各方发表意见、辩法析理。庭审过程程序规范,重点突出,历时6个小时,且画面流畅、音质清晰、高效有序,达到了预期效果。至此,龙华区法院涉恶案件已全部开庭完毕。
受疫情影响,被告人提押成为法院刑事案件审理的重大难题,且当前正值扫黑除恶“积案清零”战役的深水区、攻坚期,远程视频审理作为龙华区法院的一大特色,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硬件保障。龙华区法院在疫情期间审理的涉恶犯罪案件共4件22人,均是依托科技信息技术开庭审理,真正做到依法严惩并有效打击,审判不缺位且正义不迟到。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更要把打好“清零”攻坚战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审判任务,龙华区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度政治站位,压实压细“一把手”主体责任,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再次掀起扫黑除恶新一轮强大攻势。高质高效、保质保量的完成结案任务,争取成为全省涉恶势力犯罪案件首批清零的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