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释读14:江苏和浙江将为二批试点贡献大量储备项目
2017年10月底,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2018年1月3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补充通知”。
到目前,大多数发改委已经把文件转发基层。浙江省由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能源局和能监办共同发文,规定每个设区市认真组织,好中选优,申报数量限1-2个。
既然是好中选优,说明各市组织的试点应该有多个,从中评选最优的1-2个才能体现好中选优。粗略估算,平均每个设区市准备的试点应该不少于4个吧。以浙江11个设区市计算,最后上报的试点数量应在11-22之间。如果每个设区市都认真组织,要求或动员每个区县都报一个试点方案,以浙江97个县、市、区、功能区的情况,产生97个试点方案也不是不可能。从试点要求来看,每个县选出一个符合要求的工业园区对浙江各市县来说并不很困难。
文件说是2月13号交方案,有一些试点地区在春节前先报名,过年期间继续完善方案。这年也过得辛苦了。
江苏省发改委在国家发改委1901号文件发布不久即向省内各地市发改委转发文件,在收到国家发改委的补充通知2150号文件后,迅速又向各地市发改委转发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江苏省发改委还请省经信委一同发文,由于电力市场交易涉及的购电大用户主要是由经信委分管,经信委的支持显然对试点工作会起到积极的推进使用。
江苏省要求各地市报一个试点。江苏13个地级市,应该有13个试点。
考虑到好中选优,以及2016,2017年,国家能源局数次在江苏省召开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研讨会,以及相关正在进行的研究课题,江苏省储备的试点项目肯定应该会更多。
关于工作分工:
1、基础条件、项目规模以及试点项目信息,由设区市发改委经信委负责。
2、电网建设及电力运行信息,由省电力公司及下属单位负责。
3、交易规则制定,江苏能源监管办牵头,省发改委、省经信委参与。
4、合同示范文本制定,由江苏能源监管办牵头,省经信委,省电力公司参与。
5、交易平台搭建,由江苏电力交易中心负责。
6、配电价格(过网费)标准核定,由省物价局负责。
7、方案编制,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物价局,设区市发改委负责。
其中,前6项工作于2月底前完成,第7项工作于3月10日前完成。
前6项工作2月底前完成,如果这些文本向其他各省公开, 对于其他各省推进试点一定会起到积极作用。
第一轮试点后,至少浙江和江苏省就能够为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第二轮申报储备大量项目。
这对于加快试点推广,并尽快实现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全面普及是很有意义的。
我的释读仅代表个人理解,欢迎各界朋友批评批正!可在微信公号留言,可在文章末尾留言,也可微信18001192876.
继续欢迎试点申报单位留言咨询,深入研讨,共同做好试点工作。
本人本月26号在西安,27号在湖北,如当地有试点项目,欢迎联系我,可以安排半天时间专门讨论试点方案的准备。
本微信公号已经发布的有关文章可点击
一、研讨会实录
二、第二轮释读及分析
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释读12:就近建设、以销定产、市场交易、取消补贴
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释读10:把试点“审批权”交给电网公司是懒政
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释读09:电网公司强烈反对分布式光伏市场化交易吗?
三、第一轮释读及分析
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过网费分析(更新版)(俞庆原创)
四、政策原文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负责人就《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答记者问
五、光伏产业研究报告
2018年2月12日发布于北京
这是何继江的个人微信公众号,也发布志同道合者的原创文章。
何继江
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创新研究院政策发展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科技哲学博士
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博士后
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互联网专委会副秘书长,中国电动汽车充电技术与产业联盟副理事长,电能替代产业发展促进联盟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用电与节电专业委员会第五届专业委员会委员,零碳发展研究院专家委员会委员,大同市新能源产业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清华MBA校友能源环保协会副会长。
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起草工作组成员、《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的通知》文件起草工作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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