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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革命的惊雷: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文件释读01

何继江 何继江 2022-05-20

2017年10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引起行业广泛关注。


对这个文件,我曾激动与大家分享:分布式光伏的春天来了!

今天,我要说,

这个文件具有革命性的意义。

它是能源革命的一声惊雷!!!


有此政策,分布式光伏将迎来爆发式发展。

分布式光伏是能源互联网的重要物理依托,这个政策将使能源互联网更快地走近大众的生活。

分布式光伏的春天!

分布式发电的春天!

能源互联网的春天!

分布式光伏的春天:北京市过网费或仅9分钱!

这份文件最最关键的突破是明确了分布式发电项目与电力用户交易的过网费。

分布式发电项目与电力用户进行电力直接交易,向电网企业支付“过网费”。“过网费”核定前暂按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公共网络输配电价(含政策性交叉补贴)扣减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所涉最高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


为推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方便各方准确理解政策要求,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有关负责人接受中电新闻网记者李欣智的专访,就《通知》内容进行了解读。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负责人就《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答记者问

解读文章更具体地进行了说明

过网费=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输配电价-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所涉最高电压等级输配电价。例如,某电力用户以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一个5兆瓦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该10千伏线路所在变电站的高压侧35千伏,则过网费=10千伏输配电价-35千伏输配电价;若一个30兆瓦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35千伏侧,但功率已超过该电压等级供电范围平均用电负荷,则过网费=10千伏输配电价-110千伏输配电价。


让我们用北京的例子来算算吧。

如果光伏项目接入35千伏,电力用户以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则过网费为0.4505-0.4263元=0.0242元,这是指一般工商业,如果是大工业,则是0.1956-0.1751=0.0205元。


这个过网费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我们一起来算算北京的目录电价。


按照此文件,参与试点的光伏企业可与用电企业协商电价,其定价当然是以用户目前的电价为基准,给予一定的优惠。

北京一般工商业的电价是多少呢?对10千伏的用户来说,峰段1.3782元,平价0.8595元,谷段0.3658元。

 峰谷电价时段划分为:高峰时段(10:00-15:00;18:00-21:00),平段(7:00-10:00;15:00-18:00;21:00-23:00),低谷时段(23:00-7:00);

北京在夏季还有尖峰电价,是1.5065元。尖峰时段(7-8月11:00-13:00和16:00-17:00)。


如果给客户优惠0.05元,再减掉给北京电力公司的过网费0.0242元。

光伏的电价是:

尖峰峰段平段谷段
1.43231.3040.78530.2916


光伏的什么时候发电呢?

从图中可以直观地看出,

高峰时段10:00-15:00,覆盖了光伏发电的大部分发电量。

其余部分基本位于平段电价区,谷段仅仅是早晨天亮至7点之间的那段时间,发电量占比极少。

如果要精确分析,可以用微积分,不过今天就简单估算一下。

假定75%在峰段,25%在平价,以此粗略地估计全年的电费收入。

北京的发电量按1200小时计算。


尖峰峰段平段谷段

1.43231.3040.78530.2916

075%25%0
120009003000

01173.6235.59

全年电费收入是1409元。

另外还有国家的度电补贴0.42元,考虑到退坡的问题,此文按0.32计算。

单体项目容量不超过20兆瓦的,度电补贴需求降低比例不得低于10%;单体项目容量超过20兆瓦但不高于50兆瓦的,度电补贴需求降低比例不得低于20%。

0.42元扣除20%后是0.336,我们大度一点,按0.32计算。这是20年的政策。北京市还有0.3元的度电补贴为期五年。

1200
0.32384
0.3360

现在是多少钱了? 1409+383+360=2153元。

北京的实际发电量是超过1200千瓦时的,今年雾霾少了,发电量会更多些。夏季七八月的尖峰电价的收益还没算。也就是说,还可以比2153元多。


另外,再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如果你在北京市的顺义区,你还可以领到0.4元的度电补贴,为期五年。


你现在应该想问,光伏的成本究竟多少?


如果你在村里装三千瓦的光伏,光伏零售商可能会要你每千瓦8000元。如果你装一兆瓦以上的光伏,我想会很多公司愿意卖给你低于6500元钱一千瓦的价格。如果你建几十兆瓦,还会招标,~~。

也就是说,在北京,你投入6500元钱,第一年的收入就可能达到2153元。在北京市的五年补贴期内,你几乎可以肯定完全收回投资,在光伏以后的20年寿命期内,你还可以源源不断地从太阳赐予你的阳光中赚钱。

而且,电网帮你代收费!!!


其实,在北京,在这种模式下,不需要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补贴,光伏项目也可以盈利,光伏的用户侧平价已经可以实现!


大家又说了,屋顶在哪儿呢!北京有那么大的地方安装光伏吗?

有,肯定有的!

按我们的测算,仅仅北京顺义区大于500平米以上的屋顶,以及农村屋顶,如果全部装上光伏,装机量可高达7吉瓦,发电量可超过80亿千瓦时。

此外,还有北京的各类工业用地、楼间空地、停车场、公路等等,可以以创新的方式安装光伏。


光伏将成为未来的主体能源,而依托城乡屋顶和其他建设用地的分布式光伏,将是其中的主力。

毫不夸张地说,这个文件具有革命性的意义。

它是能源革命的一声惊雷!!!



附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领导的解读内容的部分摘录。今天已经很晚了,容下次再写释读文章。


直接交易模式。这也是本次试点的主推模式,分布式发电项目与电力用户进行电力直接交易,向电网企业支付“过网费”。


接网电压等级在35千伏及以下的项目容量不超过20兆瓦(有自身电力消费的,扣除当年用电最大负荷后不超过20兆瓦),之所以做这样的限定是为了确保分布式电源的发电量在接入电压等级范围内就近消纳。此外,也允许分布式电源接入110千伏配电网,项目容量可以超过20兆瓦但不高于50兆瓦。


单体项目容量不超过20兆瓦的,度电补贴需求降低比例不得低于10%;单体项目容量超过20兆瓦但不高于50兆瓦的,度电补贴需求降低比例不得低于20%。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目的是探索与分布式发电相适应的电网技术服务管理体系、电力交易机制和输配电价政策改革等,在试点探索和评估总结基础上,最终形成可普遍适用的分布式发电的技术、市场和政策体系。


除了“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可开展交易,分散开发的光伏电站和风电场接入配电网符合《通知》规定条件和接网电压等级并就近消纳的项目都可以开展交易。


按照配电网的技术体系,一般最高的电压等级是110千伏,分布式电源馈入配电网的功率不能向110千伏以上传送。110千伏以上的电压等级是220千伏,如果向220千伏侧反送功率,就不是分布式电源了,应对其按集中式电源管理。


当分布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小于供电范围上年度平均用电负荷时,即可认定该项目的电量在本电压等级范围消纳。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电压等级越低且消纳范围越近,则“过网费”越少。


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含个人)与配电网内就近符合交易条件的电力用户进行电力交易,并以电网企业作为输电服务方签订三方供用电合同,约定交易期限、交易电量、结算电价、“过网费”标准及违约责任等。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首先与能消纳其全部上网电量的电力用户进行交易,特殊情况也不排斥与一家以上电力用户交易。


与分布式发电项目进行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但是按《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


开展试点的消纳范围可以是同一台区、同一座变电站(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下)、跨越不同变电站(变电站之间存在110千伏及以下的线路直接联系)等几个情形。


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是一种简易电力交易行为,如果市(县)级电网企业有能力组织,也可以将交易平台设在市(县)级电网企业,更便于将交易与电网运行、电费收缴、结算相衔接。


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在已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的前提下,经电力交易机构进行技术审核后,就可与就近电力用户按月(或年)签订电量交易合同,在分布式发电交易平台登记。经交易平台审核同意后供需双方即可进行交易。


不要求分布式发电(尤其是光伏和风电)作为售电方的上网电力与购电方的用电负荷实时平衡。分布式发电企业与用户的供需合同为电量交易合同,实时供电和偏差电量均由调度机构自动组织实现电力电量平衡。


电网企业及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电力电量平衡和偏差电量调整,确保电力用户可靠用电以及分布式发电项目电量充分利用,也就是说保障用户可靠供电仍由电网企业负责,仅仅是在电网企业与用户的电费结算中将分布式发电交易电量对应的电费在扣除过网费后转付给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四是电网企业负责交易电量的计量和电费收缴,交易平台负责按月对分布式发电项目的交易电量进行结算;


国家对电网企业实行准许收入管理,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给电网企业增加的成本,全部计入核定区域输配电价的总成本予以回收



致能源革命的战友们


再将下面的这段文字敬献给所有奋战在能源革命战线的战友们。


2016年1月,我和科技部前副部长、国务院参事刘燕华,能源局前局长、国务院参事徐锭明合写的“关于发展能源共享经济和能源自由交易,实施‘光伏直供试点’的建议”得到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的批示。此后,我和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的领导同志们就此不断进行研究。


能源革命日记:何继江博士的12月2日


12月2号奔波于四个城市,邢台、石家庄、太原、北京。发布一篇关于分布式光伏的微信文章,参加一个转型新能源企业的董事会会议,做一个关于能源革命的主题报告,参加一场能源革命的圆桌论坛。回到北京,赶写关于分布式光伏的续文。


凌晨1:17,在微信公号发布《3分钱:江苏省分布式光伏过网费》。

早晨微信朋友圈转发。

有计划开展试点的单位,欢迎与我们团队联系,我们将为你们提供支持,以促成更多试点,共同推进能源革命。如果有合适的发起单位,有数个基础工作不错的试点素材,我们可以组织专家到当地开会研讨或辅导。


23点,到家。开始编辑当天的微信公众号文章。

两篇,一篇是对彭立斌先生关于分布式光伏交易模式讨论文章的回复。另一篇是把落基山研究所郝一涵女士的PPT稍加编辑发布

12月3日凌晨57分发布。



此前本公号发布的有关讨论文章可点击:

分布式光伏的春天:北京市过网费或仅9分钱!(此文附有文件全文)

试点方案编制参考大纲: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

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过网费分析(更新版)

何继江:分布式光伏交易模式的再讨论,与彭立斌先生商榷

世界银行专家认为江苏分布式光伏过网费应为4.5分


本人对于分布式光伏发展策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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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发展策略:光伏廊道

何继江课件:能源互联网下分布式光伏的未来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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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互联网创新北京雾霾治理模式


本人对于分布式光伏的政策研究

何继江:可再生能源实现直供 “就近消纳”无忧

何继江:分布式光伏发展困境亟待关键政策破局

这两篇文章发表在新华网。

关于“十三五”分布式光伏发展的建议

这是我参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发改能源[2016]2619号)研究和起草的一些思考

头脑风暴:分布式光伏政策建议(三)

头脑风暴:分布式光伏政策设计(二)

头脑风暴:分布式光伏政策设计(一)


本微信公号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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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6日凌晨0:50于北京


公众号简介

这是何继江的个人微信公众号,也发布志同道合者的原创文章。

推进能源革命,建设能源互联网,普及绿能,淘汰碳能。

何继江:博士,副研究员。

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创新研究院政策发展研究室主任。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互联网专委会副秘书长,中国电动汽车充电技术与产业联盟副理事长,电能替代产业发展促进联盟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用电与节电专业委员会第五届专业委员会委员,零碳发展研究院专家委员会委员,大同市新能源产业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

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起草工作组成员、《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的通知》文件起草工作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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