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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金华:法律社会学阅读书单(2020年版)

程金华 杜威法律公社 2023-04-14

缘起:

杜威法律公社约我就“法律社会学”列出一份阅读清单。坦诚讲,这项工作很艰难。原因有二:

其一是法律社会学的内容博大精深,我自己只看过其中很小一部分书籍和论文,可谓是“只窥其门,未入其室”,所以要列出一份全面的书单是不够格的。

其二是,法律社会学的边界非常模糊,也没有统一的知识体系,不好把握。法律社会学学科边界模糊的例子之一是,近年来,美国的“Law and Society Association”年会参与者有两、三千人之多,跨越法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人类学、心理学等社会与自然科学。所以,这事不好整。


不过,作为一个法律社会学的研究者,我自己每年和我的同事季卫东老师、宾凯老师一起给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的硕士研究生讲授《法律社会学》课程,所以,也“不得不”要给学生列出一个书单。所以,我就把我们的教学大纲取出来与读者们分享。这个书单主要是我编制的,但其中“从马克思到哈贝马斯”、“韦伯的法律类型学”和“卢曼的风险社会学”三个部分的书单,是由我的同事宾凯老师推荐的。他是研究卢曼的专家,对德国(或者欧陆)的法律社会学比我熟悉,所以依赖了他的专长。


这个书单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缺点,我做个事先披露,以便读者明鉴。

第一个缺点是,正如前面讲过的,不够全面。

第二个缺点是,主要是推荐了中文作品(也是应编者要求),加入了一些英文著作,因为不懂其他语言,所以没有能力推荐。

第三个缺点是,书单虽然列入了部分外国学者的著作,但是主要是德国和美国学者的部分作品,分别代表法律社会学的“欧陆传统”和“法律与社会运动”的知识源流,但是因为眼界有限而未能纳入其他国家的重要著作。

第四个缺点是有“敝帚自珍”的嫌疑,纳入了我自己的一些论著——纳入我自己论著的主要用途是说明某个领域、某种方法、某种理论的研究应用,同时也因为对自己的作品比较熟悉,有时候在课堂上用来批评和反思比较稳妥。所以,读者们看到我自己作品时,不要以“重要性”来衡量,而是以“相关性”来审视。


最后,国内从事法律社会学研究的学者群体越来越大,也有非常多重要的论文问世,但是因为这些学者没有明显的“法律社会学者”标识,为了避免错误贴标识,所以除非与专题有明显的相关性,也尽量没有选入。希望今后就上述缺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改善。不当之处,请多多批评指正!


作者简介:

程金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

编者按:书单中标红的书目为2019年至2020年出版的新书。




第一部分 法律社会学综合读物




Ⅰ. 法律社会学的基础理论


1. 马克斯·韦伯:《法律社会学·非正当性的支配》,康乐、简惠美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欧根·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舒国滢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年版。


3.卢曼著:《社会的法律》,郑伊倩译,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4.尼古拉斯·卢曼:《法社会学》,宾凯、赵春燕译,世纪出版集团2013年版。


5.托马斯·莱赛尔:《法社会学基本问题》,王亚飞译,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6.奥斯汀·萨拉特编:《布莱克维尔法律与社会指南》,高鸿钧等翻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7.唐纳德·布莱克:《法律的运作行为》,唐越、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8.R.M.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吴玉章、周汉华译,译林出版社2008年版。


9.P. 诺内特、P. 塞尔兹尼克:《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迈向回应型法》,张志铭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0.罗伯特·C.埃里克森:《无需法律的秩序:相邻者如何解决纠纷》,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Ⅱ.关于中国法律与社会研究的选读


1.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


2.萧公权:《中国乡村:19世纪的帝国控制》,张皓、张升译,九州出版社2018年版。


3.黄宗智:《法典、习俗与司法实践:清代与民国的比较》,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版。


4.严景耀:《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商务印书馆出版2019年。


5.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6.梁治平:《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7.苏力:《送法下乡》,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8.季卫东:《通往法治的道路——社会的多元化与权威体系》,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9.黄宗智、尤陈俊主编:《历史社会学法学:中国的实践法史与法理》,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10.刘思达:《割据的逻辑: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生态分析》(增订本),2017年版译林出版社。


11.陈柏峰:《乡村江湖:两湖平原“混混”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12.侯猛:《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研究——以司法的影响切入》,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第二部分 法律社会学专题读物





第一讲 导论 法律社会学的内涵与发展


Ⅰ.法律社会学的内涵


1.朱景文主编《法社会学》(第3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一章。


2.林端:《法律社会学的定位问题:Max Weber与Hans Kelsen的比较》,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4期,第3-13页。


3.奥斯汀·萨拉特编:《布莱克维尔法律与社会指南》,高鸿钧等翻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31页。


4.Donald Black, “The Boundaries of Legal Sociology,” The Yale Law Journal, Vol.1972, pp.1086-1100.


Ⅱ.世界范围内的学科发展(以欧陆和美国为重心)


1.Eugen Ehrlich, “The Sociology of Law”, Harvard Law Review, Vol 36, No. 2, 1922, pp. 130–145.


2.Karl N. Llewellyn, “Law and the Social Sciences – Especially Sociology,”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Vol.14, No. 4,1949,pp. 451-462.


3.Stefan Machura, “German Sociology of Law: A Case of Path Dependency,”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aw in Context, Vol.8, Issue 4, 2012, pp.506-523.


4.Lawrence M. Friedman, “The Law and Society Movement,” Stanford Law Review, Vol.38, 1986, pp.763-780.


5.Pierre Bourdieu, “The Force of Law: Toward a Sociology of the Juridical Field,” The Hastings Law Journal, Vol.38, 1987, pp.814–853.


6.尼古拉斯·卢曼:《法社会学》,宾凯、赵春燕译,世纪出版集团2013年版,第一章“法社会学的经典起源”,第50-67页。


7.季卫东:《从边缘到中心:20世纪美国的“法与社会”研究运动》,载《北大法律评论》1999年第2期,第546-578页。


8.刘思达:《美国“法律与社会运动”的兴起与批判——兼议中国社科法学的未来走向》,载《交大法学》2016年第1期,第20-33页。


9.劳伦斯·M·弗里德曼:《对“法律与社会”运动的若干思考》,载《交大法学》第2卷,2011年,第106-117页。


10.季卫东:《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法与社会——参加法社会学国际协会第31届学术大会之后的思考》,载《中国社会科学》1996年第3期,第104-113页。


Ⅲ.中国法律社会学的学科建设


1.苏力:《也许正在发生——当代中国法学发展的一个概览》,载《比较法研究》2001年第3期。


2.强世功:《中国法律社会学的困境与出路》,载《文化纵横》2013年第5期,第114-120页。


3.刘思达:《中国法律社会学的历史与反思》,载《法律与社会科学》,总第七卷,2010年,第25-37页。


4.季卫东:《法律议论的社会科学新范式》,载《中国法学》2015年第6期。


5.侯猛编:《法学研究的格局流变》,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第二讲 理论与方法(Ⅰ):理论建构与定性研究方法

Ⅰ.理论建构范例


1.David M. Trubek, “Max Weber on Law and the Rise of Capitalism,” Wisconsin Law Review, Vol.1972, pp. 720-753.


2.埃里克森:《无需法律的秩序——相邻者如何解决纠纷》,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3.苏力:《中国当代法律中的习惯》,载《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


4.程金华、吴晓刚:《社会阶层与民事纠纷的解决——转型时期中国的社会分化与法治发展》,载《社会学研究》2010 年第2 期,第151-179页。


5.朱晓阳:《纠纷个案背后的社会科学观念》,载《法律与社会科学》,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59-198页。


Ⅱ. 定性研究方法


1.陈向明:《社会科学中的定性研究方法》,载《中国社会科学》1996年第6期,第93-102页。


2.苏力:《法律社会学调查中的权力资源——一个社会学调查过程的反思》,载《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6期,第29-38页。


3.周尚君、尚海明主编:《法学研究中的定量与定性》,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4.Stanley Lieberson, “Small N’s and Big Conclusions: An Examination of the Reasoning in Comparative Studies Based on a Small Number of Cases,” Social Forces, Vol.70, No.2, 1991, pp.307-320.


5.彭玉生:《“洋八股”与社会科学规范》,载《社会学研究》2012年第2期。


6.Simon Halliday & Patrick Schmidt eds., Conducting Law and Society Research,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9.



第三讲 理论与方法(Ⅱ):理论建构与定量研究方法

Ⅰ.理论建构范例

1.LLSV: “Law and Finance,”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Vol.106, No.6, 1998, pp.1113-1155.


2.理查德·波斯纳:《法官如何思考》,苏力译,北京大学出版和,2009年版,第1-52页(包括苏力:“经验地理解法官的思维和行为——代译序”)。


3.John J. Donohue III & Steven D. Levitt, “The Impact of Legalized Abortion on Crim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Vol. CXVI, Issue 2, 2001, pp.379-420.


4.程金华:《四倍利率规则的司法实践与重构——利用实证研究解决规范问题的学术尝试》,载《中外法学》2015年第3期,第684-716页。


Ⅱ.定量研究方法


1.Theodore Eisenberg, “The Origins, Nature, and Promise of Empirical Legal Studies and A Response to Concerns,” University of Illinois Law Review, Vol.2011, pp. 1713-1738.


2.Lee Epstein & Gary King, “The Rules of Inference,”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 Vol.69, 2002, pp.1-133.


3.程金华:张永健选编:《法律实证研究:入门读本》,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即出)。


4.  白建军:《法律实证研究方法》(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第四讲 从马克思到哈贝马斯——法律社会学的批判理论传统

1.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中共中央编译局,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


2.  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三联书店2003年版。


3.  帕舒卡尼斯:《法的一般理论与马克思主义》,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



第五讲 韦伯的法律类型学


1.李猛:《理性化及其传统:对韦伯的中国观察》,载《社会学研究》2010年第5期。


2.李猛:《除魔的世界与禁欲者的守护神――韦伯社会理论中的“英国法”问题》,《思想与社会》丛刊第一期《韦伯:法律与价值》,1999年出版。


3.郑戈:《法律与现代人的命运:马克斯·韦伯法律思想研究导论》,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4.Max Weber, Economy and Societ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8.


5.韦伯:《韦伯作品集:法律社会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第六讲 卢曼的风险社会学


1.贝克:《风险社会》,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


2.贝克、吉登斯、拉什:《自反性现代化》,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3.Niklas Luhmann, Modern Society Shocked by its Risks,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Department of Sociology Occasional Papers 17, 1996.


4.宾凯:《法律如何可能:通过“二阶观察”的系统建构——进入卢曼法律社会学的核心》,载《北大法律评论》2006年第2辑,第353-380页。


5.Niklas Luhmann, The Sociology of Risk, Berlin: de Gruyter, 1993.



第七讲 法律与社会中的“人”


Ⅰ.法律意识与法律行动


1.Susan S. Silbey, “After Legal Consciousness,” Annual Review of Law and Social Sciences, Vol.2005, No.1, pp.323-368.


2.Sarat, “’Law is All Over’: Power, Resistance, and the Legal Consciousness of the Welfare Poor,” Yale Journal of Law and the Humanities, Vol.2, 1990, pp.343-379.


3.Zemans, “Legal Mobilization: The Neglected Role of Law in the Political System.”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77:690-703 (1983).


4.程金华:《中国行政纠纷的制度选择——公民需求的视角》,载《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6期。


5.韩大元、孟凡状:《中国社会变迁六十年的公民宪法意识》,载《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12期,第123-142页。


6.季卫东:《论法律意识形态》,载《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11期。


Ⅱ.法律职业与专业能力


1.Felstiner and Sarat, “Law and Strategy in a Divorce Lawyer’s Office,” Law and Society Review 20(1): 93-134 (1986)


2.Galanter and Henderson, “The Elastic Tournament: A Second Transformation of the Big Law Firm,” Stanford Law Review 60(6): 1867-1929 (2008).


3.郑成良:《论法治理念与法律思维》,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0年第4期。


4.苏力:《法律活动专门化的法律社会学思考》,载《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6期,第117-131页。


5.季卫东:《法律职业的定位——日本改造权力结构的实践》,载《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2期。


6.张文显、卢学英:《法律职业共同体引论》,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6期。


7.李学尧:《法律职业主义》,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6期。


8.刘思达:《割据的逻辑: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生态分析》(增订本),译林出版社2017年版。


Ⅲ.法律与人的行为


1.Lawrence M. Friedman, Impact: How Law Affects Behavior,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6.


2.李学尧等:《认知流畅度对司法裁判的影响》,载《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5期。



第八讲 法律与社会中的“组织”


1.周雪光:《组织社会学十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


2.Donald Black, The Social Organization of Law,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1973, “Legal Organization”.


3.Edelman, Abraham, and Erlanger, “Professional Construction of Law: The Inflated Threat of Wrongful Discharge,” Law and Society Review 26(1): 47-83 (1992).


4.Edelman, “Legal Ambiguity and Symbolic Structures: Organizational Mediation of Civil Rights Law,”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97(6): 1531-76 (1992).


5.程金华:《中国司法改革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实证与政策分析》,载《北大法律评论》总第15卷第2辑(2014年),第450-489页。



第九讲 法律与社会中的“制度”


1.Douglass C. North, Institutions, 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 [美]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杭行译,格致出版社2008年版。


2.Berman, “The New Legal Pluralism,” Annual Review of Law and Social Science 5: 225-42 (2009).


3.Michaels, “Global Legal Pluralism,” Annual Review of Law and Social Science 5: 243-62 (2009).



第十讲 中国的“法治社会”建设


1.江必新:《法治社会的制度逻辑与理性建构》,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年版。


2.龚廷泰主编:《当代中国的法治社会建设》,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第十一讲 未来社会的法律与秩序


1. 尤瓦尔·赫拉利《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林俊宏译,中信出版社2014年版。


2.马丁·福特:《机器人时代:技术、工作与经济的未来》,王吉美、牛筱萌译,中信出版社2015年版。


3.霍斯特·艾丹米勒:《机器人的崛起与人类的法律》,载《法治现代化研究》2017年第4期。


4.苏力:《法律与科技问题的法理学重构》,载《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


5.郑戈:《人工智能与法律的未来》,载《探索与争鸣》2017年第10期。


6.季卫东:《人工智能开发的理念、法律以及政策》,载《东方法学》2019年第5期。


7.  程金华:《人工、智能与法院大转型》,载《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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