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仙娥 王苗苗:为乡村振兴提供制度保障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中国共产党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在脱贫攻坚收官之年,越过千山万水,习近平总书记回到家乡,实地了解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进展和群众的新生活新变化。其间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高度重视。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攻坚要在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即解决绝对贫困。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延续和发展,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社会平衡发展和充分发展。
新时代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决定性的进展,改善了贫困地区的发展条件,锻炼培养了一大批基层干部,建立了脱贫攻坚制度体系,提升了乡村的治理能力,促进了贫困地区的发展,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执政宗旨和制度优势,为乡村振兴打下了良好的实践基础,其具体实践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提供了重要借鉴。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系统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为我们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提供了理论遵循和制度灯塔。现代化的乡村治理体系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涵,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题中之义。制度稳则乡村稳,制度兴则乡村兴,制度强则乡村强。及时总结脱贫攻坚的主要成就、基本经验、制度设计,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提供指导。通过制度和治理的完善和巩固,促进乡村之治的稳定性、延续性、发展性和创造性,为乡村振兴提供持久的制度保障。
以乡村之治,促进理念衔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及乡村振兴战略的系列重要论述,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夯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基础,以乡村振兴战略思路开创脱贫攻坚新局面。必须从严要求,促进真抓实干,“要尊重广大农民意愿,激发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依靠群众力量激发内生动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明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这就为脱贫攻坚战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为不断完善解决相对贫困机制,为中国贫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
以乡村之治,促进规划衔接。规划先行,应细化完善脱贫攻坚各专项实施方案,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辅相成、同频共振。在规划制定、实施中应处理好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关系,处理好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关系,处理好增强群众获得感和适应发展阶段的关系。力求实事求是,遵循乡村建设规律,把科学规划与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力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市场监管、法治保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力求规划与设计既符合当地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特点、历史文化传统等,又能承载现代生活需要,满足居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实现生态空间、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的动态平衡与可持续发展。
以乡村之治,促进政策衔接。充分吸纳脱贫攻坚的经验和成果,并将其融入推进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措施之中。注重总结梳理脱贫攻坚中成熟的理论成果、实践经验,用于完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五个一批”的多维度脱贫治理,通过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社保政策兜底,有效推动了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发展和贫困乡村整体发展,与乡村振兴的发展相契合。脱贫摘帽后,允许贫困区县相关扶贫政策在完善提升的前提下,保持一段时期稳定,确保贫困群众脱贫不返贫。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统筹指导,既有统一要求目标,又突出地方特色。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同农村脱贫攻坚政策与措施有效对接、深度契合,形成多主体参与(政府、市场、社会)、多路径协同、多目标融合(乡村治理与扶贫)的农村贫困治理模式。
以乡村之治,创新完善减贫和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构建高质量减贫和乡村振兴结合的体制和机制。夯实村级党组织和村民自治机制,健全村级党组织和村民自治运行制度,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的治理体系。建立稳定而灵活的投入支撑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深化农村“三变”改革等重点农村改革。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创新人才体制机制,充分激发乡村现有人才活力,为乡村创新创业赋能。
以乡村之治促进制度创新,实现有效治理。新时代的脱贫攻坚是中国乡村发展的深刻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完善制度、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有益探索。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过程中,必然能够锻炼出有信仰、有能力的党员干部队伍,探索实践出符合实际情况、发挥比较优势、挖掘发展新动能的乡村发展策略和治理机制。通过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证;坚持精准方略,提高脱贫实效;坚持加大投入,强化资金支持;坚持社会动员,凝聚各方力量实现治理有效。在“五大振兴”实践中,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城乡融合的高质量发展。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中国的百年传播、发展与创新研究”(18BKS032)、西安市软科学项目“西安市特色小镇产业发展模式与优化路径研究”(201805072 RK3SF6(16))阶段性成果)
(作者:李仙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中国历史唯物主义学会理事;王苗苗,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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