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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探论 | 张静芬:广东云澳闽南方言特殊的“乞伊”结构(下)

甘于恩 语言资源快讯 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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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云澳闽南方言特殊的“乞伊”结构(下)

张静芬


作者近照

肆   乞伊结构不是“非宾格结构”

从语法结构上看,当被动式的施事是第三人称代词“伊”时,“乞伊”结构就与被动式一致,例⑲a、⑳a为被动句,例⑲b、⑳b是特殊乞伊结构,语法形式均是:NP+乞+伊+VP。例⑲c前后两个“乞伊”性质不同,第一个“乞伊”是“被动标记+施事”,第二个“乞伊”才是我们所讨论的乞伊结构,乞伊结构和被动结构最主要的区别是其中的“伊”能否被解读为施事。

⑲ a.粒苹果乞伊食去 那个苹果被他吃了。

   b.粒苹果乞伊无去 那个苹果不见了。

   c.粒苹果乞伊乞伊食去 那个苹果被他给吃了。

⑳ a.个肚乞伊拍到疼死 肚子被他打得很疼。

   b.个肚乞伊疼到卜死去了 肚子疼到快要死掉了。

那么,乞伊结构的性质是什么?与被动结构有何关系?这些问题吸引了众多学者加以讨论。李新魁(1958)认为潮州方言中这种“墙乞伊倒落去了(墙给倒了)”的结构是套用了被动的形式,其中“伊”是泛指的宾语,决不能省,指的是主语“墙”本身,而“乞”的作用是使得主语“墙”不是受事而是施事。李永明(1959)、林伦伦(1992)都曾指出这种乞伊结构表达自动句的意义,但套用了被动句的结构。早期研究指出这种结构的存在,但并未深入分析该结构的句法及语义特点。对乞伊结构讨论最为深入的是Mathews et  al.( 2005),该文详细考察了揭阳方言乞伊结构的性质及其与被动式的关系,指出该结构是非宾格结构(unaccusative constructions),并认为“伊”是个虚化无指的代词(expletive pronominal),不带任何题元角色。

Perlmutter(1978)认为一元动词可进一步划分为“非作格”(unergative)与“非宾格”(unaccusative)两种:单元非作格句是无宾语句,以施事为其内在论元,即非作格动词的论元是深层主语,如walk、dance、sing、run、jump等;单元非宾格句是无主语句,以受事或客体为其内在论元,即非宾格动词的论元是深层宾语,如occur、happen、appear、sink、break、roll、fall、emerge等。关于现代汉语非宾格动词现象的研究,我们认同杨素英(1999)的判断,认为能在以下三类句子中出现的动词为非宾格动词:(1)不带地点存现句,如:出了车祸;(2)天气句,如:下雨了;(3)使役句/不及物交替的句子。这三类句子中出现的动词为非宾格动词。其中(3)可以出现的动词有四种:(a)引起状态变化词,如:火灭了--他灭了火;(b)空间置放词,如:梯子在墙上靠着—他把梯子靠在墙上;(c)状态词,如早期汉语中的制动式:小之削小它;(d)身体体态词,如:他坐在床上--你在炉子上坐壶水(转引吕叔湘1987)。

Mathews et al. (2005)认为揭阳方言的“乞伊”结构是非宾格结构,并提出一系列证据,对我们考察云澳方言的该结构有很好的启发,但该结论并不能适用云澳方言。虽然云澳方言的乞伊结构中的动词以非宾格动词居多,但“非宾格动词”与“非作格动词”的区分并不能有效地说明云澳方言的乞伊结构对核心动词的选择限制,我们认为从谓语是否表达状态的变化及句子是否表达不如意色彩更能说明乞伊结构的性质特点,原因有以下四点:

一:两类动词均可进入乞伊结构,它们在乞伊结构中所体现的语义有所不同,如

21a.个贼乞伊死去 贼给死了。

   b.个贼乞伊走1去 贼给溜了。 

    c.只粉鸟乞伊飞无去 那只鸽子飞得不见踪影。 

   d.幅墙乞伊倒落去 那片墙给倒了

   e.个孥囝乞伊□[puaʔ45]落去 小孩子给摔倒了。

   f.我/你/伊乞伊饿晕去 我/你/他给饿晕了。

22a. 个孥囝/我/你乞伊睏去,无听着  小孩子/我/你给睡着了,没听到。

    例21选择非宾格动词,主语可以是有生命的名词(如“贼”、“孥囝”),也可以是无生名词(如“墙”),若主语是有生名词,一般具有“非自主性”的语义,动作的发生对主体来说是不可控的,如例21e;例22选择非作格动词,主语一般是有生名词。这些例子在大多数情况下以第三人称单数为主语,但不排斥第一人称或第二人称。

二:并非所有的非宾格动词都能进入“乞伊”结构,如

23a.水乞伊凊去 水给凉了。

    b.*水乞伊烧去* 水给热了。

   c.水乞伊□[kʰaʔ43]烧去 水太热了。

    d.水烧了[au323]  水热了。

    23a表达一种不如意的感情色彩,有遭受义;而23b不能表达出“不如意“的感情色彩,不可以说;但若表达“水太热了”,带有不如意的色彩,如23c,则可以成立;23d是日常生活中表达“水热了”的说法。可见,能否进入“乞伊”结构与句子表达的不如意色彩密切相关。

而同样作为非作格动词,如“睏(睡)”可以进入“乞伊”结构,如例22,而“哭、泅(游泳)”则不能,因为“睏”这个动作会导致一个遗留的结果状态,而“哭、泅”没有遗留一个结果状态,不能搭配补语表达状态的改变,不能进入乞伊结构。

可见,单纯从动词是非宾格或非作格的区分来定性乞伊结构是不准确的,还需要考虑语义上的限制,即表达状态的变化与表达不如意的感情色彩。

三:“情态否定助动词+动词”也可用于乞伊结构,如:

24a.支笔乞伊孬[moi53]写去 那支笔写不出字了。

   b.个孥囝乞伊袂[boi44]行去 那个小孩子丧去了走路的能力。

动词“写、行(走)”前加情态否定助动词“孬(不好)、袂(不会)”,跟表示状态的形容词语义性质相似,均表稳定的性质;搭配补语“去”表示的是客体(有生或无生)丧失了某种属性或能力,也表示某种状态的改变,且该状态变化在说话者看来是不如意的,所以可以用于“乞伊”结构中,如例25。

四:当句中施事已经明确,二元及物动词也可以出现在“乞伊”结构中,如例25:

25a.间厝乞火乞伊烧(烧)掉去 房子被火烧了。

   b.尾鱼乞猫乞伊食(食)去 鱼被猫给吃了。

    c.火乞风乞伊吹(吹)掉去 火被风给吹灭了。

    d.个门乞阿姐乞伊关去 那扇门被姐姐关上了。

    e.领裤乞我乞伊穿(穿)破去 那条裤子被我穿破了。

   f.只骹车乞伊乞伊踏(踏)□[hai44]去  那辆自行车被他骑坏了。

   g.我乞雨乞伊沃到通身澹澹[tam35]  我被雨给淋得全身湿透。     

    以上例句中的核心动词均是二元及物动词,在实际使用中,还可以将动词进行重复,表示动作完成的程度,如25a使用“烧烧掉去”比“烧掉去”更强调“烧”的范围是全部,即全都烧光了。动词的否定形式也可以用于上述结构中,如:件事乞我乞伊唔记得去(那件事被我给忘记了)。

25f十分典型,前后两个“乞伊”分别代表不同的语法意义,前者是“被动标记+施事”,由“乞”引出施事“伊(他)”,后者是文中讨论的特殊结构,“伊”没有具体的所指,“乞伊”结构隐含的语义特征是说话者认为事件含有不如意色彩,如“踏□[hai44]去”(骑坏了),句末的“去”表示状态的变化。在表达称心如意的语境下,则句中不会使用该特殊乞伊结构,如不说“*只骹车乞伊乞伊修好去(自行车被他修好了)”,一般说“只骹车伊修好了[au323](他修好自行车了)”。 

例25中的“乞伊”均可以省略,但其表达的不如意色彩就不如使用乞伊结构时强烈与突出。在说话人态度比较中立的情境下,就不使用特殊乞伊结构,试比较以下句子: 

26a.伊乞侬拍 他被人打。

    b.*伊乞侬乞伊拍。

   c.伊乞侬拍到卜死卜死 他被人打到快要死了。

   d.伊乞侬乞伊拍到卜死卜死 他被人给打到快要死了。

例26a与26c所表达的立场较为中立,可以不使用乞伊结构,26b中的核心动词是一个光杆动词,不满足“乞伊”结构对谓语的要求,26d使用乞伊结构,表示对说话人来事件是不如意的。可见,特殊乞伊结构能嵌套在被动句中,更突出说话人主观上认为的不如意色彩,且同样要求动词不能是光杆形式,语义上也需满足表达状态的变化及不如意感情色彩的要求。

另外,当“乞+施事”不出现时,特殊“乞伊”结构就不能出现在该类被动句中,如“尾鱼乞伊食去”,就会将“乞伊”理解为“被动标记+施事”,因为“食”是二元及物动词,可以用于被动句,且云澳方言的被动句不允许施事省略,所以就会将句中唯一的“乞”理解为被动标记,将“伊”理解为施事。


伍   乞伊结构与被动结构的关系

与大多数南方方言一样,云澳方言的被动句有两个特点:一是施事强制出现,二是语义上表达不如意的感情色彩。第一点与粤语一致(邓思颖2000),与普通话中的施事并非强制出现的成分不同,即使是泛指的施事,也要使用施事“侬”,如例27:

27我□□[tiam44 tiam44]乞侬骂 我常常被人骂。

乞伊结构中的“伊”虽然没有实义,也要求在句中强制出现,乞伊结构与被动结构的“同构性”是乞伊结构的一个重要句法特点,两者结构上的一致能说明什么问题呢?

我们认为语义上表达“不如意”是这两种结构的纽带。 

“一元动词+结果补语/程度补语等”表达不如意的感情色彩,为了进一步凸显“不如意”的色彩,出于语义上的平行关系,该类句子采用被动句的结构,而云澳方言的被动句不允许施事省略,于是在语义驱动的情况下,选择被动构式来增强不如意语义时,也同时遵守了云澳方言被动句“施事强制出现”的原则。由于第三人称单数“伊”容易虚指,便被说话人放置在了这个无实指的施事位置上。

于是出现了这种特殊的乞伊结构:在语义功能上,“乞伊”由“被动标记+伊”构成,作为标示不如意色彩的标记;在句法功能上,“乞”不再是引介施事的被动标记,而是起到“减元”的作用,可以容纳一元不及物动词。当“乞伊”作为标示不如意色彩(没有实义)的功能发展成熟后,也进一步用在被动句(核心动词为二元及物动词且句中的施事已明确指出的情况下),以突出句中所表达的不如意语义,如:领衫乞阿妈乞伊洗破去(衣服被妈妈洗破了)。


陆   结论

本文详细描写了云澳方言特殊乞伊结构的句法、语义特征,认为表达状态的变化及表达不如意感情色彩是该结构的两个重要语义特征。虽然乞伊结构中的动词以非宾格动词居多,但“非宾格动词”与“非作格动词”的区分并不能有效地说明乞伊结构对核心动词的选择限制,我们认为从谓语是否表达状态的变化及句子是否表达不如意色彩更能说明乞伊结构的性质特点。乞伊结构与被动结构的高度同构,是以不如意的语义作为纽带。“一元动词+结果补语/程度补语等”表示不如意的语义,与被动结构具有语义上的平行关系,于是该类句子采取被动结构的句法结构,引介施事的被动标记“乞”和语义上最容易虚化的施事“伊”被引入该句式。“乞伊”连用是“被动标记+施事(伊)”进一步语法化的结果,在功能上是一个表示不如意感情色彩的标记,当“乞伊”作为不如意标记的功能发展成熟后,也可嵌套在被动句中,以突出句中所表达的不如意感情色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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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芬,任教于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原载《方言》2017年第4期)


本期编辑:黄夏东

本期审读:黄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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