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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看:骑乘二轮车出行,如何从“最低等级”到“王者段位”!

赣州交警 2022-11-18



骑乘戴头盔

安全不吃亏



如果将“安全头盔”佩戴水平划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不佩戴头盔
二级:佩戴头盔,但未系卡扣
三级:正确规范佩戴头盔
那么,各个等级对应的效果是怎样的?
一起来看



不戴头盔:“最低等级”



未戴,致命伤害

 2021年2月4日22时18分许,许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瑞金市瑞金大道北由西向东方向行驶至某公馆对面路段时,因操作不当,摩托车碰撞道路右侧花圃后摔倒在地。因许某未戴安全头盔,当场死亡。



带而不戴,当场死亡

2020年8月12日,宋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从323国道(瑞金段)右侧道路外驶入国道时,遇易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该路段。因宋某驾驶车辆进出道路时未让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先行,重型半挂牵引车右侧车身与宋某驾驶的摩托车前部相撞。不幸的是,宋某虽然带了安全头盔,但只是悬挂在摩托车上,而未把头盔戴在头上。事发后,宋某头部在无安全头盔保护的情况下,倒地造成致命伤当场死亡。



带而不戴,摔进ICU2021年6月10日19时25分许,周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236国道由瑞金市黄柏乡往瑞金市区方向行驶至黄柏乡柏村村路段人行横道时,因周某车速过快,且未礼让行人,碰撞由左往右横过道路的行人刘某。事发时,周某虽然带了头盔,但是仅挂在车上却未戴在头上,造成周某头部着地、颅脑损伤,被送往医院ICU救治,刘某头部着地、颅内出血并骨折的交通事故。





戴而未系:“敷衍级别”



未系,瞬间“飞”了出去

2021年4月8日上午,谢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搭乘廖某)沿瑞金市红都大道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至瑞金市象湖镇红都大道城西加油站路段时,遇邹某驾驶小车由红都大道至北往南横过道路,两车相撞。事故发生时,二轮车乘坐人廖某虽然戴了安全头盔,但由于没有系好卡扣,头盔在被撞的一瞬间“飞”了出去,并未起到保护头部的作用,造成廖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未系,被撞瞬间甩落

☞ 2021年2月21日上午,谢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搭乘刘某、谢某某沿206国道由瑞金市谢坊镇往市区方向行驶,10时30分许行驶至206国道武阳汽车站路段时,遇前方同方向杨某驾驶三轮电动车左拐弯,两车相刮撞后,谢某驾驶的二轮车与相对方向刘某某驾驶的小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谢某虽然佩戴了头盔,但未系好卡扣,导致安全头盔在碰撞瞬间被甩落,乘坐人刘某、谢某某均佩戴安全头盔,事故造成摩托车上3人受伤。





规范佩戴:“王者段位” 



戴头盔:保了一命

☞ 2020年5月22日,罗某驾驶无牌二轮超标车搭乘梁某沿323国道瑞金市云石山乡梅岗村路段行驶至路口右转弯时,后方面包车因驾驶人钱某酒驾未能及时采取有效避让措施,撞上二轮车的尾部,致使二轮车驾驶人罗某头部直接撞到路边路桩上。幸好当时罗某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虽然事故发生后头部撞击到路桩,但头盔很好的起到了缓冲和保护作用,驾驶人只是肢体骨折,头部未造成严重损伤。



戴头盔:腾空飞起摔下无大碍
☞ 2020年6月11日,一女子驾驶二轮车行驶至瑞金市金都大道彩虹桥路段时,因不小心撞上桥上的人行道,导致腾空飞起后重重摔倒在地上,幸亏她佩戴了安全头盔,并无大碍重新站起来。



戴头盔:滑行10余米无大碍
☞ 2020年5月8日下午18时30分许,在236国道瑞金市黄柏乡向阳村路段,杨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胡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因杨某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虽然摔倒后杨某头部着地在路面上滑行了10余米,但并无大碍,仅受轻伤



众多身边真实案例告诉我们

安全头盔

的确能够提高安全系数

在此提醒各位二轮车驾驶人和乘坐人

出行时不仅要戴合格的安全头盔

更要系牢卡扣

正确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同时

遵守各类交通规则

谨防事故发生


编辑:熊海花审核:卢小燕来源:瑞金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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