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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那些说不用交物业费、停车费归全体业主所有的文章,都是为了博眼球、骗流量,而曲解政策、妖言惑众,澄清与说明

近期,一篇微信公众号文章《新的物业管理条例,以下8种情况可以拒缴物业费》在小区业主微信群、QQ群和朋友圈中广泛传播,影响恶劣。


文中所称的可以拒缴物业费的8个理由,没有法律依据,存在重大误导,各地物业管理协会亦纷纷出面辟谣,予以澄清和说明。



希望广大业主盆友、物业同仁不传谣、不信谣,积极传递物业正能量!


一、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发文予以澄清和说明:


二、南昌市物业管理协会发文予以澄清和说明:


三、郴州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发文予以澄清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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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郴州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南昌市物业管理协会,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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