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托百问百答 | 民事家族信托——财富传承的新选择(中)
作者:植德财富管理组
正文共计2700字,阅读约需7分钟。
引言
即使在清贫的岁月,也不能失去对幸福美好的向往.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为什么选择现在的工作?
你现在的工作让你有幸福感吗?
国庆节快乐!
1 October 2019
我们都曾失去过,也知道失去并不代表什么,得到也是。——血条禾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为什么选择现在的工作?
你现在的工作让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为什么选择现在的工作?
你现在的工作让你有幸福感吗?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为什么选择现在的工作?
你现在的工作让你有幸福感吗?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美国律所顶尖咨询专家 PeterZeughauser
民事家族信托的自然人受托人身故时,信托能否继续存续?信托财产会否被认定为受托人的遗产?
依据《信托法》的规定,当受托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其受托人职责终止。信托不因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终止,但法律或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除信托文件明确约定当受托人身故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信托终止外,民事家族信托不会因受托人发生意外而自动终止。
在发生受托人职责终止的情形,且信托无共同受托人时,首先应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选定新受托人。如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委托人选任;委托人不指定或者无能力指定的,由受益人选任;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为避免发生新受托人难以确定,特别是当委托人身故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不能选定受托人的情况,我们建议最好在民事家族信托设立之初,即在信托文件中明确约定受托人继任规则以及候选顺位受托人。
《信托法》同时规定,受托人职责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监护人应当妥善保管信托财产,协助新受托人接管信托事务。可见,当发生受托人身故的情形时,其继承人、遗产管理人负有妥善保管信托财产的法定义务,不得将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遗产混为一谈。对于此,为避免因受托人的继承人不知情等原因而发生纠纷,我们建议受托人在遗嘱文件中应明确指出民事家族信托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受益人、信托财产等信息,其身故后如何向继任受托人交接或向受益人分配等安排。
即使在清贫的岁月,也不能失去对幸福美好的向往.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为什么选择现在的工作?
你现在的工作让你有幸福感吗?
国庆节快乐!
1 October 2019
我们都曾失去过,也知道失去并不代表什么,得到也是。——血条禾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为什么选择现在的工作?
你现在的工作让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为什么选择现在的工作?
你现在的工作让你有幸福感吗?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为什么选择现在的工作?
你现在的工作让你有幸福感吗?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美国律所顶尖咨询专家 PeterZeughauser
设立民事家族信托需要公证吗?
公证机关在民事信托结构中的角色可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作为民事信托的受托人,另一是对民事信托合同签署真实性进行公证。
以公证机关作为民事信托受托人的案例,近年经常可以看到相关报道。目前国内一些公证处已在积极开展遗嘱信托、民事资金信托、民事股权信托的相关业务。实践中,涉及更多的情况是非以公证机关作为受托人的民事家族信托是否需要以及能否办理公证的问题。信托合同为要式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并经当事人有效签署后即生效,办理公证并非其法定生效要件。办理公证的主要目的系为避免日后就民事家族信托是否存在、合同是否有效签署等事宜发生纠纷。
我们认为,民事家族信托作为信托当事人之间的一项重要财产安排,出于谨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选择公证签署。如未能办理的,应在两名以上见证人的见证下完成签署并就合同签署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即使在清贫的岁月,也不能失去对幸福美好的向往.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为什么选择现在的工作?
你现在的工作让你有幸福感吗?
国庆节快乐!
1 October 2019
我们都曾失去过,也知道失去并不代表什么,得到也是。——血条禾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为什么选择现在的工作?
你现在的工作让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为什么选择现在的工作?
你现在的工作让你有幸福感吗?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为什么选择现在的工作?
你现在的工作让你有幸福感吗?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美国律所顶尖咨询专家 PeterZeughauser
民事家族信托如何管理运作信托财产?
专业解答民事家族信托的信托财产管理以尊重委托人意愿同时保证信托独立性为原则。我们认为可以借鉴信托公司家族信托的管理模式,形成事务管理、受托人全权管理以及委托外部顾问进行管理的灵活管理模式,并且在同一信托中可以针对不同信托财产或委托事项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为保障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即避免信托财产与委托人、受托人或受益人的个人财产,特别是受托人的个人财产发生混同。在信托财产的交付、划转、分配等环节应做好特定化安排,比如应开立专用账户,留存过程痕迹,相关当事方进行充分的事前和事后书面确认等。
提示注意的是,委托人不应过度控制民事信托,而且民事信托的设立应具有合理的家族信托目的,不应以规避债务、隐匿财产或者其他可能损害他人利益或可能触犯法律的目的而设立。受托人在管理信托财产时应遵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如以信托财产对外投资,应满足关于反恐、反洗钱、合格投资者等相关要求。
即使在清贫的岁月,也不能失去对幸福美好的向往.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为什么选择现在的工作?
你现在的工作让你有幸福感吗?
国庆节快乐!
1 October 2019
我们都曾失去过,也知道失去并不代表什么,得到也是。——血条禾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为什么选择现在的工作?
你现在的工作让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为什么选择现在的工作?
你现在的工作让你有幸福感吗?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为什么选择现在的工作?
你现在的工作让你有幸福感吗?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美国律所顶尖咨询专家 PeterZeughauser
民事家族信托的设立和维护成本高吗?
对于较为简单的民事家族信托,信托当事人之间通过自行拟定合同和交付信托财产即可完成设立,其设立成本几乎可忽略不计。而对于信托结构或信托财产交付较为复杂的民事家族信托,在设立环节可聘请律师、税务师等提供信托法律文件、税务规划等支持,并在信托合同签署环节办理公证,因此可能将涉及到中介机构服务费、公证费、财产交易的手续费和税费等成本。
民事家族信托的受托人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承诺信托,一般不收取受托人报酬。在受托人执行信托事务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和税收应由信托财产承担。在信托存续期间,常见的信托费用和税收包括管理信托财产发生的银行等及金融机构费用、交易手续费用、交易税费、所得税等。该等维护成本与委托人直接持有信托财产所产生的维护成本差异应不大。但是,如遇信托结构较为复杂的情况,信托存续期间将可能发生第三方服务费用,如律师费、审计费、代理记账费用等。
即使在清贫的岁月,也不能失去对幸福美好的向往.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为什么选择现在的工作?
你现在的工作让你有幸福感吗?
国庆节快乐!
1 October 2019
我们都曾失去过,也知道失去并不代表什么,得到也是。——血条禾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为什么选择现在的工作?
你现在的工作让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为什么选择现在的工作?
你现在的工作让你有幸福感吗?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为什么选择现在的工作?
你现在的工作让你有幸福感吗?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美国律所顶尖咨询专家 PeterZeughauser
民事家族信托有哪些优势?
民事家族信托的显著优势在于设立便捷、结构灵活,能更好的满足一般居民对个人财产管理和传承的需求,在设立中更为体现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信义关系。相较于信托公司设立管理的家族信托,法律对民事信托的设立金额门槛没有要求,设立程序也更为简便。
与此同时,民事家族信托在功能性上也具有优势,可以充分灵活地发挥信托制度在家庭/个人财产管理和传承、遗产管理、公益慈善等方面的优势,与信托公司以现金类财产管理为特色的家族信托形成优势互补。
即使在清贫的岁月,也不能失去对幸福美好的向往.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为什么选择现在的工作?
你现在的工作让你有幸福感吗?
国庆节快乐!
1 October 2019
我们都曾失去过,也知道失去并不代表什么,得到也是。——血条禾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为什么选择现在的工作?
你现在的工作让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为什么选择现在的工作?
你现在的工作让你有幸福感吗?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为什么选择现在的工作?
你现在的工作让你有幸福感吗?
大学你是学什么专业的?美国律所顶尖咨询专家 PeterZeughauser
民事家族信托有什么风险?
专业解答《信托法》为民事信托的设立奠定了法律基础,然而从我国《信托法》的出台背景以及后续的信托实践来看,近二十年来我国主要发展的是以营业信托,特别是集合管理型信托为主的信托业务类型。虽然信托文化于近几年在大众中有所普及,但在实施层面仍存在很多欠缺和不足,家族信托领域有指导意义的司法判例还很少见。因此在法律制度层面,民事信托的设立和存续管理均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需要依靠未来补充性的法律法规和实践惯例予以完善。
制度层面的另一大风险来自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信托税务处理制度的缺失。信托当事人之间无法以信托关系办理股权、不动产等登记财产的转移登记手续,只能以交易或赠与过户,一方面造成交易成本提高,另一方面交易方式与交易本质可能不符。有关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分离、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以及其他保护信托财产的相关规定在实践中也可能产生不同理解。在税务上,对于受托人信托财产的税务处理方式、受益人信托利益的收入性质认定等问题,目前尚无明文定论,各地税务机关的操作具有很大的差异性,这都将导致民事信托税务问题的不明晰。
如前文所提及,民事信托的受托人为一般民事主体,其本身可能并无受托人经验,在管理信托财产时可能因经营不足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或与本人财产的混同。民事受托人的道德风险也较信托公司更为明显。如民事受托人为自然人的,信托财产独立性还可能因受托人的婚姻状态变化、个人负债以及身故传承而受到影响。
为应对这些风险,民事信托合同的设计显得尤为重要,民事信托文件中应更重点突出委托人的信托意愿、受托人的合理酌情判断、受托人变更和共同受托人规则、保护人规则等内容。
文章预告
在《民事家族信托——财富传承的新选择(下)》中,植德财富管理组将以案例分析的形式,为各位读者呈现民事家族信托的具体应用,敬请期待。
家族信托百问百答往期文章回顾
植德财富管理组
植德财富管理团队为兼具家事、商事复合型法律技能的律师团队,专注于为高净值客户提供涵盖境内外信托、私人家族办公室筹建、家族企业治理和传承、身份规划、慈善公益、家事纠纷解决等多维度的法律服务。
作者介绍
合伙人 欧阳芳菲
fangfei.ouyang@meritsandtree.com
010-56500991/13810373586
欧阳芳菲律师专注投入于家族财富规划业务领域,结合多年来在信托及跨境投融资并购领域的深入实战经验,在境内外家族信托、私人家族办公室及跨境财富综合规划方面不断推出创新性案例和前沿研究成果,深得客户信赖及赞誉。
微信二维码
合伙人 郑春杰
chunjie.zheng@meritsandtree.com
010-56500971/13910639826
郑春杰律师对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银行与金融、股权投资与继任设计、信托设立与合规审查、大额保单规划与税筹、移民与资产过境、境内外婚姻及继承诉讼与非诉法律实务具有深入研究及丰富经验。著有法律专业书籍《亿万富翁的传承计划》。
微信二维码
周 璐
lu.zhou@meritsandtree.com
010-56500952/ 15010858318
发陆克
Arkin.faruq@meritsandtree.com
010-59210956/ 15652661723
杨 娇
jiao.yang@meritsandtree.com
010-56500944/ 15321417091
声明
以上所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得视为植德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该等文章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转载或使用该等文章中包含的任何图片或影像。如您有意就相关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与本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