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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2017-07-28 浙江城乡建设

2017年7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将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全国首个由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共8章47条,对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房屋使用安全防范、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与应急处置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厅政策法规处  供稿  编辑  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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