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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四结合”助推交通秩序整治

2017-12-04 浙江城乡建设

  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自开展人行道车辆违停处罚以来,始终坚持“感性、理性、血性”工作方法,积极推进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经过一年多探索和实践,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车辆违停管理方面,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



一、正常执法与错时执法相结合


 为了进一步缓解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给市容管理带来压力,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在日常班次进行违停管理的基础上,主动开展错时执法,在车辆容易乱停乱放的重点地段和时段,加强执法巡查力度。截至目前,共开展人行道机动车违停处罚13470余次,人行道非机动车违停处罚11600余次,其中60%的违停处罚来源于错时执法阶段。通过一年多的实践证明,错时执法对提升交通秩序管理成效起着很大的作用。



二、灵活执法与原则执法相结合


        对人行道违停车辆开展处罚是一个刚性的执法过程。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自开展人行道违停处罚以来,坚持执法必严、讲究原则、刚性执法,对人行道违停车辆,特别是屡劝不改的人行道违停车辆坚决予以依法处罚。部分路段(菜场、学校、大型超市等周边),受制于客观的市政设施条件,坚持以人为本、把握尺度、灵活执法,对停车位停放已满而不得已在停车位旁整齐有序停放的车辆,以教育为主。执法和管理的最终目的是方便出行,因此在执法过程中既考虑法的严肃,又考虑人的实际,实现管理效果的最大化,赢得全县人民的口碑。

三、自主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


         实现全县交通秩序的井然有序,不是一个部门可以单独完成的,交通秩序关系到全县人民的出行方便,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动员全民参与、开展联合执法。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宣传进校园”等方式不断提高全民参与的意识。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特别是广泛采用的“四警合一”联合行动方法效果十分明显,将交警、巡特警、综合执法、路政执法四种执法力量整合成一个执法小组,共同开展执法行动。截至目前,该局共开展自主执法3000余次;牵头和参与联合执法行动280余次,大大提升了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四、突击执法与日常执法相结合


         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加强日常人行道违停执法管理的同时,不定期开展突击执法行动,通过突击执法行动,确保对人行道违停管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日常执法巩固突击执法行动取得的成效,实现管理的长效化。以日常执法为常态,突击执法为保障的管理模 52 28771 52 14985 0 0 1496 0 0:00:19 0:00:10 0:00:09 2863式。截至目前,共开展突击执法17次,拖移人行道违停非机动车和抓拍人行道违停机动车近千辆。极大震慑了人行道违停车主,以铁的手段保障交通秩序井然有序。(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局  供稿  编辑  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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