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管委积极做好在杭省级部门垃圾分类服务指导工作
今年以来,杭州市城管委紧紧围绕打赢垃圾治理攻坚战的总体部署,主动加强与省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的对接,积极做好省行政中心、省级机关小区及在杭省直高等院校、医疗机构的垃圾分类服务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全力打造“由点及线、条块结合、重点推广、典型示范”的垃圾分类新模式。
凝聚共识,搭建沟通机制
联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在杭省直部门分类设施、收运保障的调查摸底工作,与省卫计委、省教育厅商议确定医疗机构、省直高校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及牵头单位,搭建了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建设厅、省教育厅、省卫计委、市城管委牵头,相关城区城管局具体实施,各物业等责任单位全力配合的垃圾分类沟通联络机制。
完善标准,夯实分类基础
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修改完善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着力简化操作流程,为分类投放提供便利条件。协助在杭省级部门按统一标准配备垃圾收集容器,确保办公区域内分类标识和分类宣传海报张贴到位,营造垃圾分类良好氛围。
强化指导,拓展服务体系
制定垃圾分类上门服务指导方案,建立垃圾分类“一对一”服务指导体系,落实“带一张笑脸、递一张名片、送一本手册、上一堂课程、做一批示范、送一程服务”工作要求,当好在杭省级部门、医疗机构和高校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员、指导员、专管员、服务员和信息员。
加强宣传,创新检查机制
组织城管系统91名宣传员组成的17支垃圾分类宣讲队伍进省行政中心、进高校、进医院、进小区开展垃圾分类专题培训,定期召开垃圾分类推进工作交流座谈会,及时总结提炼优秀经验,各级媒体宣传报道达260余次。加大精准精细宣传和督导检查力度,试行部门自查、市级抽查、城区互查的检查模式,建立定期报送机制和督查机制,不断提升在杭省级部门垃圾分类积极性和认同感。
建立规范,完善收运体系
针对不少党员干部和群众特别关注的“垃圾分类后的处置方法”这一问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并建立垃圾分类收运保障机制,分别由市环境集团负责其他垃圾、餐厨垃圾和有害垃圾的分类收运,由相关资源回收公司负责可回收物的收运处置。积极协调相关城区、市环境集团帮助解决大件垃圾、园林垃圾等特殊垃圾的处理工作。收运处置过程中,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收运处置作业安全、规范、有序。
协助省行政中心按照国标要求,对办公区域内的分类设施等进行统一设置,在每个办公室、楼层、食堂设置相应的分类桶,张贴分类标识和宣传海报。省行政中心52家机关单位及省行政中心大楼外42家厅局单位的垃圾分类设施全部更新到位,生活垃圾自觉分类的意识和习惯已普遍形成。
以浙江省人民医院为医疗机构垃圾分类样板,针对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废弃物多、流动人员多的实际,加强黄色医疗垃圾桶与灰色其他垃圾的分类引导,科学配置门诊大厅、住院部等区域垃圾分类设施、分类标识、分类宣传的设施设备。
联合省教育厅搭建“一对一”垃圾分类结对共建机制,重点围绕生活垃圾“三化四分”政策解读、垃圾分类制度设计与体系构建等主题开展垃圾分类学习交流,进一步推动在杭省直高等院校垃圾分类工作。
组织召开15个省级小区垃圾分类座谈会,开展了省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物业负责人、保洁人员的垃圾分类培训,完成小区内宣传橱窗、分类投放指示牌、楼道公示栏的提升改造,组织党员干部、楼道长上门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截至8月底,累计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1380多次,入户宣传覆盖率达100%。
下阶段,杭州市城管委将持续深入做好省行政中心、省级机关小区、在杭省直高等院校、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服务指导工作,试点建立“1个办公室1名专管员”制度,进一步落实责任、补足短板、规范设施、创新服务,逐步树立省行政中心、省级机关小区、在杭省直高等院校、医疗机构标杆,由点带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强制分类模式,为全市的公共机构提供典型示范,带动更多市民参与垃圾分类,全面提升生活垃圾“三化四分”水平。(省分类办 供稿 编辑 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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