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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垃圾分类新目标来了!将建成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500个以上

浙江建设 2022-05-18


垃圾分类不仅关系到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更关系到每个城市的人居环境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已连续三年被列入“浙江省十方面民生实事”


  3月9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2020年度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提出将高质量完成省政府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把“强力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列为2020年的一项重要工作。



  《工作要点》指出,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力争到年底前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和“零填埋”;全面推进垃圾分类系统建设,建成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500个以上,启动200个商业街(居住小区)“定点定时”投放清运试点,分类覆盖面达到9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大力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新增处理能力2万吨/日以上,基本实现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县县全覆盖;新(改、扩)建生活垃圾中转站100座以上,新购置运输车辆600辆以上,鼓励推广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支持金华开展垃圾革命试点。



2019年超额完成既定目标


  据了解,相比2019年浙江省垃圾分类工作目标,2020年的目标提到了新高度,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数量、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等均较上一年目标数字翻倍。


  2019年浙江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总量年增幅控制在1%以内,11个设区市城区分类收集覆盖面为88%,县以上建成区分类收集覆盖面78%,建成344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21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7430吨。


  2019年浙江省超额完成了既定目标,今年预计可以在年底前完成新目标。尽管疫情期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受到原材料和用工需求限制,但目前各个项目的施工已逐渐恢复,通过点对点的沟通服务,指导各个项目有序建设,助力整体目标的达成。





挖掘垃圾分类的样板模式


  《工作要点》中还提出了支持金华开展垃圾革命试点。


  金华的垃圾分类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出台了全国首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率先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并全域化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创造了以“撤桶并点”为核心的“两定四分”做法,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工作体系初步形成,走出了一条“市民可接受、财政可承受、各地可推广、长期可持续”的“垃圾革命”新路子。


  在推进垃圾分类处理上,浙江各地都涌现出不少优秀的经验、做法,这一次将金华列为开展垃圾分类革命试点,旨在探索垃圾分类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模式。


  除此之外,垃圾分类的痛点和难点在于前期的推广和宣传,充分发动社区、物业志愿者队伍助力垃圾分类理念的推广,将为新一年垃圾分类的质量起到助推作用。(省分类办 供稿 编辑 朱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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