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吹风介绍!关于融资信用和融资便利,信息量很大!
大河财立方记者 裴熔熔
在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过程中,信用信息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地纷纷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平台,为企业融资提供了极大便利。不过目前来看,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仍然不够充分,现有共享信息不足以支撑金融机构对经营主体作出精准信用评价。
在此背景下,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加强信息归集共享,并将整合功能重复或运行低效的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原则上一个省份只保留一个省级平台,市级、县级设立的平台不超过一个,避免信息重复归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实施方案》有哪些核心要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是什么?如何进一步突破数据壁垒,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数据共享?4月10日下午,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任咏梅、金融监管总局普惠金融司负责人冯燕出席,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解答。
【关注点1】
《实施方案》的四大核心要点
一是加强平台优化整合。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将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作为向金融机构集中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的“唯一出口”。整合功能重复或运行低效的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原则上一个省份只保留一个省级平台,市级、县级设立的平台不超过一个,所有地方平台纳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实行清单式管理,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闲置浪费。
二是加强信息归集共享。进一步扩大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范围,将企业主要人员信息、各类资质信息、进出口信息等17类、37项信用信息纳入共享范围。着力加大国家层面“总对总”共享力度,加强数据质量协同治理。
三是加强数据开发利用。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按照公益性原则向金融机构提供基础信息服务。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加工联合实验室,通过隐私计算等方式加强敏感数据开发应用,结合地方产业特点,有针对性地推出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金融便民惠企政策通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直达经营主体。
四是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完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管理规范和标准体系,提升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处置能力,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关注点2】
建设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
帮助中小微企业以“信”换“贷”
长期以来,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比较突出。这些企业大多处于初创期或者成长期,往往缺乏有效的抵押和担保,难以满足传统信贷模式的贷款要求,也就是没有有形资产作为贷款担保。金融机构提供信用融资服务,需要通过掌握企业信用信息判断企业信用水平,而这些企业信用信息较为分散、获取难度非常大,制约了金融机构基于信息发放信用贷款的能力。银行给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和初创型企业,包括一些大学生创业贷款,对整体信用情况不掌握,对资产情况不掌握,个别信息分散在不同部门,这是个非常大的堵点,也是非常大的“痛点”。
为解决这一“痛点”,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了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通过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帮助中小微企业以“信”换“贷”,就是以信用换取贷款。这个平台主要具备四个大的功能:
一是信用信息查询。现在这个平台已经归集信用信息超过780亿条,按照公益性原则向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查询服务,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截至目前,全国平台向有关金融机构提供查询服务超过2.76亿次,周均访问量超百万人次。现在这个平台已经归集了经营主体的17大类37项的信用信息。
二是融资需求对接。智能匹配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和银行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实现全国融资供需对接服务全覆盖。“金融超市”栏目上线了22个融资服务产品,可供经营主体自主选择。
三是惠企政策直达。集中展示各类惠企金融支持政策,首批地方35项惠企政策实现在线申请办理。分散在各个政府部门里的惠企金融政策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查询,经营主体能够寻找适合的或者具备条件的惠企政策进行申请。
四是融资增信服务。引入融资担保机构和风险分担资金池,首批地方20项增信及风险缓释服务实现平台“一站式”办理。
【关注点3】
今年12月底前完成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工作
近年来,一些地方建设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归集相关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活动提供了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重复建设问题逐渐突出,一些地方建有多个功能类似的平台,导致信息重复归集、金融机构多头对接、企业多头注册,不仅增加了经营主体和金融机构的负担,也导致平台信用体验和运行效果欠佳,信息的“烟囱”太多。
针对这一问题,《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加强地方平台整合和统一管理。对功能重复或运行低效的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进行整合,原则上一个省份只保留一个省级平台,市县设立的平台不超过一个,所有地方平台统一纳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实行清单式管理,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闲置浪费。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地方平台整合和统一管理。各地区要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平台整合,有序做好资产划转、数据移交、人员安置等工作,确保整合期间平台服务功能不受影响。
相关要求如何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了三个重点。
第一,明确渠道。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统一归集各类信用信息,并作为向金融机构集中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的“唯一出口”,目的是实现政府数据资源的集中高效利用,让经营主体和金融机构更加方便和快捷获取数据。需要强调的是,这个“唯一出口”有三个限定词,一是政府部门,二是集中,三是公共信用信息。
第二,整合到位。对各地方功能重复或运行低效的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进行归并整合,实行清单式管理,切实降低经营主体、银行机构负担,提高金融服务质效。这次平台优化整合不是概念上、逻辑上的整合,而是要做到实质性的整合。一是主体唯一,整合完成的标志是唯一的名称、唯一的运营主体,不得以所谓的“互联互通”“统一出口”“统一标准”等代替整合;二是资产划转,被整合平台的各类资产要划归保留的平台;三是数据移交,被整合平台归集的信息和融资成效数据要整体移交到保留平台上;四是明确责任,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统筹本地区平台整合工作。在这方面,云南省已率先完成省内各类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整合,只保留了一个平台,经营主体一处注册即可便利享受相关金融服务,在全国起到了表率作用。
第三,加强督导。《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地方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平台整合工作,可以说是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区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加快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定期跟踪通报进展,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合任务按时高效完成。
【关注点4】
未来人行征信系统与发改委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要双向联通
信用信息是信用融资的基础,为进一步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质量,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扩范围。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提出重点归集金融机构急需的14类、37项信用信息。在全面完成此前归集任务的基础上,根据金融机构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精准画像”的信用信息需求,此次《实施方案》又提出新增归集17类、37项信用信息,并明确了归集共享的具体内容和方式。这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下去的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需要适时对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清单进行更新,不断丰富和完善这个清单,以便利金融机构向经营主体提供信用融资服务。
二是优方式。对已在国家有关部门实现集中管理的信用信息数据,要加大“总对总”共享力度,减少地方重复归集工作量,提高信息共享效率。目前从国家层面来讲,人民银行有征信系统,发改委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这两个是国家顶层的信用信息归集平台,这两个平台未来也要双向联通,现在信用平台已经向银行进行了开放。
三是强治理。加强数据质量协同治理,统一数据归集标准,健全信息更新维护机制,着力解决数据共享频率不够、接口调用容量不足、部分公共事业信息共享不充分等问题,一定要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四是重评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牵头适时对各地方和有关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质效开展评估,持续提升数据质量,以高质量信用数据治理激活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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