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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堆放杂物引发安全事故谁担责

2016-11-29 观察员 物业观察

物业寄语:

楼道堆放杂物容易引发消防安全,这个是大家公认的事实,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的事故发生呢?归根结底是房子不够大?还是非要占着楼道贪点便宜?物业又该如何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今天小编从真实的案例出发,详细解读楼道堆放杂物引发安全事故由谁担责,物业该怎么处理此类事件,给出几点建议。不妥之处,大家共同斧正。



01

楼道起火、物业出手及时

自入冬以来,气候越发干燥,容易引发各种消防事故,前日,合肥市金寨路安粮城市广场9栋发生火灾,引起火灾的就是堆放在小区楼道的杂物、废弃纸盒。所幸这次事故由于物业人员处理及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这些废弃纸盒和杂物是该楼层的一家业主堆放的,后来经过物业的沟通,该业主表示不会在楼道堆放杂物了。物业继续巡查几栋楼的楼层,同样发现了这些情况,随后一一对楼层业主进行了劝说,将堆放的杂物进行清理。



02

楼道起火、业主坠楼身亡

然而不是所有的安全事故都如此一般,2013年4月15日下午3点,北京一小区楼道起火,纪某从5楼窗户跳下,不幸坠楼身亡。此次着火原因正是同楼层的蔡某在楼道堆放的浴霸和纸板箱引起。纪某家属以蔡某在楼道堆放杂物起火、物业公司管理不善为由将蔡某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并索赔116万。后法院一审判决两被告均承担20%的责任,各自赔偿原告18万。物业公司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那么物业公司和蔡某是如何辩护的呢?


蔡某认为,火灾起因是人为因素,楼道上下都有杂物,不能证明起火是从他那里开始,所以应由引起火灾的人承担责任。


物业公司认为当时仅纪某一人死亡,其他住户选择待在家中等待救援最后相安无事,说明火灾情况并没有达到需要逃生的地步,纪某死亡纯属其逃生方式错误。


法院判定各自承担20%


虽然这次火灾的直接责任人不明确,但是蔡某堆放的浴霸和杂物势必加强了火势,所以有一定责任,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管理者,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排除,负有管理不当的责任。故根据错误程度判定蔡某和物业公司各自承担20%的责任。




03

律师说法

根据《民法通则》《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公共楼道是楼房的公共部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无权擅自堆放杂物。若因楼道堆放杂物引发火灾,应当由直接责任人、擅自堆放杂物者和物业公司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如果擅自占用消防通道,消防部门还可以对占用者处以警告或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经消防部门通知仍拒不改正,并因擅自占用消防通道导致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还有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4

小编提醒

发生的一次又一次实例告诉我们,在楼道堆放杂物阻碍安全疏散通道,并且着火时容易增长火势蔓延,十分危险。消防人员一直强调居民应“三清”,即清理楼道、清理阳台和清理厨房,避免火灾隐患。


物业公司在这一块一定要起到监督作用,对于在楼道摆放杂物,光下通知,贴告示是不够的,长春一个案例,物业贴完告示,并告知业主后没有起到监督作用,直到火灾发生,起诉后法院判决物业负有连带责任。


物业公司可以从以下几点建议着手:


1.对社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和普及,最好可以在空旷地方进行消防演练,邀请社区居民前来观看,并且发放消防手册,提升业主消防安全意识。


2.对于在楼道摆放杂物的业主,首先告知,并张贴告示,于几日内清理完毕,物业负责监督。


3.业主不听劝告,可以联系业委会和区委会工作人员上门劝说做工作,没有效果上报消防主管部门,配合他们进行楼道清理。


法律虽然有明文规定,但要彻底解决这个难题,关键还是要靠居民的个人素质。迫近年关,希望大家重视消防安全,清除隐患,过个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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