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秋语堂先生来信,属我写一篇《谈漫画》。我答允他定写,然而只管不写。 为什么答允写呢?因为我是老描“漫画”的人,约十年前曾经自称我的画集为“子恺漫画”,在开明书店出版近年来又不断地把“漫画”在各杂志和报纸上发表,惹起几位读者的评议。还有几位出版家,惯把“子恺漫画”四个字在广告中连写起来,把我的名字用作一种画的形容词;有时还把我夹在两个别的形容词中间,写作“色彩子恺新年漫画”(见开明书店本年一月号《中学生》广告)。这样,我和“漫画”的关系就好像很深。近年我被各杂志催稿,随便什么都淡,而独于这关系好像很深的“漫画”不淡,自己觉得没理由,而且也不愿意。所以我就答允他一定写稿。 为什么又只管不写呢?因为我对于“漫画”这个名词的定义,实在没有弄清楚:说它是讽刺的画,不尽然;说它是速写画,又不尽然;说它是黑和白的画,有色彩的也未始不可称为“漫画”;说它是小幅的画,小幅的不一定都是“漫画”……原来我的画称为漫画,不是我自己作主的,十年前我初描这种画的时候,《文学周报》编辑的朋友们说要拿我的“漫画”去在该报发表。从此我才知我的画可以称为“漫画”,画集出版时我就遵用这名称,定为“子恺漫画”。这好比我的先生(从前浙江第一师范的国文教师单不厂先生,现在已经逝世了)根据了我的单名“仁”而给我取号为“子恺”,我就一直遵用到今,我的朋友们或者也是有所根据而称我的画为“漫画”的,我就信受奉行了,但究竟我的画为什么称为“漫画”?可否称为“漫画”?自己的性状还不知道,怎样能够普遍地淡论一般的漫画呢?所以我答允了写稿之后,踌躇满胸,只管不写。 最近语堂走生又来信、要我履行前约,说不妨谈我自己的画。这好比大考时先生体恤学生抱佛脚之苦,持把题目范围缩小。现在我不可不缴卷了,就带着眼病写这篇稿子。把日常生活的感兴用“漫画”描写出来——换言之,把日常所思的可惊可喜可恶可晒之相,就用写字的毛笔草草地图写出来——听人拿去印刷了给大家看,这事在我约有了十年历史,仿佛是一种习惯了。中国人崇尚“不求人知”,西洋人也有“What’s in your heart let no one know”的话,我正同他们相反,专门画给人家看,自己却从未仔细回顾已发表的自己的画。偶然在别人处看到自己的画册,或者在报纸,杂志中翻到自己的插画,也好比在路旁的商店的样子窗中的大镜子里照见自己的面影,往往一瞥就走,不愿意细看,这是什么心理?很难自知。勉强平心静气观察自己,大概是为了太稔熟,太关切,表面上反而变疏远了的原故。中国人见了朋友或相识者都打招呼,表示互相亲爱;但见了自己的妻子,反而板起脸孔不答白,表示疏远的样了。我的不欢喜仔细回顾自己的画,大约也是出于这种奇妙的心理的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