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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鄠检•普法】孩子打闹引发家长冲突,如此“榜样”要不得

鄠邑检察
2024-10-23

孩子之间嬉戏玩耍时发生摩擦原本平常不过

如果家长介入不当

帮忙“报仇”

只会越帮越“忙”……

  近日,鄠邑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由孩子打闹引发的家长互殴故意伤害案。老李带着孙子在游乐场玩耍时孙子与其他三个小朋友发生了冲突,老李因此打了其中一个孩子小明。小明的父亲得知孩子被打便和家人一起去老李家理论,过程中小明的父亲用拳头在老李头部打了几拳,并在老李的腹部踢了一脚,导致老李左侧第8-10肋骨骨折,经司法鉴定,老李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本来是小孩子之间的简单推搡,进而引起双方家长互不相让,最后造成一方家长轻伤二级,一方家长不仅要受到刑事追究,还需承担民事赔偿。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小孩子心智发育尚未完全,孩子之间因琐事发生矛盾在所难免,双方家长应理智看待,冷静处理,避免矛盾激化才是正确之道,而不是冲动的为孩子强出头、讨说法,更莫要以暴制暴。如此不仅将事情恶化,也给自己孩子做了不良示范,这是何苦来哉?  爱从来不是你替孩子做了什么,而是你传递给了孩子什么,帮助孩子获得哪些成长。多一份理性,少一份冲动,教给孩子正确的处理方式才是为人家长该尽的责任。



   

    审核|胡永利    

文字|叶   婷

校对 | 王雪涛

编辑|杨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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