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不缺位 履职做到位
2023年鄠邑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依法能动履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职责,深度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司法理念,为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行深入探索,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鄠邑区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做得怎么样?一起来看。
主动学习,提升检察监督能力
针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的短板弱项,鄠邑区检察院在榆阳区检察院学习交流社区矫正漏管法律监督模型,根据该院实际,构建该院社区矫正漏管法律监督模型。充分利用信息化核查和大数据排查,实时跟进掌握社区矫正情况,提升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漏管现象的数字化能力,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监督效能。
实地察看,做细现场检察监督
鄠邑区检察院不定期实地察看区社区矫正机构及辖区司法所,综合运用查阅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查看社区矫正监管平台、向有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等方式,全面仔细地了解调查评估、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社区矫正环节的开展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严格根据事实和法律,采取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等形式向被监督单位提出,并积极督促整改。
巡回检察,强化检察监督质效
鄠邑区检察院紧密围绕上级院关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工作要求,探索巡回检察工作思路,总结相关工作经验,为做好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夯实基础。2023年,鄠邑区检察院根据市检察院部署,参与了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工作,圆满完成巡回检察工作任务。鄠邑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配合,强化监督,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检司联动,推动社矫对象再就业
为充分发挥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在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鄠邑区检察院主动作为,与区司法局共同会签了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帮扶工作方案,明确各自职责,帮助就业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重树信心,更好融入社会。
能动作为,实现跨省收监执行监督
在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察监督过程中,该院发现李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情形即将消失,但其刑期未满,遂联合区司法局就异地收监事宜,多次与执行地法院和原社区矫正决定机关进行沟通,并给当地检察院发出协商信函。最终在鄠邑区检察院的不懈努力下,李某某被投送至安徽省女子监狱。
2024年,鄠邑区检察院将继续能动履职,持续提升线索挖掘、问题发现、精准监督的能力水平,高效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往期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