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深化监督促检察公正
今年以来,鄠邑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监督,助推监督意见“引进来”,检察理念“走出去”,以主动接受监督促进检察公开、公正。
一是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人民监督员作为检察监督的“第三只眼”,是改进检察工作的“指南针”,是加强检察工作的“助推器”,更是检察机关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生动体现。鄠邑区人民检察院坚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听证、法律文书宣告送达、案件质量评查等司法办案活动,聚焦轻罪治理、公益诉讼等重点工作,既做好知情权保障,又鼓励监督员建言,促进矛盾纠纷化解,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今年以来,共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28件次。
二是全面加强检察听证工作。鄠邑区人民检察院把检察听证作为检察机关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建立听证员库,聘任20名来自法学、医学、基层社区等人员担任听证员,并为听证员订购《检察日报》,推送检察动态、典型案例。建成规范化检察听证室,安排专人负责检察听证工作。坚持落实“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力促检察听证“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积极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今年以来,共开展检察听证38件次。
三是规范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鄠邑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落实《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线索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开展法律监督线索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牢固树立“一盘棋”理念,以各业务部门协调联动,打破条线业务“各自为战”的工作困局。发挥案管部门检察业务中枢作用,从线索发现到登记、受理、移送、办理、反馈全流程监管,并进行跟踪督办。今年以来,共移送内部法律监督线索12件,均已成案,移送线索成案率达100%。
鄠邑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把监督办案工作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守立检为公初心,担司法为民使命,自觉接受监督,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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