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检·普法】什么是刑事速裁程序?
基本案情
2024年8月,梁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梁某血液中血醇浓度为196.74mg/100ml。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属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轻微刑事案件,因梁某自愿认罪认罚且同意适用速裁程序,故承办检察官建议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该案。经过审理,法院当庭宣判梁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梁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什么是刑事速裁程序,其适用又有哪些条件?我们来一起看看这个法律“热知识”:
什么是刑事速裁程序
刑事速裁程序,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在遵循法律基本原则、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诉讼程序、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速裁程序审理开庭检察院必须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并应当当庭宣判。
哪些情况适用速裁程序
1.只有基层法院审理案件时才可以适用速裁程序,中级、高级和最高法院不适用速裁程序。
2.速裁程序适用于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即速裁程序适用于罪刑较轻的案件。
3.适用速裁程序,必须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即案情简单明了,基本案件事实无争议,并有确实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
4.适用速裁程序,被告人必须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否则,法院不得强行适用。
哪些情况不适用速裁程序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3.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
5.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
6.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
刑事速裁程序虽然简化了案件审理程序,但并不减少被告人权利。该程序的适用不仅对案件本身有严格的要求,更以被告人认罪认罚、同意适用为前提,且保留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兼顾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通过从简、从快审理刑事案,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及时惩治犯罪,发挥刑罚威慑效应,同时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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