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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鄠检普法】缓刑非放纵 且“刑”且珍惜

鄠邑检察
2024-11-16


  张某驾驶汽车不慎将王某撞倒,后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张某赔偿被害人家属全部经济损失。检察机关审查后以张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因张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家属全部经济损失的量刑情节,故检察机关建议对张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可以适用缓刑。经过审理,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明明已经触犯了法律,却被判了“缓刑”,这是不是说明人“没事儿”?其实并不然……



一、什么是缓刑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二、缓刑≠无刑,在缓刑考验期还应该遵守这些规定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没有遵守这些规定会如何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社区矫正对象在缓刑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执行地同级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撤销缓刑建议:(一)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二)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四)受到社区矫正机构二次警告,仍不改正的;(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社区矫正机构一般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 

  所以,宣告缓刑不是放任,更不是“无罪释放”,缓刑虽然没有牢狱之灾的惩罚,却也有红线底线的约束,因此,社区矫正人员一定要遵纪守法、服从管理,珍惜缓刑机会,争取早日回归正常生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文字|辛亚纳
  编辑|杨阿敏  
校对|王雪涛
 审核|胡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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