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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是一种负担

2017-08-09 亚比煞 好好虚度时光


“有人问我,写出打动人心的作品,秘诀是什么?

我告诉他,那就是没有读者。

我只为一个读者写作,就是我自己。

我只写我真正相信的,不得不写的事。”


——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塞尼



▲  主播/夏忆  配乐/青葉市子-不和リン



每当有人请我推荐一本小说,我首先想到的,总是毛姆。


毛姆从不说教,他只负责创造出鲜活的人物,像许多雪亮的镜子,把他们陈列在一个房间里,然后邀请你走进来,照一照你自己,很多东西也就尽在不言中了。


《月亮与六便士》就是这样一件能让人照见自身的房间。它是一本画家的传记,原型人物是高更。


▲ 高更创作于1888年的自画像。

▲ 《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1897,高更。


1


斯朱兰在书中刚出场时,还是个股票经纪人,他有贤惠美丽的太太,一双乖巧可爱的儿女,气派的公寓,稳定的工作,体面的社会地位,还有许多这个阶层的朋友。


他的生活可算是中产阶级的典范,是许多人羡慕的对象。


这样的日子,应该是稳定的,平淡的,但是我们却在斯朱兰的身上看出了某种不和谐,某种争战和角力,首先是他的外表:


“他四十来岁,虎背熊腰,手足硕大,晚礼服穿的挺别扭,活像个为了赴宴而乔装打扮起来的马车夫。”


他的外貌原始而粗放,却被束缚在象征着优雅的晚礼服之下,是那么的矛盾和别扭,不上台面。


他在这个本该放松和自在的环境里,显得那么的拘谨和不自在,好像在和什么东西进行着无声的角力。


大家对斯朱兰的印象是,整个人平庸无奇,显然没有社交才能,也没有一点能让自己从人堆里挑出来的特长,没有存在感。


他也许是个有用的社会成员,一个好丈夫,好父亲,诚实可靠的经纪人。


可就是这么一个人,却在不久之后,做出了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举动,离家出走了。


绝情地甩掉了太太和孩子,一个人独自去了巴黎,躲在一个阁楼里开始学画画。


▲ 《布列塔尼的猪倌》,1888,高更。


2


当毛姆受斯朱兰太太所托,前往巴黎去质问斯朱兰的时候,毛姆苦口婆心的劝他,你都一把年纪,四十来岁了,现在才开始学画画,能有什么前途?


你永远出不了头,你会一生潦倒。而斯朱兰说:“我必须画画,非画不可,由不得自己。落水的人不管泳技好坏都要游,不游就会被淹死。”


驱使他走出这一步的,是一种纯粹的创作冲动,他的内心,似乎有某种剧烈的力量在挣扎,似乎有某种无比强大、无以抗拒的东西控制了他,让他难以自拔,就像魔鬼附了身。


这种创作欲,始终在与现实发生着残酷的较量。当他还是个股票经纪人的时候,他拼命压抑着内心的渴望,与责任、理性、稳定的生活较量着。


而当他最终决定释放创作欲的时候,这较量就结束了吗?不,远远没有,只有更残酷。


为了画画,斯朱兰众叛亲离,重病缠身,几乎死在巴黎,后来,他又流浪到马赛,度过了好几个月的艰苦生活。


每天只能住在庇护所或大街上,靠上街捡东西充饥,运气好的时候,也能干上一些给货船做装卸工之类的零工。


最终,斯朱兰因为卷进一场斗殴,逃上货船当了水手,踏上了前往大溪地的旅程,这一年,他已经是接近五十岁的人了。


▲ 《岩石和大海》,1886,高更。


3


我常常想象那个场景,一个50岁的老人,踏上了去寻找新世界的旅程,而大多数人在这个年纪早已舒舒服服的安定下来,达到了人生巅峰。


我似乎依稀看到,在灰蒙蒙的大海上,狂风席卷着海浪,水沫飞溅,斯朱兰看着法国的海岸线渐渐消失,注定再也不会回到那里。


他又一次大无畏的踏上了旅程,他代表了人类那不可征服的灵魂。


我曾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中读到过,三毛说她第一次到达撒哈拉,就知道那里是她曾经生活过的地方,那是她前世的家园。


而斯朱兰遇到大溪地,也是同样的感觉:


“那个时候,我正在擦洗甲板,突然一个家伙对我说,喂,到了。

于是我抬起头,看见岛屿的轮廓出现在我眼前。

我立马就意识到,这就是我毕生都在寻找的地方。

我们越驶越近,我感觉自己像是来过这里。有时候,我在岛上徘徊,感觉一切都似曾相识。

我可以发誓,我以前绝对来过这里。”


▲ 大溪地。


有多少人,在千山万水,寻觅自己灵魂的故土,年过半百的斯朱兰终于抵达了。


在这里,他画出了自己一生最美的画,最后因为感染麻风病,死在了岛上。


临死前,他在丛林深处的破败小木屋里,留下了此生最后的杰作。


最后的遗愿,是让他的女人一把火烧掉他所有的画作。


他毫不遗憾这样的杰作无缘被世人得知。因为他仅仅是为了画而画,他满足于创作本身。


▲ 《塔希提岛的牧歌》,1892,高更。


4


他令我想起黛玉,在临死之前,做的最后一件事,也是一把火焚毁了自己所有的诗稿。


那些在春天写下的葬花词,那些在雨夜写下的断肠诗,她从来没有拿给别人看过,她写诗,只是为了自己的心,就足够了。


正如斯朱兰,他是纯粹的画魂,为画而生,画画这件事本身,就是他的幸福。


我想,这大概也是斯朱兰,或是黛玉,最最打动我的地方,是那种不计回报,只在乎过程的,对生命本身的炽热的渴望。


我始终认为,创作欲的纯粹,对于作者是非常重要的事。


所有为了他人的目光而写的作品,大概终究总有某种目的性,不是为名,就是为利,总会有某种妥协或不纯粹的东西。


而真正最好的创作,一定是出自热爱,不得不画,不得不写,不得不成为自己,哪怕要与无比强大的残酷现实来较量,哪怕这代价是一无所有,灰飞烟灭。


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塞尼曾经说:


“有人问我,写出打动人心的作品,秘诀是什么?

我告诉他,那就是没有读者。

我只为一个读者写作,就是我自己。

我只写我真正相信的,不得不写的事。”


▲ 《敬神节》,高更。


5


再举个例子:《金瓶梅》。


在我毕生读过的所有小说里,我不得不说,这是最诚实,最深刻,也最无所顾忌的一本书。


且不说书中大量为人津津乐道的男女之欢,它对人性的刻画也深入骨髓,明朝末期,整个官场的黑暗,社会纲纪伦常的败坏,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读来真实到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


在《金瓶梅》之前,中国没有一本小说能够比它写的更彻底,原因是什么?


就因为,这是一本纯粹出自创作欲的小说,因为它的作者是匿名的。


匿名,就意味着作者在写作之初,就已经放弃了创作之外的所有东西,这写作是毫无企图和目的性的。


从此后,这部作品流芳百世也好,遗臭万年也罢,与作者都没有一点关系,没有人会因此记住他的名字,他也不会因为作品大红大紫而受惠分毫。


那么,他为何还要花费这么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创作它呢?很简单,就只有一个原因:“我不得不写”。


这样的创作欲是无法遏制的,比情欲更有力,比爱欲更动人。


它是一个人内心生命力的汹涌,是一个人来到这世间,为了成为自己而奋力挣扎的过程。


正如一颗葵花籽,一颗橡籽,虽然也能被炒成椒盐奶油五香味,也挺好吃的。


但它们来到世上,是带着神奇的基因和生命力,它们存在的真正价值,应该还是长成一株向日葵,开出金黄的花朵,或长成一棵美丽的参天大树,才不枉做为一颗种籽的一生吧。


▲ 《布列塔尼的水车》,1894,高更。


6


斯朱兰的一生,就像是一颗快要被炒熟的葵花籽,奋力的从众人觉得都很不错的,实则庸庸碌碌的热锅中跳出,跳进大地的怀抱,生长为一朵迎风摇曳的向日葵。


斯朱兰苦苦的挣扎过,他曾经犹豫纠结,彷徨,迷茫,不知道为何自己这么想画画?


他将要选择的这条路,到底会给自己带来什么,这样的选择,到底是对还是不对?


直到最后,创作的冲动大到他已经完全不能再思考这些问题,这种冲动令他窒息,来不及等到他做出合理的安排,做出理性的解答,这已经成为了一个事关生死的问题。


要么,成为你自己,要么就被生活淹没,如同溺水死去。毫无疑问,他选择了前者,而且从此再也没有回头。


▲ 《有光晕的自画像》,高更。


7


每次当我一次次想起《月亮与六便士》,似乎其它的情节都已忘记,浮现在我眼前的总是这个场景:


一个瞎了眼的病人,浑身烂疮,坐在阴暗潮湿的小破屋里。他久久地坐着,面对着那张墙壁,用瞎了的眼睛久久地凝望着那幅他毕生的杰作。


这时,他的心中,涌动着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


他会不会回想起他的一生呢?会不会想起他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曾稚拙的拿起画笔在纸上乱画,父亲对他说,画画没用,好好学习才是正经。


会不会回想起他后来如何遇到了自己的那位美丽的妻子艾米,他们在华丽的教堂中举办婚礼。


回想起他们共同度过的那十七年的悠悠岁月,他的那两个可爱的孩子,在阳光里奔跑的场景。


也许,他回想起了在巴黎生活的那些岁月。没日没夜的在小阁楼里疯狂的画画。


没有饭吃,每天只靠一块面包度日。好几次就差点死在那个阴暗的角落里,无人知晓。


或许,他想起了在船上度过的那些时光,年过半百,身无分文,不知要去哪里。蔚蓝的大海,一望无际。


在那大海的尽头,他第一眼看到了那金色的岛屿,大溪地,就知道自己是注定属于这里。


但也许,他什么都没有想。他的心中只有一片宁静。


因为他终于画出了他心中翻涌着的,终生让他不得安宁的图画,最后,他让爱塔一把火烧毁了那些画,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 《亚耳的阿利斯康景色》,1888,高更。


8


这样的一种人生,你,我,或许都觉得非常精彩,令人热血澎湃,但我想,我们大概谁都不可能真正去经历。


有没有这样的勇气还另说,关键在于,我们也并没有这样的天才。


毛姆曾说,天才其实是一种负担。他被凡人所羡慕,但对他本人来说,可能只是一种痛苦。他不得不画,那是他的命运。


这样的人生,我们注定只能仰视,无法效仿。但平凡的我们,也有平凡的力量,我们一样可以活出坚定的,无愧于岁月的,属于我们自己的人生。


要有信仰,要为信仰而活。不要浪费生命,心如钢铁般去追求幸福,这是斯朱兰,是高更,也是毛姆,所教给我的最宝贵的事。


▲ 《猎人狼》,高更。



亚比煞,自幼酷爱读书,愿以书为火,行过世间幽暗。豆瓣阅读专栏《写作的内观》作者。当过记者,做过编导,时常迁徙,在中国大多数的城市居住过。也曾去以色列,巴勒斯坦,印度,俄罗斯等地旅行,希望在40岁前可以环游世界,看遍荒漠,星空与雪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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