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波的自杀秀,是对自杀者的致命一击|神州评论
作者:陶舜财经
《陶舜财经》的读者朋友知道,我们总是关注国内外真正的大事,不可能对杨波那种不入流演员有丁点兴趣,直到他玩了一把自杀秀。
这个据说是做脱口秀的人,在2月4日发布文章说:“这是一条定时微博,你们看到的时候,我应该已经往生了”。
说实话,在群里看到这则转贴时,我是有点同情的,希望这个人别死,最好被及时救回来。
我相信,像我这样想的人,应该还有很多。上天有好生之德,陌生人之间也有生物本能的温情。
但很快,我发现自己被愚弄了,同情心被有心人玩弄,这让人非常不爽。
随后他在朋友圈轻描淡写,来了这么一段:
“大家别担心了,我没事儿,我发现头孢喝酒根本死不了,除了胃有点不舒服,一点事没有。很多人和警察也已经找到我了,对不起让大家担心了”。
这件事情非常之坏,其坏的数值,决不在“辅警违法铐走法律学者”之下,因此我必须写篇短文讲讲这里面的险恶问题。
这个杨波就是一个大忽悠,玩弄了网民的同情心之后,又进一步踩踏社会基本常识,传递和演示了一系列有害的行为和思维。
我断定他根本没吃头孢,也没喝酒。
你不是说吃头孢配酒了吗,请你拿出证据,证明你当时真的吃了头孢,信息必须精确到具体几包几片,每片含量多少,把药品拍照,什么时候买的,把购物清单晒出来,喝了什么酒,啤酒还是、红酒、白酒,什么牌子的酒,喝了多少量。
如果有就医,请出示相关的就医证明。
关于这些证据,更请相关的出警民警予以证实或者证伪。
当时出警的民警同志,你们注意了,核实这些,是民警的正常工作,对于报假警应该怎么处置,你们是清楚的。
杨波恐怕还涉嫌寻衅滋事。
假如真的有喝酒配头孢并寻死,必须吃到一定的量级吧?否则就是大忽悠,玩自杀秀,以博同情。
此事非同小可。
如果这件事情最后被证明,确实是忽悠,那么执法者必须依据寻衅滋事等相关的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个人对于真正的自杀倾向病患,有强烈的同情心,我希望这些人能够得到更多的帮助,他们是真正的弱势群体。
基于这一点,我绝对不能接受,有人拿这事来炒作,去达到他不可告人的任何目的。
因为,就像狼来了的故事一样,这样的自杀秀闹剧,只会极速透支社会公众的同情心,让这件原本很严肃的社会问题,一个群体的苦难,在这种作秀中被消解,这是比杀人更坏的事情,因为这会间接地杀更多的人。
我从相关新闻中看到,这个人的人品早就破产,自己出轨了女粉丝以后,还曝光女方的信息,说对方“逼我同意跟她搞破鞋”。
这就类似于,狗咬了人,还说是人逼迫狗咬人的。你踩了别人的脚,却责怪别人强行把脚放在你脚下了。
坏人往往命硬。
如果人们更早之前了解这人的背景,明白人可能仍会在第一时间上当,毕竟同情心是人类的习惯和优点。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可能会得出结论,这样的坏人是不可能自杀的,自杀只会是他们演戏的桥段。
可问题是,由于这人的知名度不高,真正登上热点新闻就是自杀秀,很多人第一次听说这个人就是从这条假装自杀的新闻,这就麻烦了,带来了很坏的社会影响。
我这里主要讲两条。
第一条,社交网络里演戏式的自杀秀,会有模仿效应,吸引更多的人或真或假地也自杀。会让那些真正的自杀者丧失可能的关注度,从而耽误救援,造成更多死亡。
第二条,杨波并不是真的想死,否则他随时随地有100种以上的死法。而他自杀秀的剧本尾声,所释放的错误医学信息,却很可能又导致另外一些不必要的死亡。
那就是他说的,“头孢配酒根本死不了,一点事也没有”。作为那样一个轰动事件的尾声,以这么一个错误的伪医学信息来收尾,而不是以道歉作结,可见其良心坏到何种程度。
吃头孢不能喝酒是公认的医学常识,有一定的概率会引发“双仑硫样反应”,确实会导致死亡,跟体质和概率有关,相关的临床报告非常多。
2月4日,果壳网的主笔游识猷,随手检索了几条文献,甩到杨波脸上。
1.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教研室报告的案例,64岁男性,因为咳嗽咳痰去诊所静脉滴注了头孢呋辛(第二代头孢),点滴到1/3出现呼吸困难并失去知觉,最终死亡,经查他去诊所前喝了酒。双硫仑样反应被确定为死因。
2.青海报告的案例,56岁男,“尿频、尿急、伴排尿不适”入院,静脉滴注头孢哌酮(第三二代头孢)感染,15点擅自外出饮酒,19点回来后心慌、胸闷、头昏、视力模糊,19:35时突然神志丧失,心跳骤停,抢救无效,判定为双硫仑样反应致死。
3.胡某(男,43岁)酒后因头部受伤至医院治疗,静脉滴注头孢替安2g(第二代头孢)。患者在输液过程中突发大量呕吐、呼吸困难、口唇发绀,逐渐神志不清,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个杨波,如果你真的认为头孢配酒一点事也没有,那请你天天都这样吃几次吧,总有一天会吃死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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