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亦有道|秦国公务员的规范手册
文丨曲柄睿
战国时的秦国,尚无后代“官”和“吏”的区分。今天所有我们称之为“官员”的人,彼时统统可以叫做“吏”。“吏”就是处理各种行政事务的人,担任“公务员”的行为叫做“为吏”。还有一个常见的词汇叫做“吏民”,放到今天就可以称作“干部群众”。至于“官”这个字,在当时更多的指代机构。秦国的行政工作统统由吏负责,故而吏的责任非常重大。
《为吏之道》
“为吏”有一套规范手册,用以说明做官的种种需要注意的事项。当然,主要是从行为准则的角度而言,讨论的是一些相对宏大的问题。最早被发现的秦国“公务员规范手册”是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为吏之道》。“为吏之道”这个名字是整理者给这套文书起的名字,其由来有据。文书的开篇就是“凡为吏之道……”,说明秦人本身也将为吏的规范称之为“道”,这表明秦人对“为吏”非常重视,并将之提升到形而上的层面。老子说,天地之间有四大,所谓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也有说王亦大的)。无论如何,“道”是宇宙间的根本法则。为吏有道,则行事有据,在日常行政中自然多了几分裕如与从容。
▲睡虎地秦墓竹简
在秦国做公务员,有哪些规范需要遵守,又有哪些规矩需要注意呢?诚如前面所说,《为吏之道》陈述的都是一些担任公务员的基本准则,也就是特别宏大的道理。这些标准定得非常高,而且混杂着各种美德,已经大大超出了日常行政所需,甚至接近或达到了圣人之道的程度。
《为吏之道》一上来便提出了担任公务员需要“精洁正直、慎谨坚固”,这是对道德品行提出的要求,乍看之下,这两条标准尚且不难做到。接着《为吏之道》提出,公务员需要“审悉无私、微密纤察”,说的是在执法或者行政过程中,要做到心明眼亮,大公无私——要求等级陡然提升了。再然后要“安静毋苛,审当赏罚”,说的是公务员不能太苛刻,审判要公正。反过来说,在秦国做公务员,要是想苛刻或者在审判中做点手脚,那真是太容易了。紧接着的要“严刚毋暴,廉而无刖”,是要行事正直还不伤人。在上一条要求中,《为吏之道》刚提出公务员得做到“安静”,下一条就要求他们“严刚”,对同一个人要求两种相对矛盾的脾性,真是有些苛刻了。这其中微妙的法度,的确需要在实践中长期摸索。
单看前面说的这几条规则,就能感觉到秦国公务员的要求不低,甚至可以说是相当高。在秦国做公务员不仅需要满足上面那些针对工作的要求,在日常的生活中,精神面貌方面也得相当过人。比如下面这几句:
怒能喜,乐能哀,智能愚,壮能衰,勇能屈,刚能柔,仁能忍。
这几句是对公务员本身的要求,让他们得做到生气的时候能笑起来,快乐的时候能悲伤下去,聪明的时候能理解笨人,强壮的时候也能衰弱下来,勇猛的时候要能屈服,刚猛的时候得能温柔,仁慈的时候要能忍耐。这么看,公务员本身不仅是各种美德的集大成者,更要能在各种精神状态中随意切换、能屈能伸。
我们一般的社会经验是,类似的规定性的文本越高级,其内容在实践中往往越缺乏弹性,也就越没有执行的可能。我们常说秦法严苛、秦国对百姓不是很宽容。如果看看他们怎么对自己的公务员队伍,或许我们觉得,他们的确做到了一视同仁。
在秦国做公务员有这样一些具体要求。《为吏之道》上提出,秦国官吏对孤贫老弱的人要经常抚恤,对乡里的豪强要勇敢打击,对农田水利要及时维护,对官府的门锁要随时检查,对道路台阶桥梁渡口要随时平整,收发文书要及时妥当,政府的各种公物包括财物、器物、粮食、甲兵、印信等等要随时检查,关注管辖范围内的各种园囿,注意积肥,还得经常参与老百姓的生活,看他们的风俗习惯有没有变化,等等。这还不包括遇到盗贼或者战争等突发状况,公务员还要相机而动、临时处置。做到这么多,秦国公务员能得到什么好处呢?基本上没有什么好处——这些都是秦国公务员分内之事,只有照章办事罢了。
不过《为吏之道》也明确指出了秦国公务员的赏罚之道,何种情况下当赏,何种情况下该罚,在文本中也记录得清清楚楚。公务员做的好,有五种表现,被称作“吏有五善”。分别是“忠信敬上”“精廉毋谤”“举事审当”“喜为善行”“恭敬多让”。这几条要求都很具体,做到了就能得到“大赏”,也就是好的奖励。
做的不好,被称作“吏有五失”。说是五种,其实是十五种。看来禁条远比奖励更为丰富、细致。其内容大致包括奢侈超过限度,骄纵自满,不请示领导擅自裁决,以下犯上,不尊重人而重视钱财。还有,见到老百姓很倨傲,不认真“打卡上班”,工作时只给自己捞好处不干别的,接受长官分配的任务也不恭敬,只顾自己家里不顾公务。再者,就是不清楚自己该团结谁,该如何管理,做事没有条理,说得多做得少,经常议论领导。要是反了这几条禁令,早晚会受到严惩。
总结起来,做的好的表现,无非就是对长官要恭敬;做的不好的表现,核心就是不尊敬长官。虽然《为吏之道》提供了很多规定,只要把握住一条核心——和领导搞好关系,就能有好处(起码没有坏处)。用简文中的话说,即“为人君则鬼,为人臣则忠”,“为人父则慈,为人子则孝”,“为人上则明,为人下则圣”,上下各安其位,建立起一种和谐的统治秩序,就是大治的保证了。
《为吏治官及黔首》
类似的官场规则一直延续到汉代。汉宣帝时有个叫陈万年的人,靠着对汉宣帝的外戚们殷勤巴结,大把花钱,在丞相丙吉病重之际,去探望照顾得到了赏识。等到皇帝来询问丙吉,身后之事可托付谁的时候,丙吉就推荐了陈万年。陈万年后来也生病了,担心自己快不行了,把儿子叫到床前,翻来覆去地嘱咐,一直说到后半夜。儿子瞌睡了,头撞到屏风上,自己吓醒了,陈万年也生气了。他强撑着病体要揍儿子,大骂道,父亲教导你,你不听,反而睡着了,是什么道理?儿子叩头道歉说,我已经听懂父亲大人的意思了,就是教我谄媚啊。听了这话,陈万年就不吭气了。——一个“谄”字,真是说透了秦汉做官的要诀。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秦简中还有一套《为吏治官及黔首》,这篇的篇题是简背自题,确定是古人拟定的片名。这段材料很明显能和睡虎地秦简中的《为吏之道》对应起来。在《为吏治官及黔首》中同样能看到“吏有五善”和“吏有五失”的记录,和《为吏之道》的记载基本一致。这么看来,秦国对自己的公务员形成了一套统一的标准。无论其所用篇目的名称是什么,大致的规范基本是稳定的。这反映出秦国的行政体系已经建立起了相当的标准化管理模式。除了此前我们曾经提到的,进入公务员队伍需要接受法律和文书方面的训练外,他们还需要接受统一的“宦学”训练,也就是要在思想层面上实现趋同乃至统一。
秦国公务员的规范手册还体现出了两个明确的指向,其一是训练公务员队伍,其二是训练民众。前面说的都是训练公务员的内容,至于训练民众,在上述两个文本中也有迹可循。
比如《为吏之道》提到,“凡戾人,表以身,民将望表以戾真。表若不正,民心将移乃难亲”。此论建议公务员以身作则,不是管理民众,而是引导民众。类似的句子还有,比如“与民有期,安驺而步,毋使民惧”,“安而行之,使民望之”。《为吏治官及黔首》还说过“欲人爱之必先爱人”“欲人敬之必先敬人”,做到这些方面,就能实现“百事既成,民心既宁,既毋后忧,从政之经”的境界了。
实际效果
秦国要求公务员为民表率的情形,和史书中记载的情况不太相符。究竟哪种情况是真的,恐怕不是现在应该执着的问题。我们应该注意的是,为什么秦国有着明确的安抚百姓的条例要求,但是在后来统一战争中新并入秦国的百姓并不是那么认同秦国。
有两条材料可以作为这个问题的回答。其一见于《荀子·议兵》。荀子到过秦国,他对秦国百姓的生活做了如下评价:“秦人,其生民也陿阸,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势,隐之以阸,忸之以庆赏,鳅之以刑罚。”这段话的意思是,秦国的土地很狭小,而刑罚又很严峻,百姓的生计很是艰难。胁迫百姓当兵打仗,让他们潜伏在秦国独特的地势中寻找战机,用赏赐引诱他们,用刑罚威胁他们。这样的士兵,回去种地没有好处,只有作战一条出路。所以秦人是天然的士兵。荀子说,“使天下之民所以要利于上者,非斗无由也”。这话是包含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评价。普遍来说,百姓只有通过战争,才能从君主那里获得好处。专门而言,这一点在秦国体现得特为明显。所以秦国“最为众强长久,多地以正。故四世有胜,非幸也,数也”。按照荀子的说法,秦国老百姓自商鞅变法以后被规训得习惯了,已经适应了军功爵这一套办法。秦国再怎么用严刑峻法管理他们,他们也能接受。这是从消极的角度理解一种积极的状态。
另一种材料见于《史记·项羽本纪》。项羽解巨鹿之围,大破秦军之后,曾经俘虏了二十余万秦国士兵。楚军和这些秦国俘虏互相不对付。司马迁描述其状况是“诸侯吏卒异时故繇使屯戍过秦中,秦中吏卒遇之多无状,及秦军降诸侯,诸侯吏卒乘胜多奴虏使之,轻折辱秦吏卒”。看来诸如《为吏之道》一类的文献虽然规定了秦国公务员要爱护百姓,为民表率,但是他们似乎没有把东方新占领地区的百姓看作自己人。这么一来,秦吏便将秦法中苛刻的部分变本加厉地使用在东方戍卒身上。本来东方人来关中,如果能够得到良好的照顾和体面的对待,他们对于秦的认同会逐渐加深的。无奈大量的秦国公务员目光短浅,做不到“安之行之,使民望之”,如此也就达不到“百事既成,民心既宁”的状态了。
后代这种专门教人做官的书被称作“官箴”,随着各个时代行政事务的分类不同,内容也愈加细致繁杂。其作用不光在于教导公务员办成事,也在教导公务员不要惹上事。比如在秦朝曾经担任过基层官吏的萧何,尽职尽责,但是也被公务员的规范束缚住了。后来天下反秦,沛县要推举人挑头。萧何担心,起义失败了以后被追究,所以推举刘邦主事。这倒是能看出来,听话太久了,自己就没有什么独立负责的精神了。既想得好处,又想不粘锅,恐怕是《为吏之道》之类文献教育带来的副产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