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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整!2021年1-12月份风电行业256条政策!这8条政策深刻影响风电发展!

国际能源网团队 风电头条 2022-05-21

 文丨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 团队

年终钜献

岁末年关,新春临近,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特推出“年度政策(全套)”!尽可能囊括2021年1-12月份,大到国家政策,小到地方政策的全部政策,共25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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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十四五”的开局之年,2021年注定需要在历史的记载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作为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指引下,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相关部门内出台了大量的规划性、指导性政策文件,为行业的发展指明方向。

电力行业从诞生之日起就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行业,特别是可再生能源电力行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国家政策和行政力量的干预和影响。所以,时刻关注行业重磅政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成为风电行业与企业与生俱来的发展策略。


在每月收集、整理相关政策的基础之上,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对2021年全年内颁发的对行业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重磅文件进行了再次梳理。我们认为,2021年这8条政策,深刻影响风电产业的发展!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10月26日,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该方案是党中央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行的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覆盖碳达峰、碳中和两个阶段,是管总管长远的顶层设计。意见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中发挥统领作用,是“1+N”中的“1”。
方案聚焦“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碳达峰关键期,提出了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等方面主要目标。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通知明确,大力发展新能源。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
可再生能源方面,《方案》要求严控跨区外送可再生能源电力配套煤电规模,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
海上风电方面,《方案》明确坚持陆海并重,推动风电协调快速发展,完善海上风电产业链,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方面,《方案》提出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
新型电力系统方面,《方案》要求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清洁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

《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5月20日,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下发。

具体到风电、光伏开发建设领域,一年一度的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一直是当年度风光项目开发的指南针。

进入2021年,新增陆上风电有补贴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进入了新的平价时代。海上风电补贴也进入了最后一个年头,风电抢装的浪潮从陆地转移到海洋。

在这一年度的风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中,首先明确了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不低于9000万千瓦的装机并网目标,并指明该规模主要来源于存量项目,包括2020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2019年和2020年平价风电光伏项目和竞价光伏项目。
分解到各省中,《通知》明确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区域年度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和全社会用电量,测算本地区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进而测算确定本地区年度必须新增的保障性并网装机规模这是完成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底线目标。
《通知》同时建立了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并网多元保障机制、保障性并网竞争性配置机制三大长效性机制。

《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工作方案》
3月23日,国家能源局印发《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工作方案》及解读。

为为深入贯彻《可再生能源法》,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国家能源局印发该方案。
《方案》显示,国家能源局决定组织开展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督促有关地区和企业严格落实国家清洁能源政策,监督检查清洁能源消纳目标任务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督促电网企业优化清洁能源并网接入和调度运行,实现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和全额保障性收购;规范清洁能源电力参与市场化交易,完善清洁能源消纳交易机制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及时发现清洁能源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推动清洁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具体而言,国家能源局监管对象包括清洁能源消纳主要目标完成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情况、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情况、清洁能源优化调度情况、清洁能源跨省区交易消纳情况、清洁能源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情况等六部分。
具体包括202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弃水、弃风、弃光电量和弃电率情况,是否完成年度清洁能源消纳目标,是否完成重点任务。2021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清洁能源消纳情况。

《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电价收入是能源开发商的重要收入来源,新能源项目上网电价的变动严重影响新能源项目的电价收益。因此,电价政策的改变时刻牵动新能源项目开发商。
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

《通知》明确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同时为支持产业加快发展,明确2021年新建项目不再通过竞争性方式形成具体上网电价,直接执行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
海上风电方面,《通知》指出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的,基准价以内的部分由电网企业结算。
同时,政策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共同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的主旨讲话
2021年,在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成为当年度热词之一。而习总书记在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的主旨讲话更是首次向全世界庄严宣告第一期装机容量约1亿千瓦的项目已于近期有序开工。
10月12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以视频方式出席《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并发表主旨讲话
习近平表示,中国将持续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第一期装机容量约1亿千瓦的项目已于近期有序开工

另外,在12月11日召开的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中,会议明确表示,要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做好煤炭、电力、天然气等供应保障。加强精细化用能管理,确保民生和公共用能需求,推动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重点行业企业有序实施改造升级,推动全社会加强节约用电用能。先立后破有序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积极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继续发挥传统能源特别是煤炭、煤电的调峰和兜底保供作用。

《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从我国风电产业发展至今,已经循序渐进的度过了30个年头,部分风电机组运行时间超过15、20年,风机老化、磨损现象严重,出力不足。开发商对风电场的改造升级早已摩拳擦掌,但受限于没有相关政策的指导。为避免政策风险,技改的力度并不明显。
为了解决该问题,12月1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我国老旧风电机组的技改指明了方向。

该《意见稿》明确“风电场改造升级”指对风电场风电机组进行“以大代小”,对配套升压变电站、场内集电线路等设施进行更换或技术改造升级。风电场改造升级分为增容改造和等容改造。
“风电场退役”指一次性解列风电机组后拆除风电场全部设施,并对场址进行生态修复。
《意见稿》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和退役。
上网电价方面,《意见稿》明确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上网电价补贴电量部分按原项目电价政策执行,其余电量部分按项目重新备案当年电价政策执行。
财政补贴方面,《意见稿》指出运营期未满20年且累计发电量未超过改造前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的改造升级项目,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风电场改造升级期间须计入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年限,改造升级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贴清单变更,每年补贴电量为改造前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的5%(实际发电量未达到改造前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5%的,补贴电量按实际发电量执行)。
风电场完成改造升级后,运营期满20年或累计发电量超过改造前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投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由于新能源项目建设速度超过了电网建设的速度,所以部分偏远地区新能源项目无法吊装后完成并网,造成设备空置,电力浪费。
针对该问题,7月5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投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高度重视电源配套送出工程对新能源并网的影响。为努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进一步加快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新能源机组和配套送出工程建设的不同步将影响新能源并网消纳,各地和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新能源配套工程建设,采取切实行动,尽快解决并网消纳矛盾,满足快速增长的并网消纳需求。
通知提到,允许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由发电企业建设。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缓解新能源快速发展并网消纳压力。发电企业建设配套送出工程应充分进行论证,并完全自愿,可以多家企业联合建设,也可以一家企业建设,多家企业共享。
通知要求,做好配套工程回购工作。发电企业建设的新能源配套工程,经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双方协商同意,可在适当时机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回购
此外,通知称,确保新能源并网消纳安全。投资建设承建主体转变仅涉及产权变化,调度运行模式保持不变。各投资主体应做好配套送出工程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
虽然该文件并非国家级别的部门进行签发,但对行业的影响和意义极为深远:这是我国第一份由地方省份行政单位出台的补贴政策,也就是所谓的“省补”。

该文件明确,2022年起,广东省财政对省管海域未能享受国家补贴的项目进行投资补贴,项目并网价格执行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平价),推动项目开发由补贴向平价平稳过渡。
其中:补贴范围为2018年底前已完成核准、在2022年至2024年全容量并网的省管海域项目,对2025年起并网的项目不再补贴;
补贴标准为2022年、2023年、2024年全容量并网项目每千瓦分别补贴1500元、1000元、500元;
补贴资金由省财政设立海上风电补贴专项资金解决,具体补贴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另行制定。鼓励相关地市政府配套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

来源: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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