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那个11岁就上班的神童
山东最近发生的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引起了极大的关注。
其实,还有被冒名顶替上大学更神奇更无耻的事件,就是11岁的神童就开始顶替别人上班。而且在事发后,当事人多方维权无果,经媒体报道后,也仅仅对当事人“罚酒三杯”。
这样无耻的事,居然在眼皮子底下不断发生,真让人感觉不可思议。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退伍军人张健在1999年被分配到了菏泽市牡丹区林业局,结果没想到,对方一直不让他去上班。
经人打听后张健却得知,自己没上班的几年间“工资和保险一直正常发放”,这让他更纳闷了。
张健表示,2014年11月,他查到有个和自己同名、同姓、同身份证号的人在菏泽市牡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班,才知道在1999年自己被当时只有11岁名叫邱之豪的人冒名顶替,对方从当时起就一直拿着国家工资。
张健很愤怒,第一时间就去了牡丹区纪委举报反映。但没有得到任何反馈。反而在2014年11月20号,邱之豪托中间人给张健打电话,说一切都好商量,有条件可以提。
2014年12月1号下午,我到山东省信访局反应情况,省领导批示严查,牡丹区人社局的人来到张健家里,以“他只用了你们的身份证号”、“信息录入错误”,“对录入信息的人也做了处分”、“把你的养老保险补交上”等理由,敷衍张健。
从那时起,张健不断到各个部门反映情况,希望能给自己一个说法。却被各方当皮球一样踢来踢去。2018年1月8号张健又来到人社局,办事人员态度很是恶劣、百般阻拦,还扬言说愿意到哪查到哪查,愿意到哪告到哪告。
就这样,退伍军人张健告了6年,没有任何进展。
幸亏有媒体。最近,《新京报》的记者去采访了另一个当事人、11岁就开始顶替张健上班的邱之豪。记者问对方:你到底是张健还是邱之豪?
对方态度恶劣: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你知道你是谁吗?
尼玛,这哪里是神童?分明就是个傻子,还混进公务员队伍里20多年,而且还当上了领导!
邱之豪的父亲邱兆海,是牡丹区第八小学校长。一个小学校长就有这么大的能耐,这么厚的脸皮,让自己11岁的孩子冒名顶替退伍军人上班?
再联想一下苟晶的班主任邱印林,山东姓秋的校长都这么牛叉,可以在当地横着走?
难怪有网友写了这样一副对联:
立为人师表之名,名传礼义!
做藏污纳秽之事,事行廉耻!
横批:师德败坏。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山东同行。我清楚地记得,在前年,曾经有很多文章这样吹捧山东的“舆论监督”:自2018年以来,舆论监督在山东全面开花,无论是省级媒体《大众日报》的“大众调查”、山东广播电视台的《问政山东》和《山东新闻联播》的“今日聚焦”,还是市级媒体《青岛日报》的“曝光台”,其刊播舆论监督报道数量之多、质量之高、影响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不少人用“现象级”这一关键词来评说部分舆论监督栏目,其实,不只是单个媒体的舆论监督栏目,就整个舆论监督状况而言,舆论监督的“山东现象”已然形成。
敢问山东这些媒体,对于苟晶、陈春秀等人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你们监督了吗?11岁的孩子顶替退伍军人张健上班,你们监督了吗?除此之外,还有山东大学陪伴事件,山东合村并居引起的巨大争议,你们监督了吗?
如果没有,那你们监督的是啥?难道监督的都是“领导对女下属关心不够”“领导忙工作,不注意自己的身体”之类的“负面报道”?
所有不说真话的媒体,都是耍流氓!
邱兆海、邱印林们从来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在《新京报》和一些自媒体报道之后,处理结果很快来了,果然又是罚酒三杯:
经研究决定,已分别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对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之父邱兆海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其子谋取人事利益,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撤职处分;对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给予除名;其余三人都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大家在网上可查。
看完这个处分,说实话,如果我有这样的机会,也会让自己的孩子11岁就开始上班,领取国家俸禄。
冒名顶替上班,难道不是抢劫吗?这么多年领的工资怎么也应该吐出来,邱家父子,怎么也应该受到法律严惩吧,怎么就轻飘飘的撤职了事?会不会过一段时间,再调到别的地方继续升官发财?那些帮邱兆海父子造假的人,为什么仅仅受到“罚酒三杯”的惩罚,他们是整个事件的帮凶,难道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同样是山东菏泽,一个出租车司机去KTV唱歌,就因为“猥亵罪”被判刑五年,到哪说理去?
被冒名顶替上班的张健怎么办?当地会不会像对待苟晶那样,逼他删帖,处处给他穿小鞋,甚至报复他的家人。
我相信这种事有人做得出来,不得不说,这些地方真是烂透了。
坏人干坏事得不到惩罚,让好人也有了干坏事的冲动,这才是社会道德滑坡的主要原因,对于老百姓来说,也是最大的悲哀和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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