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教育局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大邑县将于2021年4月15日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现将今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认定对象|DA YI JIAO YU JU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大邑县的中国公民;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2021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硕士)在大邑县的中国公民。
驻大邑县现役军人和武警。
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
认定条件|DA YI JIAO YU JU
(一)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三)普通话证书要求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三、
认定机构|DA YI JIAO YU JU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大邑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认定。
四、
认定流程|DA YI JIAO YU JU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要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分两批次进行认定。
第一批次:就读学校在大邑县的全日制2021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硕士且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户籍所在地、居住地为大邑县且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其他人员。
第二批次:户籍所在地、居住地为大邑县且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其他人员。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5月10日。
第二批次: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0日。
其中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6月16日—6月20日方可在网上报名。
2.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第一批次于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5月12日;第二批次于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2日(工作日内)到大邑县教育局一楼办公室(大邑县晋原镇富民路北段一号)进行现场审核确认(2021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环节等事项由学校与大邑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协商确定)。确认时携带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复印件)。
4.《人个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手写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即可,不再交文本(请确保上传的照片清晰无误、符合要求)。
5.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3*4.5cm)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及体检表,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1)户籍所在地为大邑县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地在大邑县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
(3)就读学校在大邑县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中职)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出具证明材料,学生不提交户籍证明材料。
(4)驻大邑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在四川省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体格检查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领取《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及时到县教育局统一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相关事宜在注意事项中,请认真查看。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统一返回大邑县教育局,个人无需领取。
五、
其他事项|DA YI JIAO YU JU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因疫情防控需要,现场确认时请佩带口罩,等待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五)咨询电话:028-88222524/88210246
大邑县教育局
2021年4月13日
编辑:可人
校对:四夕
责编:雨文
- end -
▼ 往期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