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教育系统开展建党100周年普法系列活动
大邑中学开展“高举法律武器,拒绝校园欺凌”模拟法庭活动
5月13日,大邑中学在大邑县人民法院开展“高举法律武器,拒绝校园欺凌”模拟法庭等普法活动。
学校通过晨会课、午休课、思政课等课程,通过教材、网络等多途径指导学生查阅、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同时相关老师经过层层筛选,将“高举法律武器,拒绝校园欺凌”作为此次活动的主题。
经过激烈地角逐,有15位学生脱颖而出,成功晋级“十五强”,代表学校参加此次模拟法庭活动。与此同时德育处协调教育局、司法局,选派律师担当法律顾问,抽调语文、思政教师担任指导老师,引导学生自主完成主题选取、分析案情、撰写起诉书、答辩书等相关工作,精心排练。
5月13日,模拟法庭活动在大邑县人民法院如期举行。模拟法庭模拟了一起未成年人校园欺凌、寻衅滋事案。现场模拟了庭审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宣判、法庭教育等一系列完整的庭审过程。依照法定程序,原、被告双方陈述、答辩、举证、质证、法庭询问、发表陈述等。从不同的身份角色来感受法庭的威严和法律的神圣。“法官”熟悉庭审过程、庭审进程把握得当,宣判内容表述清晰、内容准确、分析全面;“检察官”证据充分,观点鲜明,法律条文运用正确、合理,阐述清晰;“辩护律师”辩词精彩,抗辩理由充分、有力,法条运用正确、合理、娴熟,明晰阐明观点。
本次模拟案件向同学们宣传了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了解了实施校园欺凌行为的法律后果,让同学们对校园欺凌有清晰的认识,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树立法治信仰,向校园欺凌说“不”。
晋原初中开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专题讲座
5月14日,晋原初中邀请四川经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杨杰律师为全体教职工作《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解读与理解法制专题讲座。
讲座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的形式对教育惩戒的概念、实施范围、实施教育惩戒要把握的原则、对学生哪些行为可以实施教育惩戒等进行深入讲解。通过一个个真实案例告诉老师们要会用、善用、用好教育惩戒;教师要善于倾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说服为主,惩戒从轻不从重。
同时,教师在使用教育惩戒时,要始终明白惩戒的本质是教育,惩戒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品德和品质,帮助他们树立规则意识,不能为了惩戒而惩戒,更不能损害学生的自尊心。
杨杰强调,教育惩戒并不是为了单纯地惩罚学生,而是为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目标,在党的教育方针的指导下,更规范地教书育人,让学生们得到更好的发展,让家长、社会理解支持并配合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编辑:可人
校对:四夕
责编: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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