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乃毓、胡怀国:202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研究新进展
202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研究新进展
摘要: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布局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之年。本文围绕“新发展阶段与新发展格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创新驱动与数字经济”“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收入分配与共同富裕”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中的重大问题,对2020年度的最新研究进展进行了综述。
关键词: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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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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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发展阶段与新发展格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意味着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新发展阶段表明了我国发展的新的历史方位,新发展格局则明确了我国经济现代化的路径选择,新发展阶段必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一)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布局“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之年。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确保“十四五”良好开局,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需要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基本内涵。陈理指出,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是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的科学把握,是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的科学把握,是对我国重要战略期及机遇和挑战新的发展变化的科学把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乎历史和逻辑发展的结果。[1]詹成付指出,新发展阶段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的大跨越阶段,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继续向着全面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升级转段”;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阶段,要更加重视五大理念的统一贯彻、一体推进;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阶段,要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是中国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同世界各国实现互利共赢的阶段,要构建更加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为中国经济发展和世界经济复苏提供动力。[2]
“十四五”时期是新发展阶段的第一个五年,“十四五”规划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课题组认为,“十四五”规划必须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积极推进全面高质量发展,坚持“四化同步”发展、以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实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3]张晓晶指出,“十四五”时期要预防潜在技术脱钩、探索新时代科技创新举国体制新模式、充分发挥企业作用、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扩大开放交流以促进创新发展,要实施范围更大、领域更宽、层次更深的全面开放,主动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以发展更开放的经济,要提高劳动者报酬、加强再分配力度、纠正金融抑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的上缴比例、落实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以改善收入分配,要推动建设法治政府以形成市场经济法治化。[4]师博认为,“十四五”时期必须围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完善现代化经济体系,发展现代化新动能,完善现代化市场体系,发展和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完善现代化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建设现代化的生态环境体系。[5]
(二)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2020年4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要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新发展格局是根据我国发展的阶段、环境和条件变化所作出的主动选择,事关“十四五”和未来更长时期我国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路径。“新发展格局”一经提出,即引起了学术界的普遍关注和热烈讨论。董志勇、李成明认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相适应,与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全方位对接,是事关全局的系统性深层次变革,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战略选择。[6]
逄锦聚指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既坚持了马克思社会再生产理论的基本原理,又根据时代和实践的发展赋予了新的含义;新发展格局中的大循环是国民经济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总循环,是国内经济与世界经济交互的国际大循环,是包括服务在内的社会总供需的大循环,是动态变化而非固定状态的大循环。[7]马建堂、赵昌文认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循环和社会再生产理论的最新理论成果,具体表现为:新发展格局理论是对新发展理念的坚持、深化和拓展;新发展格局理论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坚持、深化和拓展;新发展格局理论强调立足于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新发展格局理论强调要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发展格局理论高度重视对外开放,强调以高水平开放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新发展格局理论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和国内大循环的关键作用,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8]
新发展格局必须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畅通国内循环,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王一鸣指出,我国作为第二大经济体,需要实现内部可循环,以内部循环支撑、带动外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既是客观环境使然也是内在发展要求。[9]沈坤荣、赵倩认为,从需求结构升级的角度看,要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打赢脱贫攻坚战,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从供给能力提升的角度看,要在基础设施领域和先进制造业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兼顾短期经济平稳运行与中长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适应国内需求结构升级。[10]王微、刘涛认为,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和促进国内大循环需要提高居民尤其是中等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建立适应消费升级和产业转型的多元供给体系,推动基础设施的系统化和智能化,营造宽松开放、激励有效的发展环境,加快建设竞争有效的统一大市场,促进国内国际市场进一步接轨,健全市场治理的基础性制度。[11]
[1] 陈理:《深刻理解把握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的重要依据》,《中共党史研究》2020年第6期。[2] 詹成付:《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基本内涵和重大意义》,《人民论坛》2020年第12月中期。[3]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课题组:《“五年规划”的历史经验与“十四五”规划的指导思想研究》,《经济学动态》2020年第4期。[4] 张晓晶:《“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经济学动态》2020年第5期。[5] 师博:《新时代现代化新格局下“十四五”规划的新要求与重点任务》,《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20年第5期。[6] 董志勇、李成明:《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历史溯源、逻辑阐释与政策导向》,《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20年第5期。[7] 逄锦聚:《深化理解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经济学动态》2020年第10期。[8] 马建堂、赵昌文:《更加自觉地用新发展格局理论指导新发展阶段经济工作》,《管理世界》2020年第11期。[9] 王一鸣:《百年大变局、高质量发展与构建新发展格局》,《管理世界》2020年第12期。[10] 沈坤荣、赵倩:《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推动“十四五”时期经济高质量发展》,《经济纵横》2020年第10期。[11] 王微、刘涛:《以强大国内市场促进国内大循环的思路与举措》,《改革》2020年第9期。————
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高质量发展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必然要求,重点是用改革的办法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或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说到底最终目的是满足需求,主攻方向是提高供给质量,根本途径是深化改革”[1]。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要求,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学术界围绕有关问题展开了较为热烈的讨论,本节拟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个主题进行梳理。
(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自2015年11月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命题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了系统阐述,并特别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2]。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与此对应,2015年以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成为重要的研究热点,并于2020年度继续取得一系列学术成果。
曾宪奎指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改革重点需要转向提高技术创新水平和推动战略性产业发展,要重点增强实体经济的发展后劲和持续性,必须提升供给质量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破除阻碍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3]郭克莎认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的根本途径是推动结构调整,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和动力。[4]丁浩、王任重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经济高质量发展理念为理论基础,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两者相互促进作用以及耦合关系进行了探讨,并分析了我国各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耦合协调度。[5]
(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目前,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新发展阶段必须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高培勇等从经济高质量、社会高质量和治理高质量的特征及其互补性关联出发,对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机制作了深入讨论,指出高质量发展是一种演化着的整体发展观,基本由经济结构的协调升级、社会结构中知识中产阶层(或知识白领)的扩大再生产以及制度在创新激励和社会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三个相关联的层面展开。其中,经济高质量是社会高质量和治理高质量的输出,要素质量升级与知识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推动力,但仍需要社会高质量和制度高质量作为保障;转型和城市化对社会保护提出了更高的制度化需求,要重点关注高质量社会发展与高质量经济发展的协同;知识中产阶层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纽带,是要素升级的关键环节,其再生产能力,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根本上决定了城市化发展的潜力。高质量治理结构是高质量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必须通过进取性治理和防御性治理在经济、社会和治理各环节建设“呼吁-退出”机制,落实治理现代化。[6]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经济报告( 2020) 》总报告组以全球经济大变局和中国经济潜在增长率为基础,认为后疫情时期的高质量发展应积极推进创新驱动的高质量工业化战略、区域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以畅通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战略、以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平衡为主线的宏观调控战略。[7]刘志彪、凌永辉指出,从供给角度,要加速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纠正市场信号扭曲;从需求角度,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从开放角度,要进一步参与更高水平的国际分工。[8]任保平提出,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系统再造动力体系,新动力体系需要从产业链新动力、新兴产业动力、企业家新动力、新业态动力等方面着手,通过需求侧消费引领、供给侧创新驱动、体制机制改革三端发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形成三维动力体系。[9]
(三)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一种具体的体制机制提升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十四五”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健全”[10]。学术界对如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展开了广泛的讨论。逄锦聚、荆克迪指出,要进一步认识并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优势,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及其他各个方面的体制改革,在经济体制关键性基础性重大改革上突破创新。具体而言,必须深化所有制改革和企业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改革,夯实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改革政府体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制,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等。[11]
任保平、王思琛指出,为构建更加系统完备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推进全面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发挥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各项政策举措的联动效应,实现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集成、政策集成、效果集成;构建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化、法治化建设,构建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匹配的社会伦理道德体系。[12]王祖强认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推动二者之间的相互促进、融合发展。[13]刘纪鹏等认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努力探索国资改革的创新模式,国资委作为国资监管者的职能定位将主要体现为“国有资本战略布局与规划的主导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权的编制者”“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管理者”“国有资本安全的维护者”等。[14]
[1] 习近平:《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12月,第300页。[2] 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29-30页。[3] 曾宪奎:《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促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当代经济管理》2020年第4期。[4] 郭克莎:《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经济纵横》2020年第10期。[5] 丁浩、王任重:《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耦合分析》,《华东经济管理》2020年第12期。[6] 高培勇、袁富华、胡怀国、刘霞辉:《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机制与治理》,《经济研究》2020年第4期。[7]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经济报告( 2020) 》总报告组:《全球经济大变局、中国潜在增长率与后疫情时期高质量发展》,《经济研究》2020年第8期。[8] 刘志彪、凌永辉:《结构转换、全要素生产率与高质量发展》,《管理世界》2020年第7期。[9] 任保平:《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三维动力体系的系统再造研究》,《社会科学辑刊》2020年第3期。[10]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第8页。[11] 逄锦聚、荆克迪:《加快完善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经济学评论》2020年第5期。[12] 任保平、王思琛:《新时代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升级版的构建》,《经济与管理评论》2020年第4期。[13] 王祖强:《正确把握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相互关系》,《上海经济研究》2020年第1期。[14] 刘纪鹏、刘彪、胡历芳:《中国国资改革:困惑、误区与创新模式》,《管理世界》2020年第1期。————
三、创新驱动与数字经济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处于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新发展阶段必须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必须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数字经济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载体,要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
(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赵卢雷、沈伯平指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我们在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前提下,必须做到以理论创新为先导、以制度创新为保障、以文化创新为催化剂,形成统一协调的“四轮驱动”,发挥最大合力,让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1]杨思莹认为,政府应当在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上有所作为,具体地,应当通过强化基础知识供给、完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激励与约束机制、优化政府创新战略、重塑有利于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的文化环境以及优化财政科技支出等方式助力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重点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与一般科技创新、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国企创新与民企创新以及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之间的关系。[2]余江等从科技创新体系化出发,认为应通过超前部署“锻长板、补短板”相结合的系统性科技战略布局,形成有自身特色的新需求、新技术和新架构,增强科技创新体系化的效能、活力和韧性。[3]夏清华、黄剑认为,必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真正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企业自主的科技体制,一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对创新主体放权,二是打破政府和院校的行政关联,强化竞争导向,三是强调科技政策的功能化,改变创新政策支持方式,四是实行政府创新绩效管理,增加对政府权力的约束和创新激励。[4]
科技革命必然引发产业革命,要坚持产业化导向,把科技创新真正落到产业发展上。郭冠清认为,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要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促进各类创新主体的协同创新,形成创新经济集聚发展新格局;在传统产业方面,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传统产业结构化升级;在农业方面,要进一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构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5]张志元指出,以创新驱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推动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加快形成有利于制造业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机制,加强制造业人才储备和人才素质提升,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完善质量为先、崇尚实业的市场环境,构建协同发展的产业创新环境。[6]钞小静、薛志欣认为,新经济是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所生成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主要包括知识能力、数字经济、智能技术、平台经济和全球化等;以新经济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可行路径需要建立宏观、中观和微观的三维目标导向,在宏观层面通过技术效率的改进、技术进步的提升和配置效率的改善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在中观层面通过产业间供给平衡和价值链的跃升以优化产业结构,在微观层面通过管理效率的强化、服务效率的完善与生产效率的提升以提高企业效率。[7]
(二)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征新趋势,对生产要素进行了重新表述,明确指出要“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8],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加快数字化发展、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这一背景下,学术界涌现了大量的关于数字经济的研究文献。戴双兴指出,数据成为关键生产要素是生产方式演进的必然结果,与传统生产要素相比,数据要素具有非排他性、规模经济性、可再生性、强渗透性等新特征,这些特征推动了经济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及动力变革,对企业生产、产业转型升级以及宏观经济调控产生了革命性影响;我国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要完善数据要素产权界定,着力打破“数据孤岛”困境,健全数据要素参与分配机制,提升数据要素市场治理效能,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9]李政、周希禛认为,数据要素参与分配要遵循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原则,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由数据要素市场决定的数据所有者和开发者报酬机制,同时要注意数据的权属、数据的利用和保护、数据的科学分类以及数据交易机制等问题。[10]
数字经济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驱动力,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数字经济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机制进行了讨论。任保平从效率、动力、质量三方面指出,数字经济提高了经济发展和运行的效率,形成了效率变革机制,催生了新产业、改造了传统产业,形成了动力变革机制,提升了产品装备和服务质量,形成了质量变革机制。[11]丁志帆认为,微观层面,数字经济通过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供需的匹配机制,满足消费需求并实现供求均衡;中观层面,产业的关联效应、创新效应、结构调整效应、融合效应有助于推动数字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并通过产业融合形成新模式、新产业、新业态;宏观层面,数字经济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要素配置与利用效率的提高、资本深化以及技术的创新效应和扩散效应带来的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12]邓洲从数字经济全球分工的角度指出,提升我国数字经济在全球分工中的地位,要以创新为引领,加强数字经济与下游应用市场的对接,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据协调和共享机制,强化重点领域的人才储备。[13]焦勇聚焦数字经济赋能制造业转型指出,制造业数字化要关注制造环节和工序的数字化水平,探索数字经济赋能制造业的全新发展模式,创建数字经济赋能的制造业生态。[14]
[1] 赵卢雷、沈伯平:《新时代背景下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思考》,《改革与战略》2020年第2期。[2] 杨思莹:《政府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理论基础与实践方案》,《经济学家》2020年第9期。[3] 余江、管开轩、李哲、陈凤:《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化能力》,《中国科学院院刊》2020年第8期。[4] 夏清华、黄剑:《科技体制改革的市场化导向及其商业逻辑》,《学习与实践》2020年第2期。[5] 郭冠清:《创新驱动与新时代我国产业经济发展》,《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20年第1期。[6] 张志元:《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逻辑与现实路径》,《理论探索》2020年第2期。[7] 钞小静、薛志欣:《以新经济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机制与路径》,《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8]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19-20页。[9] 戴双兴:《数据要素:主要特征、推动效应及发展路径》,《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20年第6期。[10] 李政、周希禛:《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政治经济学分析》,《学习与探索》2020年第1期。[11] 任保平:《数字经济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逻辑、机制与路径》,《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20年第2期。[12] 丁志帆:《数字经济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机制研究:一个理论分析框架》,《现代经济探讨》2020年第1期。[13] 邓洲:《基于产业分工角度的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优劣势分析》,《经济纵横》2020年第4期。[14] 焦勇:《数字经济赋能制造业转型:从价值重塑到价值创造》,《经济学家》2020年第6期。————
四、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是我国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补、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1]
(一)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曲延春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的城乡关系也由城乡统筹迈向城乡融合发展的新阶段,城乡融合发展是缩小城乡差距,实现乡村振兴的根本动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应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体制机制、实现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保护农村生态环境、补齐农村生态环境短板。[2]韩文龙、吴丰华指出,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核心要义是统筹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农民与市民的关系以及农村市场与城市市场的关系;本质要求是实现工农城乡的共享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在创新和探索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时,需要准确把握两条基本遵循:一是要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之路和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二是要不断解放、发展和保护农村生产力,为城乡融合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3]文丰安、王星认为,推动实现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核心要义是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城乡平衡发展、在城乡良性互动中实现城乡共生共荣共享,其关键是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有效流动以帮助农村获得更多有利发展条件。[4]
刘俊杰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城乡关系演变进行了梳理,认为发展方式是影响城乡关系的根本因素、制度安排是影响城乡关系变化的直接因素、市场化改革取向是破解城乡二元体制的重要手段、通过深化改革不断向农民赋权是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城乡融合是一个长期的互动的发展过程。新时代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农民权益保护力度、实现城乡居民权益平等保护格局。[5]陈奕山指出,要继续发展和完善乡村的土地集体所有制,通过多种形式整合乡村生产要素,着力打造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良性流动、乡村振兴和城乡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6]高帆立足于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双重影响以及城乡关系演变的三大趋势,指出疫情对中国城乡关系演变有五重效应:一是产品供给效应,农民的经营性收入产生下行压力;二是要素流动效应,疫情发生后农村劳动力外流受到较大抑制;三是就业结构效应,经济领域出现了明显的就业替代趋势;四是消费抑制效应,收入和预期因素相互叠加会对农民的生产生活支出产生抑制作用;五是财政资源配置效应,如疫情期间财政资源配置对城乡基本公共产品均等化和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影响等。我们必须重新认识农业农村的多重功能,促进协同型的城乡融合关系。[7]
(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新时代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8]。张晖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城乡关系融合发展是根本动因,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根本目标,广大农民共享发展成果是根本宗旨,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是根本举措。[9]牛坤玉等对近年来学术界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研究状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特别是梳理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脱贫攻坚、粮食安全、市场化改革、激发农民内生动力之间的关系,认为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基础和前提,粮食安全是基本保障,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是重要抓手,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是根本之策,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又为这四者提供了政策机遇和制度保障。[10]刘儒等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始终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大农村人力资本投入,加快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11]姚树荣、周诗雨指出,要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理论为引领,依靠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抓住城市化带动消费升级的历史机遇,健全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构建一套可操作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12]
2020年是我国决胜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围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学术界展开了一系列较为深入的研究。涂圣伟认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顺应发展形势和战略的演进,推动工作理念、工作重点、方式方法等及时有效的总结、拓展和提升,实现目标任务的统一、战略思路的持续、发展阶段的贯通、政策举措的结合、发展效能的提升,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13]卢黎歌、武星星认为,后扶贫时期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需明晰四大关系:在衔接目标上明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关系,在衔接工作中明晰压力传递与动力激发的关系,在衔接制度设计上明晰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关系,在衔接效果中明晰增强群众获得感与适应发展阶段的关系。[14]贾晋、尹业兴指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都是国家层面的战略决策,其战略思想有着共同的理论渊源和内在的必然联系,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前提和基础,乡村振兴发展又为巩固脱贫成果提供了新的动力和支撑保障;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把握和厘清二者的深刻内涵和逻辑关系,明确两大战略协同推进和平稳过渡的政策着力点,通过引导扶贫产业优化升级、抓好高标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宜居乡村建设、解决农民持续增收问题等关键路径实现有效衔接。[15]
五、收入分配与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中明确指出,“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但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1]。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一)优化收入分配结构
陈宗胜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格局的演进轨迹进行了梳理,认为我国居民收入差别目前虽然还比较高,但是已经越过了拐点而缓慢下降,分配结果不平等状况有所改善;我国的居民收入分配格局从“飞碟形”经过“金字塔形”转变为“葫芦形”,中等收入阶层的发展仍然不足,距离“橄榄形”目标还较远,推进二元体制改革与乡村振兴、推动城乡一体化、改进“葫芦形”格局、缩小城乡差别及总体差别,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进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2]李实等对改革开放以来收入不平等的主要趋势进行了分析,认为它主要是四种因素相互影响的结果:第一,以结构转型、市场扩展、剩余劳动力吸收和收入差距的库兹涅茨“倒U型”路径等为主要影响的发展型因素;第二,在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经济活动决策过程的微观化,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出现以及收入分配机制的变化等形成的制度性因素;第三,经济体制转型不彻底和不完善的因素,它导致了寻租、设租和隐性收入的产生,带来收入差距扩大和收入分配不平等;第四,社会保障制度和再分配政策的逐步完善因素,它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缓解收入分配不平等的作用。[3]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公平,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张车伟、赵文指出,建立更加合理有序的分配秩序,需要在初次分配中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让各类要素取得应有的回报,合理提高工薪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再分配环节要注重调节收入差距,完善“先富带动后富”的机制,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4]姜雪认为,应健全初次分配机制,加大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多渠道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逐步提高居民部门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切实解决金融部门占比增长过快问题,降低实体企业融资成本;加快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建立健全地方税体系,促进地方政府形成可持续的收入增长机制;尽快明确数据要素在参与收入分配时的权属问题,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分配方案。[5]岳希明、张玄认为,我国个人所得税虽然累进性很强,但是收入占比偏低,收入再分配效应不高,无法完全抵消流转税的分配效应,因而我国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整体上是累退的,应当通过提高个人所得税收入占比和收入再分配效应强化我国税制的收入再分配功能。[6]朱琪、刘红英对人工智能技术变革的收入分配效应进行了系统梳理,发现短期内人工智能的技术偏向性会使数据、技术、资本和高技能劳动力等要素优先受益,收入差距扩大,但从长期看,随着人工智能生产率效应和岗位创造效应释放,以及高技能人才供给增加,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将得到缓解。[7]
(二)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魏后凯指出,实现从全面小康到相对富裕再到共同富裕、最终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共同富裕社会这一长远目标,首先必须打牢全面小康社会的基础,重点是补齐短板和薄弱环节,切实提高全面小康水平和质量,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高品质生活为目标,以高效能治理为手段,以全方位创新为动力,加快实现由全面小康社会向相对富裕社会的转变。[8]薛宝贵从效率与公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物的发展与人的发展四个不同视角对实现共同富裕进行了理论分析,并讨论了共同富裕的溢出效应,在此基础上,把共同富裕的实现机制划分为总体实现机制与具体实现机制,前者主要表现为通过低收入阶层向上流动,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进而实现共同富裕,后者主要表现为基本制度安排、政府干预机制、先富带动后富机制及培育内生动力机制。[9]孟鑫对我国走向共同富裕的路径进行了探讨,指出:一是发挥制度优势,提升国家治理体系的整体效能;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实现发展举措和发展目标的内在统一;三是确定公平优先,提升效率的发展路径;四是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新常态有新作为。[10]
[1]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第55页。[2] 陈宗胜:《试论从普遍贫穷迈向共同富裕的中国道路与经验——改革开放以来分配激励体制改革与收入差别轨迹及分配格局变动》,《南开经济研究》2020年第6期。[3] 李实、Sicular、Tarp:《中国收入不平等:发展、转型和政策》,《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4] 张车伟、赵文:《国民收入分配形势分析及建议》,《经济学动态》2020年第6期。[5] 姜雪:《“十四五”时期中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研究》,《宏观经济研究》2020年第12期。[6] 岳希明、张玄:《强化我国税制的收入分配功能:途径、效果与对策》,《税务研究》2020年第3期。[7] 朱琪、刘红英:《人工智能技术变革的收入分配效应研究:前沿进展与综述》,《中国人口科学》2020年第2期。[8] 魏后凯:《从全面小康迈向共同富裕的战略选择》,《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20年第6期。[9] 薛宝贵:《共同富裕的理论依据、溢出效应及实现机制研究》,《科学社会主义》2020年第6期。[10] 孟鑫:《新时代我国走向共同富裕的现实挑战和可行路径》,《东南学术》2020年第3期。[11] 吴振磊、王莉:《我国相对贫困的内涵特点、现状研判与治理重点》,《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12] 高强、孔祥智:《论相对贫困的内涵、特点难点及应对之策》,《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3期。[13] 张明皓、豆书龙:《2020年后中国贫困性质的变化与贫困治理转型》,《改革》2020年第7期。[14] 蒋永穆:《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政治经济学评论》2020年第2期。————
本文作者:刘乃毓,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候选人。胡怀国,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政治经济学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
文章来源:《理论观察》202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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