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陕西省公安厅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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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治安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夯实治安管理基础工作,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
根据公安部部署要求,今年8月起至明年5月,省公安厅在全省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工作。
“一标”指由主管部门确定或约定俗成,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居住、工作和生产经营场所地理空间位置的规范表述;
“实有人口”指实际居住在辖区内的所有人口;
“实有房屋”指在辖区内已固定建成的房屋;
“实有单位”指辖区内实际存在并有从业人员的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非自然人实体及其下属部门。
准确的标准地址、实有人口信息、实有房屋信息、实有单位信息,为您的日常生活提供准确的地址信息,为您参与社会事务、办理相关手续提供准确的人口和单位信息依据,当您遇到危险时,确保警察第一时间确定您的位置,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事关我们每一个人。此次“一标三实”户籍信息采集,将采取入户的方式进行。当有辖区派出所民警、社区民警、辅警和社区干部、物业人员到您家(或您单位)入户核对信息时,请您提前准备好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等证件材料,如实、详细提供房屋、本人及所有居住(从业)人员相关信息。
当您家中成员有死亡、出生、持证未落户等情形的,请您及时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死亡注销和落户手续;家中有暂住人口时,请督促其到辖区派出所、警务室登记。
全省广大社区民警、辅警等人员将持人民警察证件以及其他工作证件入户采集信息,有疑问可以直接拨打辖区派出所电话予以确认。
感谢您的配合,在此,我们也郑重承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按照《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对采集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陕西省公安厅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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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海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