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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往公平公正思维的四条路径

丁广洲律师 景来律师 2021-06-06

 

景来律师导读

2013年1月7日习主席在全国政法电视电话会议中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公正”。可以说习主席的讲话为每一名法律工作者都指明了方向。公平公正正是衡量人民满不满意的分水岭。 

公平公正由于是一个相对抽象的感念,不同的人、不同的立场对同一个事物往往有不同的看法,因此在实务中,法律人对公平公正的理解也难以可视化。尽管如此,结合我国的司法现状,还是能找到些规律。 

就刑事案件而言,笔者认为目前我国刑事法律人普遍存在:重视刑法分则条文,忽视刑法分则与刑法总则相结合;重视法律相关规定,忽视法律规定与生活经验相结合。下面我就从两个生活例子说起。(J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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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我们留意下去过的城市道路,我们就会发现不少地方人车混在一起,特别不安全。还有我们的高层小区,入口处正对每层楼的阳台,人员进进出出,特别的危险。

 

我常在想,为什么有些有条件的设计电动车道地方没有设计电动车道?为什么有些有条件在高层楼房出入口处安装安全棚却没有安装?这些设计师们为什么会把“人的因素”设计在作品之外却浑然不知?

 

可见,职业并不代表专业,这些设计师们丢掉的正是普通大众都能认知的“以人为本”这个朴素的道理,丢掉“以人为本的”除了这些专业人士,还包括一个国家的执政理念,在这次疫情大考中,中国政府之所以能得到全世界的认可和尊敬,因为中国政府正是秉承着“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

 

法律人由于长期从事法律工作,在理解法律条文中容易出现机械思维,实务中,有些看似有理有据的裁判却难以让人信服?怎样做到既要打击犯罪又要体现公平公正考验着我们法律人的初心和智慧。

 

古希腊神话中有这样一则故事:安泰是众所公认的英雄,所向无敌,地神盖娅是他的母亲。安泰在格斗时,只要身不离地,便可源源不断地从大地母亲身上吸取力量。后来,安泰克的弱点被对手发现,对手想方设法让安泰的脚离开大地,最后在半空中把安泰勒死。

 

笔者认为,我们法律人正确解读法律的思维观正是对事物的朴素认知为基础的,我们法律人必须和接近与普通大众对事物朴素认知观相一致,这是我们法律人连接“大地母亲”的生命线。

 

我给的第一个解决公平公正的公式是:普通大众的朴素认知思维+法律人专业理性思维=公平公正思维。

 

俗话说“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讲就是说话做事要与自己所处的位置相匹配。法律人作为法律的代言人,代表着法律去实施法律,因此,法律人实施法律时所处的位置就是法律位置。法律调整着每个它所规范和约束的人和事,但法律的实施对每个人又平等的,这也决定了法律地位的“高高在上”。古代人治社会,我们讲某某是某某地方的“父母官”,现在法治社会,法律其实也是某一领域的“父母官”,“父母”顾名思义饱含对之女的爱,这里“之女”正是法律所调整的人和事。

 

我给的第二个解决公平公正的公式是:高高在上的全局思维+心中有爱思维=公平公正思维。

 

刚才我讲到法律就好比某个区域的“父母官”,法律正是通过扮演“家长式”的地位来确保这个“大家庭”的正常秩序和运转,从这个角度讲,法律人既是法律工作者,也是社会管理者。当我们法律人用“家长式”思维去办案时,心中固然会有爱,就像父母惩罚犯错孩子一样。当我们心存有爱时,法律就有了温度,机械司法和扩大打击面就难以发生。

 

我给的第三个解决公平公正的公式是:维护双方当事人权益+兼顾全局思维=公平公正思维。

 

辩护人制度存在的价值在于还原,通过对办案机关的制约和补充,达到还原案件事实、还原法律真相的目的。辩护人制度的存在,也决定了存在个别有罪的人脱罪的可能,“两害相权取其轻”这也是司法制度设计容忍范围。

 

对于辩护人而言,因为你的“悄悄话”让有罪的人脱罪,不值得也不应该沾沾自喜,相反,而应有赎罪的心里,同时你也有“义务”教育脱罪的人反省和赎罪的心里,这是法律人对法律敬畏之心的应有之义。

 

对于办案机关而言,要舍小义取大义,在个案正义与制度设计面前,个案正义应给制度设计让路。

 

我给的第四个解决公平公正的公式是:辩护人赎罪心里+办案人员的大局意识=公平公正思维。

 

1945年黄炎培先生在延安和毛泽东主席谈到历史周期率问题,毛泽东对打破历史周期率的答案是“人民监督政府”。什么是人民监督政府?习主席讲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公正”讲的就是对于司法办案人员而言,只要办案人员在每个案件中都能体现公平公正,就是对人民监督政府的最有效的监督。

 

我给的第五个方案是司法公平公正的初心:司法公平公正的落实+其他公平公正落实=国家的长治久安。

 

依法治国的“魂”在于公平公正,公平公正亦是一个国家长治久安、长期繁荣富强的法宝。司法案件的公平公正是通过一个个公平公正的个裁判组成的,这一个个公平公正的裁判又离不开正确的适用法律,而引导法律人正确适用的法律的灯塔正是来自正确的公平公正思维观。

 

作者简介:丁广洲,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电话:13538290461。专注刑事辩护的深圳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生学历。网红“奇葩法律意见书”作者,国内第一例P2P非法集资案辩护人,广东司法厅刑事律师库第一批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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