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投身做律师,等于49年加入国军?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铁肩担道义 Author 周跃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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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一个人在四九年的时候被抓了壮丁,加入了国民党的军队。那可真是倒霉透顶。因为随着国民党的溃败,这些国民党兵除了天天打败仗以外,不太可能有什么光明的前途了。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联想和比喻呢?因为我看到身边的一些年轻律师,现在普遍感觉到生存的艰难。除了有师傅或者老大发工资的以外,完全不像别人想象的那么光鲜。
但是在许多人看来,律师仍然是一个多金的行业。听一位改行进入律师行业的助理说:他的许多同学朋友都纷纷来咨询他,是不是也可以像他那样改行做律师?
仅仅凭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知道,现在各行各业都很艰难,但是在社会普遍的认知当中,还是认为律师行业挣钱更容易,难怪有那么多人想转行进入律师行业了。
但是在律师圈子当中,却经常看到或者听到这样一种呼吁:要提高司法考试的门槛,不要放那么多人进入律师行业,因为现在律师行业已经自相残杀成了一片红海,再放那么多人进来,还要不要人活下去呢?
这当然又是一个典型的“围城”现象,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实际情况究竟如何呢?
人们常说的“二八现象”,或者“一九现象”,在律师行业是客观存在的。由于各种各样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确实少部分人掌握了大部分的资源和市场,当然也就获得了大部分的收入。剩下的那点东西,肯定油水就已经不多了。
但是在我看来,律师行业并非没有机会。我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有许多人没有事情做,但是同时也有许多事情没有人去做。这个律师行业是一个常态。当然,这就要看你有没有这样的眼光去发现,有没有这样的本事去驾驭了。
律师:在逆境下如何才能逆势增长?
看到那么多律师同行的压力和焦虑,不免深有感触。我自己也是从这个阶段走过来的,所以能够感同身受。不同的是,我已经超越了这个阶段,在当前这个特别艰难的大环境下,我已经没有了生存和挣钱的压力,因此能够以局外人的眼光角度,来谈谈我的一些认识。
总体判断:虽然市场不好,但还是有很多冷门处女地,没有被发现和发掘。
放眼一看,似乎法律服务市场早已经饱和,而且已经杀的是血肉横飞,红海一片。但是在我用一个过来人的眼光看来,却不尽然。
多年前,我对此就有一个观点:在法律服务市场(也许不仅仅是法律服务市场),有许多人找不到事情做,但却又有许多事情找不到人来做。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客观现实。
许多人找不到事做,许多事找不到人做。
比如以我长期从事的金融法律领域来讲,就有许多相对比较专业,而金融机构又迫切需要的法律服务业务,找不到合适的律师。
要知道:这样的业务,一方面是挑战性大,专业性强,一方面却是收费丰厚,因为稀缺,所以昂贵。
因为稀缺,所以昂贵!
在金融领域,很多律师都曾经有过这样的体验:金融的业内人士,在很多方面,都比我们这些律师强多了。虽然他们不是学法律出身的,但是因为盈利的强烈冲动,他们对于法律政策的研究,尤其是规避手段的创新,完全是我们这些金融门外汉的律师的老师。
很多案件只有等多年之后爆发出来,律师研究了半天,才能够搞懂其中的逻辑结构和操作路径。因此,所谓担任金融机构的法律顾问的律师,实际上很多时候根本就还是个学生,难怪律师费就是那么可怜巴巴的一点钱。说句难听点的话,这不过就是老师发给学生一点微薄工资而已。
要知道,现在的行长董事长们,最为焦虑最为渴求的律师,一方面是要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之下,能够发现创造盈利机会的人;另一方面,就是要在现行法律政策的框架下,寻找到别人看不到的机会,而且在创新的同时,又不睬红线,不出案件。既会轰油门,又会踩刹车!
这样的需求,我相信每一个金融机构的大佬在内心都是非常渴求的。而问题的关键是,我们的律师能否解决这样的问题呢?能否提供这样的法律服务呢?所以,说一千道一万 ,不是没有市场需求,而是我们的服务,能不能发现或者满足这种市场需求。
不客气的说:我们现在的律师,不管他是什么样的大咖,还是什么红圈所顶流所,大部分都是做不到的。而能够真正做到这一点的,往往都不是天天在聚光灯下的那种人,却往往都是“闷声发大财”的人。做上一单业务,那可不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那么简单。
思维方式是一把“万能钥匙”,如果总是亦步亦趋,那就很难做出成就,挣到大钱。
做了那么多年律师,我感觉到在这个行业有一种特别普遍的现象——“一窝蜂”的特征特别明显—— 一会儿“合规”热起来了,就到处都在谈合规;一会儿不良资产能赚钱了,就大家都又一拥而上。
但实际上,在这些领域真正挣到钱的人,都是那些嗅觉灵敏的人,他们往往先行一步,赚得盆满钵满。而后面跟着去东施效颦的人,最多吃点残汤剩水,甚至连这点剩饭剩菜都吃不上。
眼光比知识更重要!上面说的只是一种现象,我觉得这个现象的背后有一个根本性的问题,这就是“思维方式”—— 在我的心里有一个很深的感受,也是一种抽象的思维提炼—— 我觉得思维方式是决定一个人人生成败的关键,也可以说是一把“万能钥匙”。
如果你掌握了这把万能钥匙,不管是做律师还是做其他,不管是做合规还是做不良资产,你都无往而不胜;反之,如果你没有自己的独立思考方式,而总是只能跟在别人屁股后面亦步亦趋,那就很难挣到属于你自己的那份财产。
把这个话题往深说一点,我是不太看好那种总是凑热闹的律师的。你看有的人每天都忙得像个热锅上的蚂蚁,周末都从来不休息。不是听讲座,就是参加某某峰会。但下来之后到底自己收获了多少,我觉得可能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如果仅仅是去与名人合个影,或者用手机把那些PPT拍下来,就是收获吗?我觉得这样的收获我宁可不要,说句尖刻点的话:这就是在浪费时间,浪费生命。还不如沉下心来,好好琢磨一下这个市场到底需要什么?我自己最擅长的到底是什么?
如果没有这种独立思考能力,不管你参加多少讲座峰会,永远都只能是原地踏步。
独门秘籍,葵花宝典,到底有没有?
在武侠的世界里,那些武林高手,总是怀揣独门秘籍,葵花宝典,笑傲江湖,令对手闻风丧胆。其实在律师的世界里,也存在这样的现象。
真正的高手,往往都不是哪些一大堆头衔的人。但他们在业界的声望,事业的成就,以及收获的财富,却不是哪些天天在聚光灯下的人所能比拟的。
他们到底有什么独门秘笈呢?比如律师讲课,我这些年的客户,尤其是大客户,从来都不是自己主动去营销的。他们很多人都是我的学生。其中有一个董事长说的一段话,很有代表性:
听周老师的课,前三分钟,我的感受是六个字:周老师,讲得好!
当全部课程讲完,我的感受也是六个字:
周律师,真厉害!
我想,如果是一个悟性比较好的人,肯定能够从这两个六个字当中领悟到很多很多东西。
当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的台标:“让事实说话!”就是这样一个逻辑:不是你说你自己行,那样是没人相信的,而是要让事实来证明你确实很厉害!如果能够做到这一步,你还愁没有客户吗?
顺便说一句题外话,我对于那些热衷在律师圈子里讲课,靠收获律师的粉丝转介绍业务,还赚点讲课费的人,我不认为会有大的收获。
如果你真有本事,还是让你的课去面对你的客户或者潜在客户,去征服他们。这样肯定比让你的律师粉丝给转介绍客户效果要好得多。
前两天刷到了一篇文章《当前情况下,哪些律所的业务在增长?为什么?》其中谈到了很重要的一点:要真探究他们为什么做得好,就会发现,好像没什么特别偏门的奇招。都是实实在在的“笨”功夫。
一是多年来踏踏实实搞专业。二是爱讲课,擅于讲课,也受益于讲课。后面这件事,我就比较有体会。
讲课难在哪里呢?一是怕讲不好,二是怕没地方去讲。两者其实又是一回事。如果讲不好,即使有机会讲一两次,效果不好,也就止于此。如果讲得好,突破了“人传人”的边界,就不用再去找机会,而是被邀请讲,然后继续被邀请。
能写能讲,是一种什么体验?
这个标题,是我前段时间的一篇随笔,从当中随便选取了几段文字,虽然不是专门针对律师写的,但是我想对于处于焦虑压力中的律师肯定会有帮助。
对于很多人来讲,能够提笔写作,而且能够很流畅的,把自己的思想变成文字,写成文章,似乎都是一件很困难,而且很神秘的事情。
如果要能够在大庭广众之下发表演讲,而且能够滔滔不绝,侃侃而谈,似乎是只有那些名人伟人才能够做到的事情。
但是在现代社会,能写能讲是一项基本的生存技能。从高考开始,甚至从准备高考开始,写作文,就是一个很重要的拿分大项。在大学生、研究生乃至博士阶段,写作当然也是必不可少的,单单是论文这一项,许多人就被写作卡住了脖子。当然,缺乏独立思考和深入观察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进入社会之后,从开始找工作起,能写能讲,就更加显示出它的重要性乃至决定性的作用。你的求职报告自荐书,如果能够写得与众不同,独出心裁,无疑会为你加上很多分。如果在面试的时候,你能够用你的思想和口才征服考官,那么你一定会拿到许多人梦寐以求Offer。
在不经意间开始的写作,起初纯粹就是有感而发,甚至打发无聊。但是却越写越顺手,越写越顺畅。有时甚至到了不写就不舒服,就像老话说的“如鲠在喉不吐不快”的感觉。
有了自己的公众号之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几年下来,写出的文字不说上百万,至少也有好几十万。粉丝的点击量少到几千,多到10万+,乃至百万+,甚至有广告公司找上门来,劝我以此为业,还可以顺便发点小财。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现在已经基本上能够自己动手剪辑一个成片了。虽然还只是一个初学者,但是经过自己的手剪出来的片子,还是能够带给人一种成就感的。这就有点像以前写出了一篇好文章,或者进行了一次成功的讲学之后的感觉一样,也可以说,就像看着自己的孩子有了出息一样,心里美滋滋的。
纯粹的法律技术,我并不是特别看好
说句得罪人的话,我对于在中国当下的环境里面做律师,如果靠单纯的法律技术,可能你会很有挫败感。最近上热搜的检察官在法庭上辱骂律师,法官将律师赶出法庭,以及不让律师进入法庭,等等,都仅仅只是一种表面现象。
背后的实质,因为过于敏感,我就不在这里赘述,其实大家心里都很明白。在这样的环境下,靠一些所谓的纯粹的法律技术,恐怕很难收到很好的成效。因为很多时候决定案件的最终结果的,虽然并不能完全排除法律的因素,但是在很大程度上,却不是法律技术所能决定的。
我这里说,不太看好纯粹的法律技术在中国的法律市场上的前景,并不是提倡大家要去搞关系,我是从来不走这条路的。那样做不仅成本高,风险大,而且心里还很压抑,很扭曲。就我这样的人生价值观,是绝对做不来那种事情的。
那么,既然法律技术又起不了决定性的作用,又不能去走跑关系这种路子,律师到底该怎么办?我觉得其实你只要想清楚一个问题:到底是什么因素才能够决定一个案子的成败?如果这个问题想清楚了,也许问题的症结就找到了。找到了症结,就可以对症下药。
话我只能说到这里,再往下说,一是泄露商业机密,更重要的,就可能会被和谐了。我也很渴望,能够像那些欧美和港台的法律大片上的律师那样,在法庭上滔滔雄辩,不仅获得巨大的成就感,律师费也是天文数字。但是就我对现行体制的领悟和认识,我认为在短期内我们是实现不了这个梦想的。
前不久上映的香港电影《毒舌律师》,片中的那个男主角,也是终于领悟到了这一点,才获得后面的成就的。
因此,适者生存,优胜劣汰,虽然我还是坚持“绝不为五斗米折腰”,绝不去低三下四勾兑关系,但是我有我自己的原则和底线,我有我自己的方法和艺术,仅凭这一点,我就可以在当下的法律服务市场上,获得自己的一席之地。
本文的标题《现在投身做律师,等于四九年加入国军?》是前两天偶然看到的一个标题,觉得很有意思就记下来今天借用了,但是那篇文章的内容我已经忘了。仅仅只是想说明当前的严峻形势而已。
但是我对这个比喻还是不太同意的,正如我在本文中所表述的观点和逻辑,我认为律师行业还是大有机会的,关键是你要有发现机会的眼光,以及驾驭机会的本事,
祝愿我的律师同行们,都能成为四九年加入解放军的战士,一路凯歌,直到功成名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