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我喜欢的事,有人给发工资,最快乐莫过于此”: 纪念导师F. K. L. Chit Hlaing 【全文】
从身体上感受到死亡
年初五,湖南。鞭炮声、麻将声、笑语声,驱着人身上的寒气,催大地回暖。同天,伊利诺伊香槟小镇,导师于睡梦中与世长辞,94岁。师母,两儿子,两孙子守着。
喧闹中,我第一次从身体上感受到死亡,这宇宙最蓬勃的力量。说不出,只觉什么东西在身上,压着。屏幕上,短短一句话,连接着生的我,死的导师。
死亡,我不陌生。小时养过一只猫,有人给喂下了老鼠药的鱼。猫号了一夜,我睡梦中感受着死亡。那时,大理的冬夜,很冷。
此后,我再不养宠物。死亡逼近的感觉,让人害怕。
两三岁时,奶奶去世。奶奶卧病多年,一顿饭只吃几口。爸爸三兄弟,当时只他结了婚。奶奶烦时,老骂他们: “就你们大口大口,大碗大碗吃饭 ...”
我没什么记忆了。那时,在院里玩,依稀感受到奶奶在台阶上的目光。
我和弟弟由外公外婆带大。爸妈去卖菜,拖人力车去下关,十多公里,半夜三四点出发。前一晚把我和弟弟送外婆家,第二天下午接回。
每天一大早,外婆在厨房忙,我们围着外公的小火炉。他烤茶叶,拿个小杯摇啊摇,盯着翻滚的茶叶,不时闻一下。满屋子的茶叶焦香。冲上刚烧开的水,热气蒸腾,茶似乎雾化了,水表迅速布满水泡,带着烤茶的黑色,炭火的温度。
“小孩子不能喝的,很苦。”
外公喝两杯,拉拉二胡,晒会太阳,再下地。他是村里洞经音乐会的,我们却不爱听他乐器的哭声。他会四五种乐器,我一个不会。
外公去世时,我读初中。当时,电视上放着社会运动的片子,很热闹。弥留之极,人们当面讨论身后之事。我感觉,外公的眼神是寂寞的。
多年以后,我明白那有多残酷。
此后,外婆常来我家,爸妈都在地里,她伴我读书,默默坐个把小时,然后回家。驻个拐杖,勾腰,低头,颤巍巍的。印象中,她都穿黑色或深蓝衣服,远远看着,像个黑点,很清晰。
我拉外婆:“在这吃饭吧,我很快就做好了。”她挣扎着回去,“儿子在,在女婿家吃饭,丢不起这个脸!”
我不解,她好执拗。
舅舅家人不管她,我跟妈妈说,把外婆接来家住吧。
妈妈说:“好啊,你跟外婆说。”和爸爸交换一下眼神,有点无奈
下次外婆来,我高兴地跟她说。她往后缩了一下,拉着我的手,叹了口气,没进家门,折回去了。
后面,外婆几天没来。
我考上大学,走那天清早,外婆来送我。我紧张激动,第一次离开大理,顾不得跟她说话。临走,外婆从后面捉住我的手,“孩子,你去了,就见不到外婆了。”
“外婆,我一个学期就回来了,很快的”。我说得很快,像想象中的一个学期。
外婆没说话,拉着我。
“一个学期就回来了,”我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
妈妈背过身去。
车子远去,后车窗中,爸妈,外婆都成了黑点,模糊,不见。
大一生活,紧张新奇,山里娃进城,我想不起外婆,直到一天晚上梦见外婆走来说,孩子,我走了。她说得很开心。
第二天一早都是课。中午,我冲到隔壁学校,追问表姐。
“外婆昨天走了。家里不让告诉你,怕影响学习。”
等我有了家庭,慢慢明白她,心肠却也刚硬了,像个机器。社会比人心重要,我们认可社会,不从内心,失去对事物的感受,只记得目标。
那年暑假,中元节,我送纸钱到舅舅家,给外公外婆烧。家家户户都在烧,到处轻烟,寥寥不断,脚边全是纸屑,时时飞舞,耳边也盘旋起以前的话语。想起外婆送我上大学时,她什么心情?
那些年,无意间读到“搴帷拜母河梁去,白发愁看泪眼枯。惨惨柴门风雪夜,此时有子不如无。”我想,我明白了。
飞快烧完纸,我逃也似地跑出来。舅妈在后面喊:“这孩子,你要叫外公外婆来领啊,这乱烧的。”
当时只有一个念头,我要做自己。
我要让自己安心。为读想读的,我放弃物理光电材料,读人类学。硕士毕业,第一年申请美国没上,回云南四处打工,再申一年。读博,明明六年半可以毕业,偏弄满八年。回国,同龄人什么都齐全了,我继续经历人生的七零八落。
但我是自己。
导师去世不久,国内一位老师夫人也去世了。我很难过,想起刚回国时,在她家讨论带孩子的事,音容在目。
一个多月,我无精打采,忧郁挥之不去。课上,跟学生说,我心里难过,思路跟不上。讲着讲着,停住了,请博士生提前做分享。
我走出教室。广州的春天,雨淅沥沥的,粘稠,上身,难去。
那年,经历了好几位亲友的离世,只觉风中零落,像伊利诺伊的深秋,红叶如火,飘飘摇摇,在屋顶,积雪压着,路上,行人踏过 ...
人类学家的快乐
导师是人类学家,高高瘦瘦,一米九,喜欢在生活中发现微不足道的未知。
到美国第一天,他带我走遍伊利诺伊校园。旷阔的大草坪,外面是一望无际的玉米地,当年印第安人的领土。Illinois是印第安部族名称,最末s不发音。
路边是几人合抱不拢的大树。夏末,枝叶繁茂,房屋掩映其中,与国内绘本童话中的一样,壁炉,烟囱,浅褐色、淡黄色的砖墙,金发碧眼的小娃娃,说着我还不懂的英语,到处跑 ...那节奏、语调、神气,都是新的。
记得从车站打车到校园,我跟司机说,香槟小镇好美。司机的回答,现在想想,就是国内常说的“呵呵”。
导师一路跟我聊天,遍及世界各角落社会文化,从数学物理到语言哲学,还拿我做实验。
一走出人类学系楼,他问我:“哪边是东边?汉语中,白语中,说方向时,你的顺序是东南西北,还是东西南北?”
我懵了,刚到第一天,还是阴天,顺序为什么又重要?
“有人到一个新地方很快就知道方向,从身体上感知。我就是这样,你不是这样,很多人都不这样。”
他很得意,胡子一跳一跳的,拍拍我肩膀。我感觉沉甸甸的。
后来学认知,学语言,才知世界各地语言大多有东南西北、前后左右等绝对或相对方位词汇。人表达方位时不假思索使用相对还是绝对的系统,是约定俗成的。城市生活,规划整齐,不需要复杂的指示方式;而在森林、大海,东南西北关于生命:树荫、水流和风、星位、水的冷暖,都是方向。
那时,我分不清自己是城里人还是山里人。在大理,我不假思索,苍山在西边,是上,洱海在东边,是下。在昆明和北京,我习惯了地图上的东南西北。
我还在琢磨校园的东南西北,他突然问我:
“霍金和彭罗斯争论时空本性,你赞同哪个?”这两位英国物理学家,当代理论物理的领军人物,在中国也很火。
我还没回答,他抢着说:“我跟彭罗斯通过信,建议他,时间可以被空间化,两个事件间的时间实际可等同于一种空间距离 ...”
我目瞪口呆。他抬头望天,右手半握拳,食指曲起,抵在额下,喃喃低语。
伊利诺的夏天很热,我们都拖着拖鞋,我额头冒汗。
最后,我忍不住问:“你怎么就懂这么多东西?”要绝望了。
他欢呼着:“因为我活得比谁都长!”几乎跳了起来。那年,他82岁。
我们的身高差,一下拉更远了。我揉揉眼睛,往路边挪了两步,他挡住我视线了。
走了两个多小时,他不累,回到他家,师母抱怨说,“文义还在倒时差,带他走那么远干嘛?”
导师笑笑,像做错事的孩子,躲进他的书房:“文义交给你了。”
转身,朝我挥挥手:“以后,你要做我的资料人。”
导师在办公室腾出一个小空间,让我安心读书,经常说:“听着,现在你是我的资料人。”一听这话,我很紧张,问题出来,又放松了:
“你知道,英语没有量词,汉语一个词有时可用好几个量词。比如书,本、册、卷有什么区别?”他身体往前倾,用汉语说“书”字,第一声听来像第二声。
我愣了一下,天天用,从没想过。
他往后一靠,哈哈大笑:“我知道你知道,但从没想过!”
音量像他的身高。隔壁老师受了惊吓,过来看看,说:“Kris几年没招生了,以前都很安静。”他原准备退休,不招生了,我是最后一个。
我从材质的角度回答,量词强调了卷轴或印册。他建议我感受量词带来的对书的不同感知,背后是语言的独特思考方式。还举了个不同的例子:汉语的“树”一音,给人扎根往下冲的感觉;英语的tree,舒展开阔;法语中arbre,枝条摇曳 ...
我想起白语中的树,稳稳站住的感觉,景颇语中的hpung,大块木头的敦实感 ... 对世界的不同感知,带来不同的气质和精神。
一直被索绪尔的语言学洗脑,相信音与义,能指与所指之间无必然关联,虽然,说话时,总能模糊感觉到语言的不同质地。
旅居多年,我深切感受到语言的气质。秋末天凉,清晨未醒,迷糊中听闻人语,不辩英汉,那节奏和韵律,不是从小熟识的,带起莫名惆怅,想多睡一会。梦中,有家乡、父母和熟悉的声音。醒来,那模糊变成了真切的英语,有淡淡的悲凉。
公交车上,听到前面妹子说四川话,激动地问是不是从四川来。打电话回家,感慨在地球另一端遇到离家乡那么近的人。
回国多年,清晨睡梦中,听见人声,迷糊不辨英汉,却似曾相识,我开始怀念伊利诺伊那清冷的秋天,竟有点乡愁。
语言的气质,牵着我的心。
导师说,“理论不重要,都会错。相信你对世界的感知,发展完善这种感知,就是你的理论。”
多年以后,我明白,这就是研究的本意。寻找人群的精神气质,那触动心灵的东西,是当代人类学本体论转向的追求。
导师和我都没料到,博士毕业,我离导师的学术路径越来越远。他顺着索绪尔、列维-斯特劳斯、乔姆斯基走向结构分析,我顺着梅洛-庞蒂走到本体论转向。他从心底拒绝后现代,我接纳这些挑战,寻求结构和情境的互衍。
时间长了,我也不时跟他说,“现在,你是我的资料人,”拿美国社会的方方面面问他,尤其是最让人迷糊的家庭关系。first cousin,second half cousin,还有父母都离过婚,各自带孩子过来重组家庭,孩子间却有了恋情,好乱。
他讲起各州的不同规定,及不同时期的制度,我感觉更乱。在大一统的国度生活太久,我觉得美国社会像只变色龙,保不定什么时候就变了。
他在美国近七十年,几乎什么都知道。好几次,他严肃地说:“给你一个建议,不要像韩国人和日本人,到了美国,说韩国话日本话,吃韩国菜日本菜,住韩国日本社区,除上课外,基本不说英语 ... 你是一个人类学家,在美国的生活就是田野。”
我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像日本人或韩国人。一次,参加幼儿园的父母培训,我一言不发,表情严肃,听一对中国夫妇问好多问题。出门,我问他们:“你们孩子也读三岁的早班?”
“啊,你是中国人,看你像个韩国人 ...”
事情总会出乎意料。我努力学习,不让自己呆傻。一天,师母开车,副驾上坐导师,我在后排,经过一个教堂,牌上写Scientific Christianity,我问为什么基督教和科学走一起:
“这是一群读书太多、读坏了脑袋的女人搞的,认为今天科学证明了《圣经》说的都正确 ...”导师头都没抬。
师母在开车,看了看导师的脑袋,没说话,顺带瞟了一眼我的头。
师母是自由艺术家,信小乘佛教。多年前,曾用stained glass做了一面墙,里面一棵大榕树。万里迢迢,他们从美国运到缅甸,导师曾经出家的庙中。一片叶子的玻璃碎了,师母灵机一动,把叶子移到树冠下,犹落叶飘摇。
和尚们非常赞赏,这就是人生。师母有慧根。
导师说:“她很信的,当年我出家,得到她的许可。她给自己和家人积累了很多福祉。”
我做田野时,导师和师母带两孙子,14岁和9岁,来田野看我,然后到缅甸。在那家寺庙,两孙子剃光了头,穿着僧袍,出家两周。
至今,两小和尚的僧照还在导师家钢琴上,我每次看到,都感受到他们的目光,迷茫而忧郁。这两个白人和黑人的混血孩子,那么俊俏,光着头,好无辜。
“你信小乘佛教吗?”我多次问他。
“我是个科学家,我本科学数学。别忘了,你是学物理的 ...”
在美国,博士毕业,好多人会慢慢反对导师,批判其理论和方法,走出自己的路。 毕业多年,我研究STS,接受科学,但不接受其唯一性;接受宗教,但不入其仪式,喜欢看萨满跳大神,迷恋生命的不可言说与不可测度 ...我想结合科学与玄学,神经科学与中医,佛道与物理学。
导师地下有知,如何看我?我成了他一样的人类学家,却离开了他的道路和信念。
人世轮回,相似精神气质的人一代代反复出现,各自走向不同未来,成就不同过去。有些人,初次见面,却似曾相识,甚有宿世纠葛的感觉。
导师去世时,我在微信群里哀叹,学生安慰我,“他来了,他走了,他还会来 ...”
哀伤似乎带上宇宙的宿命,莽莽漠漠,浩浩渺渺。生命模糊脆弱,轮回不息,我们遇见精神祖先,延续灵魂血统 ...
如果人类学家的妻子是艺术家
很长一段时间,不太明白导师那微不足道的意趣,甚至有点烦。第一次感受到琐碎中的快乐,是看到他是个吃货。
导师小时候,珠宝世家中,总有很多剩菜。大人不担心:“给孩子吃吧!”小时候的导师,不声不响消灭着剩菜,有咀嚼的声音,快乐的心。
系里每年聚餐一次,导师很高兴,每次都提醒我:“明天不用带饭过来,有免费午餐。我要多吃点。”往常,我们自带午餐,放冰箱,用微波炉热。
系里另一位胖胖的吃货老师,每次早早下楼,帮系秘书放桌椅,备餐具,第一个开吃,端着来找导师:“开始了!”
“谁说世上没有免费午餐!我每年吃一次。”下楼前,导师总说。我很不敬地想“傻呀!”低下头,怕目光暴露想法。
系里爱定“唐朝”(当地有名的中餐馆)的菜,我默默哀叹,美国人民没文化,算了。
导师办公室有个很大的塑料盒,装各种零食。“你可以随便吃,努努挑的,非常好。”第一周,导师说。
几年了,我无法克服心中的罪恶感,没吃他的零食。这盒子一直提醒我,导师是老人,跟老人抢零食,我做不出。
我怀疑导师找上努努,跟吃有关。努努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和导师一起在缅甸钦人中做田野调查,第一个孩子就生在那。Nunu是钦人称呼母亲的词,回美国后,成了师母的名字:除导师外,所有人都叫她努努 —— 两儿子、儿媳、孙子、他们朋友、我们一家 ... 她车牌号也是NUNU。
“所有人都叫她努努,你也叫努努吧。”导师第一天就说。
对我,努努两字代表了家乡的味道。美国人爱甜食,一副上辈子没吃过糖的样子,但超市的墨西哥辣子,黑绿黑绿,墩厚像土包子,傻辣,没味。在家乡,辣味聪明:香,游走奔放;清,润物无声;苦,丝丝甘爽 ...
那些年,我盼着努努做辣子酱。她自己种辣子,是我爸妈种的那种,细细,尖尖,火红火红,像深秋壁炉中不时撩起的火苗。采下,洗净,在火上烤干,汁水雾化,无声地滋滋响。干辣子打成粉。切好蒜,一片片炸成金黄,再用这油炸辣子粉,至微微焦黑 ...
努努装好一瓶瓶的辣子酱,导师在办公室打印好标签:Nunu’Brand,一张张贴瓶上。辣子微焦,蒜片金黄,油脂映着灯光。吃饭拌上一点,饭清甜,辣子微苦,蒜片香辣。
“努努,你的辣子酱辣得不像辣子,香得很像辣子,到底怎么做的?”
她举起双手,在我眼前晃了晃:“那是我的魔法!”哈哈大笑。
刚到第一天,晚饭后,她洗碗,我站旁边。她问我年龄,说“还是个孩子!”
幸好还是个孩子,我理直气壮,经常吃她的辣子酱。那些年,导师的学术还没入我心时,努努的辣子酱召唤了我。
努努和导师四处做田野,会做四五个国家的菜:泰国、缅甸、中国 ... 每年感恩节和圣诞节,我们一家去努努家吃泰国菜、缅甸面、喝印度茶。
他们家七人。小儿子单身,一起住,大儿媳妇不爱做饭,一家四口依靠努努。节日加上我们,共十人。每天下午,努努慢悠悠地,放有声小说,哼着歌,准备饭菜,中间定好闹钟,还去楼下工作间做stained glass。
最喜欢努努做的泰国烤肉。那年,我们孩子三岁,坐高凳里,面前一大块烤肉和泰国香米,开吃。努努已细心地把肉切碎了。
长方形餐桌,导师坐首位,家人围坐两侧。努努在厨房一侧,不时起身添菜加汤。长子坐导师旁,讨论语言学问题。他在泰国生,会泰语,曾在英国读语言学硕士。
“问我一个问题,我给你一个演讲。”导师回答任何一个问题都这样。
他俩的对话只有努努懂,英语混着泰语。导师还用缅语跟努努说,也只他俩懂。
“在我们家,你不知道下一句是用什么语言。”导师不无得意。他会17门语言,我唯一安慰的是,他不会汉语和白语。
努努看了看我那闷声吃肉的儿子,讲了个故事:一次,家里组织宴会,导师穿缅甸笼基,见朋友的小女儿,蹲下用缅语打招呼。小女孩拒绝用缅语回答,用英语说,“你就是个美国人,还装缅甸人!”
努努穿着美国人的衣服,走过来,用英语问候她,小女孩立马用缅语回答:“你是缅甸人,我喜欢你。”
导师郁闷。
一位埃及朋友也跟小女孩聊天,很开心。小女孩问:“你是哪来的?”
“埃及。”
小女孩愣了一下,追问:“你是埃及来的?你还活着?”
埃及朋友莫名其妙,很肯定地说:“当然,我还活着。”
小女孩沉默了一瞬间,突然尖叫着往后跳:“妈妈,木乃伊活了,木乃伊活了!”
埃及朋友恍然大悟。美国各博物馆里,常有木乃伊模型,在孩子心中,埃及人就是木乃伊。
大笑声中,儿子要求第二块烤肉。我和妻惊讶:“往常,他不吃肉的!”我们强烈要求学习努努的魔法,此后,也常用这烤肉待客。
孩子吃完烤肉,到处跑,导师做完讲演,起身帮忙洗碗。努努安排我坐导师身边:“问他一个问题。”努努说不喜欢导师洗碗,水哗哗哗流,溅得到处是。
导师开始新一轮演讲。努努洗完碗,和妻去看她们收集的狮子雕塑,孩子和导师两孙子大呼小叫,在努努的工作间玩。导师小儿子喂完他的狗,准备出门找朋友,大儿子在看电视,民科们设计单摆震动传递的过程 ... 我在听讲座。
是努努的魔法让生活有了韵味,琐碎有了意趣。
导师喜欢喝点酒。一天早晨,他一到办公室就开心地说,昨晚喝了Ever Clear,酒如其名,清澈爽口。
我从不喝酒,恭喜他:“如果我喝了,my mind will be Never Clear。”
他盯了我一秒钟,面无表情:“恭喜你,英语有进步。”此后,再不跟我提酒。
学人类学最让我苦恼的是酒。酒通神、通人,到我这却断了。田野中,人们很能喝。一位景颇老人找上我,很严肃地问: “好几次听说你不喝酒, 我总在想, 为什么你不喝酒也可以做一个人。所以来看看。”没有酒,不温不火,人生有什么乐趣。
博士田野期间,导师夫妇带着孙子来看我。这是村里第一次来美国人。村公所专门开会,商议如何接待。提前一天,村里大扫除,房东还修好了厕所。
“先把照片让我们看看,免得到时认错人!”村干说。
“他们是我们最尊贵的客人。小张,你放心计划,经费不够,我们村出。”村长说。
人们准备了六样特色菜:野菜汤,舂菜(用牛肉干巴和辣子做成),鬼鸡,竹筒烤鱼,牛肉套餐(用竹筒和芭蕉叶烤及在炭灰中煨),景颇水酒,和炒野木耳。原汁原味,不用碗筷,都用芭蕉叶。
房东三嫂在村厨师组,早早准备好水腌菜和水酒。房东是村乐队队长,连续一周召集年轻人排练,让我一遍遍教他们:Ladies and gentlemen, welcome to China, welcome to Sama village。用景颇文记音,反复练习。
“张哥,要说得整齐响亮,才是我们景颇男儿!”房东儿子在乐队,多次强调。
迎接必有酒,先水酒,后啤酒,再白酒,从中午直到篝火晚会。象脚鼓一响,舞步迈开,酒就喝得快了。准备的喝完,村里禁卖白酒,人们黑夜骑摩托去隔壁村买。
导师大孙子十四岁,第一次到中国,爱喝水酒,随到随干,甜甜的,爽口快心。别人递来白酒,张口就喝。没几口,就摇摇晃晃,离开了舞蹈大队伍,扶在栏杆上,多次叫我,说头晕。
当时,房东伴奏,我唱景颇歌。他晃过来,拉着我说,“一定要转告她们,我觉得她们很漂亮!”
电子琴声,鼓声,欢呼声,歌唱声,此起彼伏。人心飘动,所爱在外。我半天才明白,房东女儿和她伙伴给他敬了两次酒,他晕了。
夜深,导师他们去睡了,人们还围着火聊天。冬夜的景颇山很冷,粗大的木头烧得欢,发出哔哔啵啵声。人们一遍又一遍模仿大孙子的醉态。这个混血小男孩,美极了,还会喝酒,喝过后,说话让人心醉。
他们就相互赞美吧,我一边开心,一边吐槽。酒不醉人人自醉,酒醉,心醉,然后感情就来了。我在田野一年多,他们一天不到,跟村民比我还熟。
第二天,导师教育孙子:“看见漂亮姑娘,你先喝醉了,只会说胡话!”
导师还有这一面!教导孙子有风情。
导师会当地的缅语和傣语,跟好多人交流顺畅:“现在,我是你的翻译了!”他兴奋地说了又说,终于摆脱我这个蹩脚翻译了,把我打发给两孙子。
我悲催地发现,孙子的风情就是我的灾难。十四五岁的孩子,有躁动温柔的眼神,奔三的我,学的都是学术英语,抓狂。我的翻译应该是僵尸级别了吧。
有时,田野的惆怅源于你不想知道又不得不去知道。
多年以后,僵尸翻译依旧是我的噩梦。导师去世,想写点什么,千言万语,不成句子。简单的生活,流动的生命,跳荡的瞬间,在学术画风中,一点点僵化。
读书时,系里一位老师说,每个人类学家都该有个作家梦。我跟导师说,他撇撇嘴:“我们思考,想清楚,自然就写出来了!”
他还安慰我:“你的英语已慢慢开始有了一种风格,简洁,清晰。”
我自我陶醉着,直到他去世。我会简洁清晰以至僵硬,无优雅自如。导师地下有知,可能还说,是你没研究清楚。
我已无从跟他争论。研究,只是人世的一面。人,必有不可研究、不需研究的一面。我今天记得他的,不只研究的内容,更是他活着的精神。
娶了一个男人能遇到的最好的女人
努努让我明白,人必有不可研究、不需研究的一面。像她的名字,无需知道它的钦人缘起,自然给我一种温暖。
和妻一起初见努努刚结婚时的黑白照片,天然冷傲又莫名温暖,穿透五十多年的时光,轻触我们。那一刻,人间好美。
今天,努努八十多了。我和妻一次次感慨,努努就是我们见过的年纪越大越美的女人。
妻跟努努是莫逆之交,彼此不需话语,相互明白。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引动欢乐,爆发笑声,让我和导师莫名其妙。她们心心相惜,无声无言;我们“剑拔弩张”,话语纵横。每次,在我家,或他家,娴静的生命,总伴随诡辩的学术。争辩声中,导师督促我严谨,走向体系化的理论;潜移默化地,努努让我触摸生命如此鲜活、有尊严。
努努是自由艺术家,做事有韵味。无论生活是否紧张痛苦,她自如优雅,幽默风趣。
刚到美国,努努带我租房,购买生活必需品。第一次出国,课本上的学术英语,到生活中只剩烂熟的字母:每个词,每句话都带着触目惊心的熟悉与陌生。
出国前,一位老师讲她当年知青下乡,自学国际音标,偷听美国之音,能读、能写、能说。到美国后,侃侃而谈,对方听得兴味盎然,积极回应,老师却听不懂了。每晚,脑中各种声音吵闹争执:熟悉的发音,全新的节奏、声调和韵律,各自为阵。直到三个月后某一天,人们口中的音和自己脑中的记忆连了起来,瞬间全通了。
那时,我兴奋中带着焦虑,期待那个瞬间。
努努去过十多个国家,理解我的焦虑,没说什么。在超市,她不时翻出一样东西,指给我看上面的made in China。不同货物,不同包装,同样的字体和字母,同样的意思。四五次下来,努努说:“中国就在你身边!”
我开始有点心安。
努努有两个孙子。我刚到美国时,小孙子Cameron三岁,说着我听不懂的英语,粘着我,吃饭时总坐我腿上,讲各种故事。我茫然问努努。努努忍着笑,说:“我也听不懂,你听他的感受和情感就好了,不用懂词句!”
多年后,我明白,语言不只语义,更在说话者的感觉和情境。导师是语言学家,曾把我丢进语言系的课堂,跟他同事说:“他会讲白族语,你帮他理一下语言的结构 ...”
努努一家都叫我文义,Cameron就叫我Mr Wenyi。他知道,要用尊称Mr.。我刚到那几天,他从学校回来都跟着帮我安顿住处。努努带他去ground sale,看到一个茶壶,他说:“这个茶壶应该送给Mr Wenyi,他是中国人,爱喝茶。”
我难得听懂他的话,好感动!
一年后,妻来了,Cameron四岁,叫她Mrs Wenyi。后来,我们孩子出生,变成了他口中的baby Wenyi
我做博士论文田野时,导师夫妇带两孙子来看我。Cameron 七岁,第一次来中国,见什么都新鲜,尤其是房东家的鸡。在美国,除一两只宠物鸡和餐桌上的鸡肉外,他没见过屋里屋外跑的鸡。景颇山的母鸡带着一窝窝小鸡,进出客厅、厨房、卧室,旁若无人,却不时因人而阵阵惊起。
每次吃饭,Cameron都会撒饭喂鸡,身边聚集着一窝窝小鸡。刚开始,他和小鸡都吃得开心。可总有小鸡边吃边拉,他疯了,起身赶小鸡,满院子跑。
吃完饭,小鸡进了堂屋,他堵在门口,嘴里呵呵有声,摆出各种自认凶残的动作。小鸡四处窜,冲向透明玻璃门,扑腾翅膀飞起,撞门上,倒摔而回,爬起,满屋疯跑一圈,找另一处玻璃门,飞起,撞回 ... 一时间,孩子的呵斥声,鸡的尖叫声,翅膀的扑腾声,此起彼伏,满屋子尘土飞扬。
Cameron大声叫喊着:they are so stupid! They are so stupid!
小鸡一紧张,到处便便,屋里充满各种臭味。Cameron高兴着,生气着,追得更起劲。
院里却很安静,导师、大孙子Brandon和我聊天,讨论我的第一本书。Brandon十一岁,说如果书出版,他要买一本,虽然看不懂,但我可以得到买书的钱。他讨论学术出版,很高端,鄙视着他的傻弟弟,鸡都没见过,还跟鸡玩那么开心。
努努坐旁边,听我们聊天,看小孙子追鸡,保证他不伤到鸡。等Cameron累了,放过小鸡,她起身扫堂屋,然后教导他爱护小生命。
现在,快十年了,Cameron读着高中,已忘了小鸡,Brandon在法学院准备毕业,导师去了天国,努努守着老房子,我在写书,吹毛求疵 ...
多年了,不论在美国还是中国,妻多次跟我说,如果努努和导师还年轻,我们一起旅行,一起变老,该多好!
她总说,“好爱努努!”我由衷点头。
第二次回国,孩子已五岁,一次听妈妈这么说,一下就很伤心,“好想念努努!”
睡前,我们一起看他最喜欢的科学书,里面讲到地球运动,四季轮回,昼夜交替。翻到那一页,孩子总指着地球的另一端,说“现在,努努起床了 ...”
我听出温馨的酸楚。
时光流转,生命轮回,时光深处的记忆就在今天,我们只活在现在,过去就在现在,未来就在现在。
人类学家怎么可以不老?
常常意识不到导师和努努是老人。住中国时,在六楼,导师一手一个大箱子,我在后双手提一个,追得气喘吁吁。那天回家,我深切担忧自己的“年轻”。
在美国,时有学生回校拜访。有学生已毕业三四十年。听着聊天,看到他们追忆的表情,我有点恍惚感。这些事发生在我来这世界之前,里面有他们的欢笑、乐趣和执着。
每次,导师都非常高兴,跟我说,人们回到系里,发现他还在,惊讶而欣慰。
“I’m older than dirt!”他总结说,眼里光芒四射,生气蓬勃。
老年,对我完全陌生,虽然有时也感受到。读博,有读不完的材料,写不完的作业,常熬夜。时间长了,会暂时进入老年期,爱忘事。忙乱中,导师提醒后,我拍拍额头:“I’m getting old!”
导师翻了个白眼。那年,他84,我27。
十多年了,我一直记得那眼神,揣摩他当时的心理:怎么收了这么个学生?
导师爱开玩笑。公历新年,他用英语问候朋友;中国年,他让我打一句汉语,如恭喜发财,问候中国朋友;傣历年,他拿把小水枪,到办公室扫射,在大家措手不及中,祝贺新年。他每年过三次新年,快乐地开别人和自己的玩笑。
玩笑中,习以为常带上新意味,帮我们从历史和日常的绑架中脱出来。
课堂上,他喜欢讲田野的奇异故事,和因缘际会下的人生遭遇。他早年在缅甸钦人中做田野。钦人有孩子后,父母不再称名,称孩子爸、孩子妈。一男子终生未婚,无子,大家只好叫他No name pa (pa是钦语中父亲)。
当地女人穿筒裙。努努穿长裤进入田野,一开始被当男人。人们觉得导师他们两男人住一起,没什么大不了。后来,两人居然生了孩子。不过,导师和努努也就顺理成章升级,成为Maki pa,Maki ma (Maki是孩子的钦人名)。
他们抱着孩子出入各家,跟人们日渐亲密。闲聊中,钦人男子说,孩子还不是人。
每到这,导师都教导我们,一定要钻牛角尖,才明白人们怎么想。他追问:“如果孩子不是人,那能不能像狗一样丢到外面去,不管他吃饭睡觉?”
这时,导师比出抱着孩子向后缩的姿势,表示钦人很生气:“这是我的孩子!”
争辩中,导师明白,孩子要长到一定年龄、经历特定仪式后,才是社会认可的人。
努努知道导师反复讲这故事,怕我中邪,说在她和她的钦人姐妹看来,这群男人就是吃饱了没事干:孩子就是孩子,就是人,非要给自己一套骗人的言论。每次导师跟人争辩,她都抱孩子走开。
男人知道女人的想法后,很生气。几次争辩后,努努爆发了:“不要以为你们男人身上比女人多了一个零件,就总以为自己是对的。孩子是我们生的!你们生一个出来,再讲孩子不是人的话!”
我想起导师说过:“不要惹努努生气,后果很严重!”
田野中,导师一家被视为和当地头人一样尊贵,尤其导师牛高马大,小胡子挺挺的,很威风。当地头人给他们配了仆人负责家务。仆人和头人家女仆相好,致孕。按习俗,需赔偿,再婚娶。导师想,仆人和女仆,就算赔偿,也小意思,信心满满进了头人家。
头人第一句话:我家出来的,即便是一只猫一条狗,也是尊贵的。要求按头人家的规格赔偿。
争辩中,头人将导师一军:你也是头人,我丢脸,你也会丢脸。
导师垂头丧气,回家教训仆人,准备猪和牛。
每年雨季前,头人带全村求雨,敲锣打鼓,呼喊跳跃,以求震动土地,震动云层。天地动,就有雨。
那时,导师刚学完数学本科,觉得匪夷所思。马上就雨季,雨自然会来,求不求有什么关系。他跟头人和祭祀争辩,讲大气运动原理。
祭祀很耐心地听完,说:“你说的很有道理,我相信事情就是你说的那样子,时间到了雨就会来。”
“那为什么还求雨?”
“求过雨,我们心安理得,顺便告诉大地母亲,我们做了该做的,现在轮到她了。如果她不按时下雨,那不是我们的错。”
导师目瞪口呆,人真会安慰自己。
后来,导师对人类学了解越深,越深切感悟人就是会骗自己,不骗还不安心。世界混沌、无限、荒谬。文化和社会化荒谬为常态。人躲在文化后面,隔开神秘,因文化而有力,也因文化而固化,不再感知无限,并对此无知心安理得。
...
这些故事,导师年年讲,我都能复述。后来,大师兄来访,这些故事他也能复述。
一开始,我因重复而烦。次数多了,我的关注点从故事转向导师。他眼神热切,全身心投入,身体和精神都在重演故事。讲述,让过去在现在重生。几十年的时光,上万公里的空间,似乎在他身上消逝,人和事活了起来,就在当下。
人类学家,以自己的有限,经历无数他人的生活,自我与他人相互碰撞;抽离出来,又走出时光,看到生命的起起伏伏,获得解脱。看到了自己,也忘记了自己。博尔赫斯说,西班牙语“醒来”一词,原意就是“想起自己”。投入抽离中,自我生生灭灭。
人类学家多长寿,因为自我生生灭灭,如潮起潮落,又不生不灭。我想起大理苍山无为寺的一幅对联:
海水涌金波潮去潮来不生不灭,会台悬玉镜鉴古鉴今是色是空。
怎样培养一个人类学家?
读博八年,我学到什么,或给自己塑造了什么?林林总总,能想出好多,但少了心魂中点亮一盏灯的感觉。
开始教学,站到教室另一端,统筹学科,跳出学生视角,也结合读书时的感悟和眼前学生的实际,我明白,学生陷在了自己世界中,不太明白学到什么,而老师过于关心如何培养一个人类学家。
导师去世时,一瞬间有种抽离感,自己不再是学生或老师,跳出来了,又带着他们的经验。此后一年多,我慢慢感受到自己在田野、思考、及教学中不自觉渗透出的东西。
到美国第一天,导师就说,“你决定做人类学,就不只是我的学生,是我年轻的同行。”十多年过去了,我明白教育是把学科带到新生命面前,碰撞交织,衍化无穷意味与知识。
导师说,这是当大学老师最让人兴奋的地方。他办公室向来敞开, 欢迎学生来谈。我在他办公室,也改变着他。他否认集体记忆,我用景颇案例阐述集体记忆的流传,直至他接受。毕业答辩上,他感谢我让他明白这点。
以前,他都跟大陆学生剧烈争辩(fight)马克思主义教条,旷日持久,却收效甚微。我来了,他撸起袖子,准备打持久战。
没想,我根本没老马的影子。学完物理,世界在我眼中演绎无穷,秩序与混沌相生相衍。他打到了空处。
毕业前夕,他说曾郁闷了一阵子,一度怀疑我是否在大陆上过学。与老马的决定论斗争,他经验丰富,最后一个学生,让他无用武之地。
我问:“你不高兴吗?”
他沉默几秒钟,说:“对,我高兴。”眼中泛起点点寂寞。那时,他已不上课了,最后一个弟子也要走了。真要关门了。
在这氛围中,我学会了人类学的三件事:大量读民族志,写作,大人类学的视野。
博士前四年,训练集中在民族志。修四门区域研究课,包括自己研究的和之外的区域。区域课探讨区域社会文化的所有层面,并置入时代和全球。此外,修16门专题课,都以民族志为基础。资格考试时中有一道题,要求综述自己研究区域的民族志。
读民族志,刚开始烦,陷在细节与社会文化整体的纠缠中,读完不明白学到什么。一本本读完,无声无息中,却能触摸人类可能的文化创造与生活面貌,在匪夷所思中感受人的统一;更关键地,学会在具体历史情境和实际生活场景中理解活生生的人,而非理念和体系下被规范、或形象和意象中被呈现的人。
我选修了中国、南亚、拉美和东南亚区域研究课,在我研究的云南看到了东亚、南亚、东南亚的观念、历史的融汇,并在大洋彼岸的拉美看到相似与差异。
导师的教学方式强化了民族志中的人:“上课时,千万不要认为你在教一个叫课堂的东西,你在跟一个个鲜活的个体对话。”教学中,接受、触摸、探讨多样,看到多样具体、细致地嵌入世界体系和个体生活。每个人都带着自己由来的世界,学生有老师想不到的创意。上课不是把大纲上完, 而是创造条件,让学科与学生碰撞,激发探索。虽然, 课堂会“飞”到哪不知,进度诡异,但我们会被课上冒出的问题吸引,在该展开的地方用力,敦促思考。上完课,学生能快乐地用学科发现生活和世界的规则与乐趣。
他给本科生上《文化人类学理论》和《东南亚社会与文化》,我做助教。他抛开理论派别,从社会现象引出人类学的思想和方法。有非常喜欢的, 有接受不了的。给研究生开《亲属制度的形式分析》,只两人选。每次,我们提出一个问题,从各角度分析。一个学期下来,没学到什么具体理论与方法,却知道面对一个问题该如何推进,会遭遇什么困难,以及如何应对他人的质疑与挑战。
毕业从教,我延续与拓展这种风格。课程有严格、宏大、精致的体系,但具体传达随学生的接受和热情而变。我努力理解学生,把体系化入到他们的关注中,拒绝简单明了的小白菜式逻辑。我不想上完课后,脑回路都直了。
可我没法延续基于民族志的培养方式。国内研究生三年制,还有大量思政和英语课,学生民族志都不会读,就下田野,写民族志。我只能说,三年完成当代人类学的民族志研究,要么是天才,要么是骗子。
我听到了,很多人在骂我。
我博士最后一年,他不再教学。同门大师兄,毕业四十多年了,回来看他。闲聊中,他说很想念教学,那里,感觉自己和别人都是活的。
田野回来,训练重点转向口头和书面表述:参加会议,即时、优雅且严密地论辩、质疑和回应,同时写论文和求职信。
口头表述,最低要求清晰简洁,这对非英语母语的人很困难。导师建议,陈述时根据自己每分钟说话字数,减一二十字,乘以给定分钟数(减去一两分钟),严格控制字数,完整表达论点和论据:“非英语母语的,容易说很多不该说的,该说的没来得及说。”
年轻人的专业陈述,首先不是阐明论点,而是展示学者的素养:根据情境,能完整传达想法。之后才是有效传达,展现作者风格,关注听众的兴趣与热情,带动气氛。导师说:“听到的和读到的效果很不一样,你要让听众清醒地激动起来。”
表达,不只把意思说清,更要直击人心,让人从逻辑和情感上接受。人类学的研究,讲好一个故事,做好一个论证。
我一直都没做到,要么太理性,步步推演,但听众注意力很快涣散,要么充满诗意,让人在感觉和情绪的氛围中心潮澎湃,迷失重点。
让我忧伤的是,课堂展示中,我看到学生不断重复错误:超时;该说没说,不该说的一大堆;缺乏生气和热情 ...学生和我都很抓狂,怎样才能做到?依照模板,没了风采,太有性格,容易枝蔓。
相对而言,写是博士生每天都面对的。从入学开始,每篇文章,导师都逐字逐句改,要求简洁、精确。
他用亲身经历来教导我。他出生在缅甸珠宝世家,十八岁前,不去学校,有私人家教。来美国第一次进学校,心中疑惑,为什么这么多人一起上课?父亲弃商从文,当律师,说纯正英语,听儿子一口印度英语,几乎崩溃,就用法律文本来教导师英语。从此,导师写东西逻辑绵密,却冗长繁琐。等他意识到,已是几十年后,积习深重,寄希望于学生改变。
几年下来,他说我形成了学术英语的风格,可让人舒畅地读下去,虽然还有细微的语法和词汇错误。“但是,我预测,你可能永远无法精确使用the 和 a/an.” 他没法跟我解释清楚,需要我培养对英语的感觉。
读博期间,我是双导师制。另一位导师Keller任人类学三个最好杂志的编辑十多年。我论文初稿一学期写完,却在她手里连改七八稿,花了五个学期。
她告诫我:“风格,说到底是具体的字词,词句的衔接,甚至是标点。”民族志需要形成文字风格。我论文前几稿,都用第三人称转述资料。她说:“让人在文字中自我呈现。你不要站在外面素描他们。”我还被要求读了几部英文文学作品。
我慢慢明白,让人物自己呈现,要求精确用词,让人物从字面跳起,还要把握语气语调的节奏,呈现话语和行为的intonation,让人物在字面流转。
为锤炼写作,两位导师特意安排我给本科生英语写作课做助教,教美国学生写英文。他们说:“你的英语可以教母语的。希望你能跳出来,看到自己的写作。”
毕业多年,我明白这是极高的文字境界,以超越母语的文字感觉,书写世界那超脱文字的感觉。幸好当时我比较傻,没明白,不然可能会放弃。那时,一门心思写,找准确的词,锤炼每句话,衔接句子和段落。知而不知,是一种幸运。
知而不知,写不见写,模糊又清晰,我在里面呆了五六年。教民族志写作课,我突然明白,民族志要带读者进入情境, 让他们热烈跟随,进入人类学家构建的精致体系。有时,学术写作什么都说清楚了, 以至透明,丧失韵味, 理性得愚蠢。
我也明白,Keller导师说我在外面素描,是因为我的民族志质感描写少,客观叙述多,拒绝情感和感官,不带读者进情境,只把细节整合成体系。
此后,我给自己和学生培养一个理念:学术论文,只是一种文字形式;人类学家有无限丰富的想法,多彩绚烂的经验,不要封死在单一论文体中?人类学生,可以不做人类学,但要写有人类学味的文字。
学会写,是培养一个人类学家的关键。
我有点悲哀,无法在学生培养上延续这传统。经历高考,加上大学拼贴式学术写作,学生多文句不通,甚至写要重译回汉语才读得懂的英语。达意都成问题,谈何风格与审美。
伴随读和写,我几乎复制了人类学的发展历程。本科,惊讶于他者的匪夷所思,在异文化中流连忘返;硕士,看到理性清明的人类学,惊叹人类的无限与统一;博士,体会完整的人的形象,整合生物与社会,科学与人文。在国内的学习,偏重社会的构成与运转,建构概念的体系,努力看到森林;到美国后,浸着后现代的余波,我试图看到树木,一个个鲜活的主体。
读博八年,我亲历各种分裂:结构和主体,科学的体系与人文的质感 ... 我博士论文结合混沌科学与人类学,探讨现实生活中知识如何交织演变,在混乱中生成共识,又奔溃流入混乱。
两位导师,一位偏科学,一位偏人文,我努力弥合撕裂,调和着论文的走向。直到毕业,系里另一位老师说,“我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者,但文义说服了我他的科学取向。”
那一瞬间,感觉努力都值了,也似乎,我真的弥合了分裂。
毕业回国,分裂又开始了。学生只做结构研究。第一年,我无知无畏,答辩时,当着全系资深教授和研究生说:“二十一世纪了,不要再做1922年的民族志了!”
从此,我名声烂了,系里开始传言,某留美博士 ...我被扣上了后现代的帽子。
我后知后觉,还跟学生论辩,强调人类学就是自己,从自己来触摸世界和社会,经历内在的转变过程。
于是,传言也在本科生中流转,生命经验和embodiment成为调侃我的梗。
每年带本科生实习,希望他们在田野中找到心中最美的人类学。可惜,学生迷失在无限细节中,要么没有社会的感觉,或者太社会,失去了人。
我在自己的田野中,试图连接活泼灵动的人的感觉、情感、言语和严格残酷的社会结构。为写博士论文,我做了18个月田野,感受到多元矛盾的调和。带着自己生命世界的质感,触碰别人的世界,我经历着人性与世界的交织。我也看到,美国这些年的新科博士论文,及期刊杂志中,人类学家的自我中心感越来越强,以至世界隐没在主体中。
我可能过于强调了人,矫枉过正。第三年带实习,我设计了一些小技巧,希望学生同时抓人和社会。我们写故事文本、材料文本和反思,记录动心、震撼、痛苦、迷茫的瞬间,且分门别类记录当地社会事实和历史,用反思连接二者。田野回来,整合两个文本,书写波澜壮阔历史中的回肠荡气。联系两文本的方式,衔接了故事与结构、情境与体系、人性与社会。
然后,传言又开始了,说我风格大变,把大家撕扯得厉害。田野回来,每个人都很分裂。我请学生去社会学班分享田野,社会学生一开始就懵了,这么乱;细想,撕扯中,分享的人似乎触到了什么,跟已熟悉的都不同。
导师把我培养成了人类学家,毕业,我给自己挂了各种传言。我眼中的人类学,伟大而可爱,别人眼中的我和人类学,分裂而飘忽。
掀起人类学家的底牌
导师中文名莱曼,缅甸名U Chitlaing, 英文名F. K. Lehman,晚年论著多署F. K. L. Chitlaing。本科学数学,辅修语言学,后获哥伦比亚大学人类学博士学位。有6门母语,共习得17门语言。受聘于伊利诺伊大学香槟校区人类学系、语言学系、和认知科学中心近60年。他的思考和研究都基于田野,曾在东亚、东南亚、和南亚50多个点做过人类学和语言学调查。
导师似乎为研究而生。他说,“别人总担心评职称,为完成目标而努力。我做喜欢的研究,文章和教学就是附带的结果,自然而然就完成了。”他给学生心中建立一种对知识的热忱,及把研究化入生活的方式。
人们常说,掀起一个学者的底牌,会看见各种虚假与脆弱。掀起导师的底牌,我看到他的整个世界,有理念、有事实、更有含混的世界本身。
他入职时,结构主义蒸蒸日上,此后,诠释学派席卷人文社科,伴随着后现代,人类学掀起反科学的浪潮,逐渐丧失在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平衡。导师守住语言学的结构追求,立足田野和跨文化区域的研究,探讨中缅多民族的社会关系网络,如早期克钦人受马帮贸易影响产生的政治制度变迁(1989),和今天中缅边境贸易中傣人、佤人扮演的cultural broker 角色(2009)。
九十年代以来,人类学家探讨全球体系下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既继承后现代的无限细节和丰富质感,也延续传统人类学的逻辑和结构。导师在生活表象的细节背后,探讨区域政治经济和共享的历史塑造的社会文化形式。他两篇论文曾在东南亚研究中引起强烈反响。学者两次召开会议,应用和拓展他的思想(1995, 2003)。
他对秩序和结构的探讨基于认知,从计算科学的角度,结合数学的形式逻辑与人类学的意义诠释(1985),寻求认知在语言和文化实践上的统一与多样,既体现在民族志个案中(1993),也表达在统一的认知模式上 (2002)。
爱因斯坦把理论分为原理性的和构造性的,前者探讨超越现象、引导思考的原则,后者寻求具体现象领域的规律。只有少数几个人类学理论是原理性的:结构主义曾是最完善的;今天本体论转向和协同进化论的结合通向人的整体。
骨子里面,导师是结构主义的,目标是原理性理论。我们曾讨论哥德尔定理(集合中包涵不能被其规则解释的元素),认为社会不能简单从一个逻辑原点出发来解释(2004),生命和社会有不可被逻辑处理的部分。二十世纪以来,不同学科都探讨这逻辑与偶然、秩序与混乱、可言说与不可言说间的关系。量子力学有测不准原理,数学物理有混沌理论,生物学有基因及其表达的不确定性,进化论有创造性和选择性进化。进入二十一世纪,人类学的本体论转向关注生活世界中秩序与偶然的结合,配合着自然和生物的机制(协同进化论),理解人类的整体。
波普尔说,生命不是一块钟表,是一片云。
美国人类学惯于追求新异,常对根本问题绝缘。学科创始人提出的基本问题,被后人异化,编入各种二元对立。美国人类学先天不足,后天失调,我既认同其理解人类整体的宏大目标,也拒绝其偏执与单一的具体取向。可惜,九十年代以来,美国人类学被后现代冲得七零八落,迷失于民族志细节和个体生命的鲜活,几乎放弃了人类学。
学人类学, 既不能陷在文化和意义里面, 也不能只考虑进化和生态,需兼容文理。新一代人类学家,多缺乏科学训练,迷失在人文话语中,导致今天的人类学,有强大精致的内部视角和投入体验,缺乏有效的外部视角和系统探索。
数十年来,导师坚持学习数学物理。每天,早餐后在家读一小时科学,到办公室做人类学和语言学,晚上回家读文学。
我跟着读书,被科学与世界文化体系的对话吸引:来自量子力学、相对论、基因表观学和神经科学的洞见与古老文化传统中意识修证、天人交感的生命实践之间的交流。我期待人类学在其中扮演人类之学的作用,整合科学与人文、感性与理性、可言说与不可言说,回归学科创立之初的宗旨:理解人的整体,探讨人之为人的意味和机制。今天的人类学,太人文,太社科了。
导师是寂寞的。系里年轻人多了,带着后现代的批判和偏执,没人跟他交流。他的路,尤其从数学角度描述世界,已没人走了。他给我读过好多数学人类学,但这不是我的路。我爱结构主义,却走向实践论,相信超验与经验可以穿透,模型反遮蔽了超验。导师感受和理解着生活的无限表象和质地,探求世界机理,却牺牲了质地。我希望机理中保留质地。
导师的具体道路没人接了,但他的精神和理念一直延续。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站在时光之后,我看到了他的孤寂,也看到自己的影子。
导师代表作:
1985 Cognition and Computation, in Janet W.D. Dougherty, ed., Directions in Cognitive Anthropology. pp. 19-48 Urbana: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89 Internal Inflationary Pressures in the Prestige Economy of the Feast-of-Merit Complex: The Chin and Kachin Cases from Upper Burma. Pp.89-102 in Susan D. Russell, ed., Ritual Power, and Economy: Upland-Lowland Contrasts in Mainland Southeast Asia. DeKalb: Nor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1993 (Janet D. Keller and F. K. Lehman) Computational Complexity in the Cognitive Modelling of Cosmological Ideas, pp. 74-92 in Pascal Boyer, ed., Cognitive Aspects of Religious Symbolis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5 Can God be Coerced? — Structural Correlates of Merit and Blessing in Some Religions of South East Asia. Pp. 20-51 in Blessing and Merit in Mainland Southeast Asia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edited by Cornelia Ann Kammerer and Nicola Tannenbaum. Yale University Southeast Program, Monograph #45.
2002 (F. K. Lehman and David J. Herdrich) On the Relevance of Point Fields for Spatiality in Oceania. Pacific Linguistics, special issue, 179-197.
2003 The Relevance of the Founders’ Cult for Understanding the Political Systems of the Peoples of Northern South East Asia and its Chinese Borderlands, pp. 15-39 in Nicola Tannenbaum and Cornelia A. Kammerer, eds. Founders’ Cults in Southeast Asia: Ancestors, Polity, and Identity, New Haven: Monograph 52, Yale University Southeast Asia Program.
2004 On the "Globality Hypothesis" about Social/Cultural Structure An Algebraic Solution. Cybernetics and Systems 36, 8 (Special Issue on Cultural Systems): 803-816
2009 The Central Position Of The Shan/Tai Buddhism For The Sociopolitical Development Of Wa And Kayah Peoples.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Buddhism 10, 1: 17-30.
生命总在错失,我们在错失中成为自己
毕业典礼上, 导师最后一次给学生拨博士帽的流苏。我看他手一直发抖,心中涌起深沉的担忧。想起2003年,我第一次到美国,导师和努努开车三小时来机场接我。飞机晚点,我在巨大的芝加哥机场迷路,他们在机场等了两小时,我们没碰上。 2016年,导师去世,我用中文回忆纪念,导师不懂中文。不懂,是导师精神在他之外的延续。
生命总在错失,我们在错失中成为自己。我不时给学生讲导师的故事。生命和精神在讲述中延续, 演绎流变, 生出新的意味。讲述中,我与他的道路不时重合,不时偏离。走上学术人生,我找到自己的精神血统,在具体演绎中,我一次次与精神血统错位, 逐渐成为自己,
法国哲学家列斐伏尔说,我们被市场牢牢控制,但生活随机产生微小“瞬间”,以强烈情绪冲击,把人打出习以为常。熟悉变得陌生,人开始反思自己如何被控制,微调生活轨迹。几十年下来,社会的逻辑和生活的随机把你塑造成独特自我。如基督教的上帝和恶魔,上帝是结构,让人向上,恶魔随机出现,诱人犯错。上帝无处不在,对所有人一视同仁,恶魔随机发放各种福利,福利有好有坏,因人而异。二者结合,个体生动鲜活。
我想起爪哇的一首歌谣:
We have lived to see a time without order
In which everyone is confused in his mind.
One cannot bear to join in the madness,
But if he does not do so
He will not share in the spoils,
And will starve as a result.
Yes, God; wrong is wrong:
Happy are those who forget,
Happier yet those who remember and have deep ins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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