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第十三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顺利举行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卢鹏起,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巡视员姜晶,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沈红雨,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隋汝文等领导出席了开幕式并致辞。出席开幕式的还有山东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孙成文。开幕式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承杰主持。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指出,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是全国性的仲裁理论研究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仲裁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是繁荣仲裁理论研究、培养仲裁人才队伍、服务仲裁事业发展的主阵地和主力军。希望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对广大仲裁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政治引领,深化仲裁理论研究,不断完善符合中国国情、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制度。大力培养国际商事仲裁人才,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升中国仲裁的国际竞争力。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卢鹏起出席会议,并代表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向莅临会议和在云端参会的各位领导、专家、会员表示欢迎,向长期以来对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工作给予指导、帮助和大力支持的中国法学会、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法工委等有关部门单位,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他指出,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要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发挥在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环节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发扬理论联系实际优良学风,加强学术研究,强化内部建设,继续办好《商事仲裁与调解》期刊和各项学术交流活动,为广大会员、仲裁专业人员提供更多优质服务。
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隋汝文讲到,仲裁在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青岛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仲裁工作。近年来,青岛市认真贯彻落实“两办”《若干意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积极支持和促进仲裁事业发展,青岛仲裁的公信力不断提升,在第二届中国仲裁公信力评估中,青岛仲裁委员会被评为“全国十佳机构”和“涉外服务十佳机构”。希望青岛仲裁委员会抓住这次难得机遇,虚心向各位专家请教学习,吸收最新理论成果,借鉴先进仲裁理念,搞好成果转化运用,进一步提升思想方法、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仲裁公信力,为服务国家全面开放和发展战略做出新的贡献。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巡视员姜晶讲到,本次活动要深耕理论研究。抓住仲裁法修改的历史机遇,全面及时掌握研究仲裁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出具有建设性的研究成果,积极推动我国仲裁实践基础上的制度设计和理论创新。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沈红雨讲到,仲裁作为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中最重要的一种方式,在高效解决民商事纠纷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为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化解作出了突出贡献。最高法院在注重发挥司法对仲裁的支持和监督职能的同时,将继续重视仲裁法理论研究的基础性工作,针对仲裁司法审查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展开研究,发布年度报告和典型案例,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不断丰富和完善我国仲裁法律制度。
会上,山东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孙成文宣读了贺信,称本次论坛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紧贴中国仲裁现实,非常重要。山东省司法厅将以本次论坛为契机,牢牢把握仲裁工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积极推进“两办”《若干意见》落地落实,进一步优化仲裁发展环境,加快推进仲裁改革创新,整合全省涉外仲裁资源,推动仲裁国际化,不断提高仲裁服务国家全面开放和发展战略的能力,在服务中心工作中彰显仲裁价值。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二级高级法官马东旭发表主旨演讲。他指出,自2017年起,最高人民法院相继颁布了《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归口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多份关于仲裁司法监督的重要文件,我国仲裁司法监督制度出现了重大革新。审查仲裁案件,支持与监督并重,未来在对仲裁裁决作出否定性结论时会更为审慎,尽可能尊重当事人选择仲裁的意思表示,确保仲裁协议有效。对是否构成“违反法定程序”的认定采取更加严格的标准。同时慎用“公共政策”条款。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主旨发言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法律合规部部长王双兴主持。
论坛第一议题为“疫情对仲裁的挑战与应对”,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解常晴主持。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彭国元,北京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陈福勇,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理事、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金融投资争议解决论坛(CFFID)秘书长霍伟,上海坤澜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宁,二等奖论文作者、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向东春分别以“新冠肺炎疫情:仲裁机构的响应与对策”“疫情对仲裁的挑战与应对”“后疫情时代的云上仲裁、电子证据与应对之道——对裁判者和企业的建议”“制度、技术、共联:线上仲裁机构的可能性三角——从新冠疫情对仲裁带来的挑战谈起”“仲裁协议的妨诉抗辩效力及其理论基础探析”为题发表了演讲。
论坛第二议题为“互联网经济、互联网仲裁和裁决的执行”,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主任陈思民主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伏军,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渌,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知仲科技有限公司总裁、总法律顾问张天纬,青岛仲裁委员会互联网仲裁院院长姚克枫,广州互联网法院立案庭庭长邓毅君,二等奖论文作者、大连海事大学教授周清华分别以“我国线上仲裁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可能解决方案”“互联网仲裁-视频开庭的思考与建议”“互联网仲裁执行与系统”“浅议互联网经济、互联网仲裁和裁决执行中的个别问题”“互联网时代下广互法院的实践与探索”“非对称仲裁协议效力辨析”为题发表了演讲。
第三议题: 商事调解与仲裁的协同发展
论坛第三议题为“商事调解与仲裁的协同发展”,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副主席蔡晨风主持。文康-君益诚律师联盟高级合伙人高良臣,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理事、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中国工经联调解中心副主任穆子砺,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调解中心主任康俊亮,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常宏磊,青岛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仲裁二处副处长郭瑞,一等奖论文作者、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孙南翔分别以“商事调解与仲裁协同发展的两点思考”“仲裁调解两重天,道德文章一线连——商事调解与仲裁的协同发展”“房地产行业调解的优势与不足”“商事调解与仲裁程序协同的实践与思考”“仲裁中的商事调解实践及完善建议”“《新加坡调解公约》在中国实施的挑战与应对”为题发表了演讲。
论坛第四议题为“仲裁机构的改革”,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仲裁工作处处长石海主持。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理事、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柳正权,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汇仲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蒋弘,廊坊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程文,三等奖论文作者、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牛鹏分别以“仲裁机构改革问题研究”“仲裁机构运行和机制”“推进仲裁机构改革提升仲裁公信力——廊仲的成长与发展”“仲裁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中国实践”为题发表了演讲。
论坛第五议题为“提高中国仲裁的国际竞争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舒寰主持。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丁丁,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振安,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驰,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韩正,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宋连斌,三等奖论文作者、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陈建华分别以“人才培养、服务升级、制度创新——提升中国仲裁的国际化水平”“提高我国仲裁的国际竞争力”“提高中国商事仲裁的国内公信力和国际竞争力”“加速我国国际仲裁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仲裁案外人权利救济制度的反思与再造”“提高中国仲裁的国际竞争力的思考——基于国际商事仲裁裁决‘超裁’司法认定的思考”为题发表了演讲。
论坛第六议题为“对仲裁的司法监督”,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国际法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刘敬东主持。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杜新丽,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杨秀清,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华芳,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环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雪华,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峥,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三部副部长龚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王晓琼分别以“对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司法审查”“仲裁司法监督制度重构之思考”“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实践观察”“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新发展”“无纠纷”是否真的“不仲裁”?——关于仲裁法第二条的解读与修法建议”“‘宽严相济’的仲裁司法审查新趋势”“论仲裁司法审查与仲裁发展的良性互动关系”为题发表了演讲。
闭幕式
闭幕式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丽霞主持。承办方青岛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邓焕礼强调,将按照中央部署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仲裁公信力的建设,大力提升仲裁质量。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建博士对承办、协办、支持和参与此次会议的各部门、机构和人员表示衷心感谢,表示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作为全国性仲裁法学学术团体,将继续聚集仲裁机构、科研院校、仲裁理论教学人员和实务人员,积极办好《商事仲裁与调解》期刊,搭建交流平台,推动仲裁理论与我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研究和仲裁实务不断上层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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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cademy of Arbitration Law